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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得利益格局不打破 收入分配改革难彻底

  针对收入分配改革热点问题,《改革内参》记者近日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院长宋晓梧

  宋晓梧历任国家体改委收入分配司司长兼国务院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务院体改办党组成员兼秘书长、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兼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副主任等职。作为我国劳动经济、体制改革、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权威专家,宋晓梧曾经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参与了我国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以及医改、车改等重大改革。

  2002年,宋晓梧就在《思想理论内参》上撰文,指出"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已成为公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如不尽快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一问题将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潜在诱因"。10多年来,宋晓梧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式呼吁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他明确对《改革内参》记者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很多体制性弊端不是短时间内就能解决的。已经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很难打破。"作为长期研究、关注收入分配改革的权威专家,宋晓梧肯定了近年来收入分配改革的"五项进展",同时也明确指出了收入分配改革的"五项不足"。针对收入分配改革涉及的众多问题,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政府要在调整国家、企业、居民收入分配关系方面有大的作为;二是呼吁通过征收遗产税的方式促进二次分配;三是进一步完善劳资集体谈判机制。

  收入分配改革五项进步

  宋晓梧对近年来收入分配改革的进程表示了充分的肯定。他认为,近两年来,中央高度重视收入分配改革,取得了五项进展。

  一是城乡收入差距有所缩小。

  2009年城乡收入比是3.33:1,2011年是3.13:1,这是积极向好的变化。但是不是真正到了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拐点还很难说。城乡收入差距有所缩小的主要原因是这两年一些阶段性、临时性的政策起作用了,比如,最低工资连续提高使农民工得益,但最低工资不可能持续以20%左右的幅度涨下去。

  二是居民收入增长超过了GDP增长。

  这两年,居民收入增长超过了GDP的增长,特别是农民收入增长超过了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2012年上半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4%,都超过了上半年7.8%的GDP增速。

  三是最低工资连续三年有较大幅度提高。

  2011年,北京、四川、江西、新疆等25个省市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平均增幅是22%。多年来,全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30%以下,国际标准是40%到60%,欧美发达国家一般是60%,一般发展中国家是40%左右。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最低工资这两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是合理的。

  四是工资集体谈判已经从单个企业逐步推广到行业和地区。

  劳资集体谈判推广到行业和地区,要求发挥工会和雇主组织的作用。单个企业的集体谈判是单个雇主对工会,很难体现出雇主组织的作用,而推广到行业和地区有利于避免企业之间的盲目攀比,更好地体现了劳资双方的共同利益。

  五是社会保障范围扩大。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大大扩大,2012年底我国城镇基本养老参保人数将达到3.05亿人。新农保、城镇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将达到3.6亿人、4.75亿人、1.82亿人和1.42亿人。同时,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大幅度提高。例如,农村合作医疗,2003年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元都很困难,现在财政补贴标准是240元,到2015年将提高到300元。这些数字显示,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与国家财政支持力度加大是十分明显的。

  收入分配改革五项不足

  宋晓梧谈到当前收入分配改革存在的问题时显得有些焦虑。他认为,许多问题已经很清楚了,但改革进展太过缓慢。这些问题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国家、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关系没有明显改善。

  中央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加民众收入出台了很多政策,但是在地方落实很难。比如,今年税收增长趋缓,但是4月份全国税外收费增长了50.7%。土地财政少了,地方政府对企业名目繁多的收费增加了企业负担。中西部某县提出,"必须牢记稳增长目标,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力保全年财政增长3成以上,否则就是滑坡"。岂止这一个县,目前很多地方提出了当年税收增长的硬性指标,企业反映过头税、预征税都在加大征收力度,这和中央的精神是拧着的。国家应真正落实结构性减税。财政收入增幅由过去的百分之二十变成现在的百分之十几,这个增幅也不低。过去财政收入增幅比GDP增长高一倍,现在高不到一倍就有人说结构性减税的空间大大缩小,这是不对的。

  二是城乡收入差距没有根本改善。

  在农民收入增长的同时,生产成本也大幅度增加。农业各项生产资料,包括柴油、化肥、农药、种子等支出大幅度增加。从这个角度来说,若干年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能不能逐渐缩小到1.5:1以内,现在还难下结论。因此,城乡收入差距还远没有走向良性循环状态。

  三是农民工问题没有很好解决。

  尽管中央和各地做了很多努力,重视农民工了,但是,农民工问题不是单纯的工资问题,而是综合性问题。至少目前距离打破城乡行政分割,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使农民工能够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还有很远的距离,更不用说合理分享城市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了。

  四是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收入过高,特别是高管和普通劳动者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现在还没有解决。

  民营企业高管与普通劳动者收入差距可以主要交由市场决定,行政性垄断行业则不行。这是因为,这类行业、企业享有政府的特许经营权,亏损了财政会给予补贴或变相补贴,并且享受很多民营企业不能享受的特殊政策。

  现在,财政部的人可以到他管过的企业去当高管,央行的人可以去他管过的企业里当高管。很多政府官员一转身就成了某国有企业的高管。许多国企高管动辄上百万年薪,甚至上千万年薪,跟职工平均工资差几百倍。这是按照华尔街私人老板、私人银行的高管薪酬相比较的结果。多年来,很流行的一种分配理念是"精英接轨欧美,劳工比肩越(越南)缅(缅甸)",这样下去收入差距能不大吗?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外国有企业的企业高管收入法律规定得很严格。法国对公用性、垄断性公司高管的工资水平直接参考公务员体系而不考虑市场因素。董事长必须是公务员,由总理任命,执行公务员工资标准。总经理由董事会招聘,工资标准由财政部确定,没有浮动部分,也不实行年薪制。财政部的公务员不能到曾管辖过的国企任职。

  宋晓梧1989年访问挪威时,当时挪威北海石油公司总裁的工资相当于企业勤杂工的3倍。20多年过去,前年挪威驻中国大使介绍,现在挪威北海石油公司高管与普通员工的工资仍然保持在2~3倍的差距。在欧洲,国企高管薪酬一般是普通员工工资的2~3倍。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应该比他们更平等、更公平一些吗?

  五是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亟待推进。

  基本社会保障在制度设计层面大致做到了全覆盖,这是里程碑式的进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基本社会保障水平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人群之间还存在着逆向转移的问题。"十二五"规划提出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明确把基本社会保障列入基本公共服务之中,这方面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比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双轨制",企业退休人员意见很大,学者们也多年呼吁,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宋晓梧还拿出他刚看到的一个材料,2011年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公务员、教师几十万人的费用是14亿多元,而广州市200多万农民只有几亿元。再有,发达地区不仅一次分配水平高,通过二次分配总体收入更高,这类逆向调节过去人们并未重视。那时大家主要关注社会保障项目"有没有"的问题,现在大致做到全覆盖了,人们必然关注社会保障水平"高与低"的问题。当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至少要下决心在"十二五"期间抑制通过二次分配反而扩大一次分配差距的趋势。

  对收入分配改革三点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宋晓梧指出,有三个问题需要澄清:

  一是北欧、日本、中国台湾这些国家与地区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始终在0.3左右。并非经济发展过程都必须经过基尼系数大幅度提高的阶段。因此,我国政府要高度重视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的问题。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处在0.48到0.50之间,据说这一两年有微量缩小,但还是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城乡二元格局亟需打破。现在,我国政府提出打破城乡行政隔离,农民工能进城了,但是,农民工工资比城市职工低很多,这是不合理的。在经济发展初期,用较低的劳动力成本保持经济高速度发展,有一定合理性。同时要看到这种发展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历史欠账。如果农民工变成了二等公民,还搞二代甚至三代农民工,将是极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是长期以来过分压低了劳动报酬。是否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就一定会如此大幅度地压低普通职工的工资,这个问题还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

  针对以上问题,宋晓梧收入分配改革提出三点建议:

  建议1:调整政府、企业、居民收入分配关系

  一次分配取决于市场,这是对的,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也是这么做的。政府本来不应该直接干预一次分配,但现在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以及其他要素市场都还不完善,问题恰恰在于行政分割了劳动力市场、干预了其他要素市场。因此,现在我国政府还肩负完善市场机制,包括完善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任务。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政府在一次分配中有责任培育劳动力市场、培育其他的要素市场。另外,政府还在国家、企业、居民三者收入分配关系中起作用。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在其中拿的多了。我国财政收入连续10年增长20%以上,超过GDP增长1倍,仅靠市场调节不了。政府不减税让利、规范各种行政性收费是不行的。正常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关系是收入分配中最主要的问题,目前在我国的收入分配结构中,除了资本、劳动,还有政府。如果资本利润被压得很低,政府税费很高,必然影响劳动所得。政府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今年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29条,向小微企业让利。但地方反映中央文件很好,下面落实得不好。

  宋晓梧最近做了一个调查,主题是"在稳增长中注意解决就业问题"。他认为,我国这几年劳动力成本大幅度上升,宏观讲是有道理的。从制造业的工资占整个企业的成本看,我国非常低,10%左右,美欧国家多是20%~30%。从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看,我国也很低,现在是40%左右,其他国家都是50%、60%左右。自己与自己比,我国劳动报酬和工资占GDP的比重近20年来也是逐步降低的。所以从宏观分析,普通劳动者的工资还有上升的空间。但是中小企业主已经感到承受不起职工工资上涨了,而大部分普通劳动者恰恰在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就业,不是在银行系统,不是在中石化、中石油等央企工作。政府让利,是当前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关键。

  建议2:征收遗产税,抑制贫富差距

  学界对遗产税一直有不同看法。宋晓梧认为,经济发展到现阶段,遗产税应当提到议事日程了。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亿万富豪人数达到6.35万人,资产600万元以上的人数达到270万人。中国的富翁现在已经占到亚洲第一位,世界第二位,目前却还没有开征遗产税。日本在经济起飞阶段遗产税非常高,最高收到70%多,如果富豪的子女是花花公子,继承财产不好好干,财产到三代就没多少了。美国遗产税收不了多少钱,但却让大量的私人财产转向了公益、慈善领域,促进了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或三次分配,社会影响很大。美国很多基金会、公益性组织产生的推动力就是遗产税。日本遗产税从70%减到50%左右,还是大大促进了日本公益事业的发展。

  一些人说中国现在财产不公开,遗产税没有操作性。宋晓梧认为恰恰可以通过征收遗产税来大力推进党政公务人员财产公开,让企业账目更加公开透明。

  建议3:完善集体谈判机制

  宋晓梧认为,劳动力在市场交易时,永远不能离开其所有者--劳动者。严格意义上说,劳动力不是买卖而是租让。劳动力要素和其他要素很不相同的一点是,劳动者是社会人,他有政治地位,通过组织工会,与资方谈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国拥有世界最大规模的工会组织,但在各种重大劳资纠纷中,作用发挥得远远不够。如果不能强化工会代表劳动者权益的职能,中国劳动力市场就不完善。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我们要构筑和谐劳动关系,政府应重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依法保护经营者的权益。而目前地方政府为了GDP竞争实际上更倾向资本。今年的一项审计报告公布了对54个县的审计结果,居然53个县"出台了与国家政策明显相悖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有的公开打出"招商引资不怕低三下四"的标语,是向职工低三下四吗?一些学者也说,工人工资不能高,农民工社会保障不能搞,否则会影响国际竞争力,这是错误的。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赋予企业用人自主权,包括确定企业职工工资的自主权。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报酬并不是单纯由雇主单方确定的,劳动报酬与资本收益之间的关系也不仅受市场供求的影响,需要建立劳资双方谈判机制。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推行集体协商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劳动报酬过低,普通劳动者工资收入长期增长缓慢的现象说明集体谈判机制还有待完善。其中关键环节是工会应进一步去行政化,雇主组织应在区域和行业性的集体谈判中发挥作用。现实是,很多国有企业的工会实际是行政组织的一部分;很多民营企业工会成为贯彻企业老板意图的传声筒,甚至成为压制员工利益的工具。从这个角度看,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演变为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能不能得到充分表达的问题。

  宋晓梧最后特别强调指出,收入分配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而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的交集,如果我们不建立健全劳资双方集体讨价还价的市场机制,面对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又回归政府下达行政指标,直接干预企业的工资自主权,可能短期内表面上见效很快,长期看则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管理也将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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