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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差共富:改革攻坚之战

  我国社会发展中的贫富不均是转型期的突出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甚至还可能葬送改革开放的成果。十七大报告提出了许多新的发展部署,其中之一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社会主义社会应当是比以往任何社会形态都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平正义是我们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过程中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是协调社会各阶层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增强社会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旗帜”。近些年来,在缓解贫富差距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总的来看在实践中收效不大,人民群众对此仍有不满,所以,如何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是党和人民政府必须应对的问题。

  共产党人对公平与效率辩证关系的思考与探索

  公平是人类社会有史以来孜孜以求的理想,共产党人始终以推动社会公平和效率为己任。

  众所周知,共产党人奋斗的目标就是建立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都是以公平和效率的高度统一为主要标志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所以提出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看到了尽管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在社会生产力方面有了极大的发展,但它仍然是以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为特征、以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为前提的。正因如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仍然是不公平社会,指出这个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和生产的社会化之间的二率背反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无法解决,只有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公平和正义才能真正实现。同时指出,代替现存资本主义社会的将是一个自由人联合体,在这个联合体中,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就需要社会的共同富裕。而共同富裕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前提,社会主义革命应该首先发生在那些生产力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与马克思恩格斯当年的设想有着很大不同,社会主义革命都不是发生在那些经济文化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恰恰相反,世界上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建立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度里。在马克思主义的书本里找不到如何在这些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现成答案,只能在实践中艰难地探索。同样,如何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只能在实践中探索。社会主义的公平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的,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公平不可能实现。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其追求目标就是通过提高经济效率为亿万人民实现公平和走向共同富裕。1956年党的八大就正确地指出要努力地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但是,从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以后,由于对政治形势的错误判断,我们逐渐走上“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道路,甚至发生“文化大革命”这种全局性的错误,导致经济建设长期停滞不前,人民生活水平一度困苦。不仅社会生产力没有得到发展,真正的公平也没有实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果断地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明确提出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实现社会公平创造经济基础。为此,就要求我们必须进行改革开放,为生产力的发展调整生产关系和政治上层建筑。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这是不争的事实。与此同时,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系列包括贫富不均等的社会问题。因此,执政党和政府必须正确处理提高效率与维护公平的关系,不失时机地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最终推动整个社会走向共同富裕。但他同时也提醒我们:如果偏离了共同富裕,出现两极分化,富裕起来又有什么意义呢?1992年南巡谈话时,他再次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可见,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一直是将公平与效率联系到一起来思考问题的。继他之后,以江泽民、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注意从不同阶段的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

  贫富差距:党和政府面临的严峻考验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提高经济发展效率促进社会生产力最大限度发展,为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创造物质条件。正因如此,邓小平才说“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①。这里说的“命运”,就是真正实现社会公平,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是,毋庸讳言,改革开放的进程却是错综复杂的。我国的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其深度、力度都是史无前例的。因此,引发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社会问题在所难免,其中就包括社会分配上的贫富不均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就成为我国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的难题。

  中国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以后,收入差距开始加大并且日益突出。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社会安全稳定线平均水平是0.2~0.3,0.4以上是警戒线,0.5以上是危险线。对于中国的基尼系数尽管有许多不同的估算,但按照多数学者的测算,中国现在实际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96甚至超过了0.5,明显超出正常区间。目前,我国的贫富差别表现在许多层面。从城乡居民收入差别看,虽然名义差距是3.33倍(2009年),但实际收入差距已高达5倍~6倍,已经位居世界第一。从社会财富占有比重上看,目前中国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41.4%的财富,财富集中度远远超过了美国(5%的人口掌握了60%的财富)。②从人均收入占GDP比重上看,近年来虽然劳动者的收入有所增长,但是劳动收入在GDP当中的相对份额却出现了不断明显缩小的情形,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没有随着经济发展得到应有的增长,“国富民穷”比较突出。这几年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情况有所好转,但贫富差距过大仍然存在,对社会的健康发展造成负面效应,使得一些社会成员产生仇富心理和反社会心理等,从而降低社会的稳定程度。

  众所周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虽然能够提高效率,但却不可能自发通向公平,总是要靠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天然负有这种职能和义务,否则政府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其实,西方国家早就注意到了这些问题。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理论曾经盛行一时。当时古典自由主义信奉有限政府论,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充当保护个人生命、自由、财产安全的“守夜人”,国家不能干预社会生活,尤其不能干预经济生活。但是,从19世纪后半期开始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理论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和弊端。资本垄断趋势加剧,经济危机频繁爆发,阶级冲突日趋激化,直至发生了1929~1933年那场席卷欧美的经济危机。在这种情况下,主张对经济实行必要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应运而生。凯恩斯主义扩大了国家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作用,推行福利性国家政策,有效缩小了贫富差别,缓解了阶级冲突。资本主义国家能够做到这一点,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担负起调整贫富差别的责任。

  毋庸讳言,在目前的历史条件下调整贫富差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执政党和政府的确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必须承认,改革的攻坚期许多事情都处于“二率背反”的矛盾状态,在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上同样如此。虽然发展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前还很不健全,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社会财富积累也没有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坚定不移地领导人民通过提高效率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仍然是党和政府的主要任务。但是,公平问题解决不好,真正的效率也难以提高。如果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不能得到根本扭转,如果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数量长期过大,大多数社会成员就会对改革开放持怀疑态度,影响生产和建设的积极性。然而,目前党和政府在平衡公平与效率问题上面临相当大的难度,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十分不易。

  从实际出发,将调整贫富差距措施落到实处

  解决当前存在的分配不公问题,要求执政党和政府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应该切实将缩小分配差距提上日程,并且采取有效措施。

  社会分配不公是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也同样依靠改革。党的十七大指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应该说,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将有这些目标落到实处,恐怕还需要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当前,怎样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真正建立健全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就是一个并没有完全做好的问题。既然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那么,按照劳动价值理论,创造价值首先是人的劳动,没有人的活劳动,资本、技术和经营管理就是建立在沙滩之上的。当然,资本、技术、管理等确实在经济活动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对此,决不能简单否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恰恰是劳动者的收入最低,技术工作者次之,而资本拥有者和高层管理人员最高。目前在初次分配中实际存在的差距,已经大到人们不能容忍的地步。这说明,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远远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初次分配也要注意公平的理念离现实还比较遥远,还没有将贫富差距控制在社会可容忍的范围之内。所以,我们必须继续深入分配制度改革,对初次收入分配进行合理调节。与此同时,要坚决依法惩治那些贪赃枉法、中饱私囊的腐败分子,抑制部分社会成员的过高灰色收入。

  再分配更要体现社会公平,这是执政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且在这方面面临任务更是艰巨。20世纪以来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通过再分配调整社会财富的主要方法无非是两个:一是对过富群体合理征税,均衡社会财富;二是政府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事业,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福利。

  在目前历史条件下要不要开征高额累进税和遗产税,近些年来一直有争议。有的人认为现在应该适时开征这两项税收,以缓解贫富差别;另一些人则认为,目前历史条件开征这两项税收为时过早,弄不好可能导致资本再生产的积极性下降甚至刺激资金外流。笔者赞同前一种意见。中国的经济发展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二,尽管受到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自身经济运行存在着某些问题和困难,但是采取必要措施平抑贫富差别问题时机已经相对成熟。并且据了解,不少富裕阶层人士都表示赞同解决贫富不均问题。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社会分配公正的目标是“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这在全社会是有共识的。当然,开征高额累进税和遗产税一定要精心设计、方法合理,既要保证社会弱势群体能够受惠,又要维护社会富裕群体的基本利益,需要一整套科学规范、合情合理的税收体系。

  扩大社会保障事业,这是调整社会分配的另一渠道,也是执政党和政府担负职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实现保值增值。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老龄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些话,充分表达了执政党和政府在扩大社会保障事业上的目标和决心。但是,如何落在实处,还有待于探索具体的途径和扎扎实实的工作。目前,普遍建立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和医疗制度的工作已经启动,但步伐比较缓慢,广大群众还没有完全感受到社会保障制度的阳光,究其原因还是说得多做得少。要知道,老百姓是听其言观其行而主要是观其行。如果承诺很多,但是缺乏具体有效的工作,说的再好也没有意义。这就客观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将建立健全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提上日程,真正从客观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做一点实事。每年“两会”期间“民生”都是热门话题,但会后是不是能够真正将这些承诺落实,人们翘首以待。

  注释

  ①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68页。

  ②数据参照中央党校吴忠民教授2010年《关于“社会公正问题”》的讲稿。

  (作者: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导。研究方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西方政治思潮、政治文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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