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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核心提示: 70年的时间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成功开辟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最伟大成就,也是中国经济极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的根本原因。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国家制度,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取得了伟大的成就。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标志着中华民族进入了崭新的历史时代。70年的时间里,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一穷二白走向繁荣富强,人民生活基本实现小康,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中华民族以昂扬姿态阔步走在实现伟大复兴的成功道路上。

  形成科学有效的国家制度:70年政治建设的主要成就

  7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取得多方面的成就,既包括从根本上颠覆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政治格局,使得被压迫被奴役的中国人民翻身解放,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也包括在全社会确立人民是国家主人,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所有的国家管理者都是人民勤务员、人民公仆的先进理念;更包括创造并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政权设立运转的政治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特征。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这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付出许多惨痛代价得出的结论,是中国人民根本、长远、整体利益的保障,是中国政治建设必须明确解决好的首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在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中,已经历史地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的领导地位,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内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多方面政治力量的领导地位。这个地位确保了中国革命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基于对历史发展规律的把握,基于对社会长治久安、繁荣进步需要的考虑,基于对人民当家作主根本价值观念的追求,在代表建国初期履行宪法职能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在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及此后多次宪法的修改中,多党派、多民族、多团体以及各界人民都明确地作出了这个选择,即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作为宪法原则确定下来。70年来,中国人民对这个共同原则的认同与日俱增,党的领导也得到不断巩固、加强和完善。

  首先,对党的领导内涵的认识不断深化。在这方面,我们经历了几十年的实践探索。先是基本沿用革命战争年代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含义,由多级党组织直接管理,办理多方面事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提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的内容定义为思想政治组织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总结党的领导经验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党的领导内容的科学论述,明确党的领导是全面领导,是包括思想、政治、组织在内的全方位的领导;明确“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其次,不断确立完善党的领导的各方面制度、体制和机制。在执政党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党要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就要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各机关独立负责的作用,发挥多种经济、文化、社会组织依照法定职责独立负责工作的作用。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党对国家政权及多种经济文化组织的科学领导制度、体制和机制。70年来,我们一直根据实践的需要努力探索,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在国家政权各机关及经济文化组织中设立党组,通过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充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推荐优秀党员担任国家政权各机关、各经济文化组织的领导职务,通过党员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最后,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70年来,为保证党的领导的实现,我们党始终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党的领导的要求,强调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同时,号召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号召力、吸引力、动员力,不断提升实现党的领导的战略思维、科学思维、底线思维、法治思维。

  二是形成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治制度体系,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一直在努力打造和完善国家政治制度体系。从1954年第一部宪法开始就明确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此后多次的宪法修订都对此予以确认和重申,明确我国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宪法不仅规定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多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除了形成国家政权机关产生及运行的制度之外,还实行和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各民族的团结和谐与共同发展。还有广泛的基层民主制度,包括农村的村民自治制度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以保证和实现基层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在国家全部治理体系中,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把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合作载入宪法、形成制度,成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中国人民民主权利不断实现,中国人民基本人权得到更好保障,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不断进步。

  三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是70年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重大成果,凝聚着中国人民对国内外经验教训的总结,比如,是对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教训的认识。苏联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种种复杂的国内外、党内外原因,没有重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法治建设问题,发生了严重践踏法治的现象,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及公民的权利没有获得保障,为敌对势力攻击、搞垮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说辞、借口。中国共产党从这个现象中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的历代领导人都强调用思想斗争的方式、用批评教育的方式解决政治问题。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为了保证国家和社会的健康运转,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必须高度重视、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比如,邓小平同志提出,“要使全社会各个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为了与经济发展同步,中国政治生活中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展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进步。

  首先,大力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建设。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法律规范体系基本形成,改变了过去许多领域“无章可循”的法律空白状况,在全社会树立起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同时,强调一切政党、组织、企业、个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范围内活动,强调执政党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允许任何人和组织存在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其次,大力进行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要围绕总目标加强建设,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治体系。同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党的领导下,大力推动国家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执法机构和司法机关,并支持和保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法律实施、执法公正。

  最后,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形成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治建设,一开始就不是简单地照搬西方的法治模式,而是结合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根据中国国情进行创造的。改革开放后,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70年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

  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不仅取得了伟大成就,而且总结了诸多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关键。坚持这三者的统一,必须把这三个要素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根本任务、最高的政治建设原则和价值追求。坚持党的领导中国近代历史演变形成的结论,是中华民族为生存、为发展而形成的实践结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也不可能具有今天这样的国际地位”。可以说,坚持党的领导不仅是7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特点和经验,也是今后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原则。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和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确立,使中国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生活的主人。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根据这样的原则,经过70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形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系列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事实充分证明,这些制度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权利和自由;能够保证人民享有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权利;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只有坚持这些制度,我们才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主人的民主理念;才能确保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协商、民主监督权力;才能防止和避免民主流于形式等问题。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总结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道路,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明确了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重要保证。重视法治,努力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政治建设的经验教训,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上正确认识和处理三者的辩证关系。

  首先,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前提和保证,是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是中国法治的本质特征。近代以来中国政治史演进的历程表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才能真正站起来,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建立、实施了一整套国家政治制度,把人民民主落到实处。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遵循着一个规律,即把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作为发展人民民主的前提。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人民民主权利得以更好地实现。法治建设也是如此。如果简单照搬西方的法治模式,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就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其次,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党的领导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前提。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保证人民民主权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除了人民的利益和幸福,党没有自己的利益。因此,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努力发展和保证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表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一致的、有机统一的。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党的领导的全部出发点和目的,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包括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障人民在国家、社会和自身生活中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坚持党的领导能够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健全、更完善、更扎实。

  最后,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一致的。依法治国不是要否定和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依法治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同时,全面依法治国能够保证人民群众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使依法治国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总之,只有正确认识和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不断前进发展。

  二是坚持正确对待中华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近代以来,中国政治的实践表明,如何正确认识、对待中华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是关系党和国家政治建设成败的重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有些人一直存在着两种错误认识。一种认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切东西都是好的,只有完全遵照中国的政治传统,特别是儒家文化传统,才能解决中国面临的所有问题。而对西方文明,包括近现代以来的西方政治学,则全面抵制、一概排斥。另一种则完全相反。一些人认为唯有西方文明才可以救中国,主张在中国全面复制、实行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推行西方国家的政治理念、政治文化,认为中国文化完全无用,是腐朽、落后的代名词。然而,历史已经证明,以上两种态度都是错误的。因此,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坚决反对这两种态度,在政治实践中,对中华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采取了马克思主义态度,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进行国家政治制度的构建,科学对待中华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一方面,对中华传统文化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对其中体现封建专制本质的、与今天社会主义政治观念不一致的、对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有害的内容予以批评、抛弃。对反映中国人民管理国家智慧的、有益于处理社会关系与人际关系的、能够维护社会稳定祥和的、有利于确保中华文化生生不息的,则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型发展,使之适应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情况。另一方面,对待西方文明也是这样。对其中反映资产阶级利益的、体现国家制度政治属性的内容,要坚决抵制;对其中反映社会治理一般规律要求的、体现人类文明处理社会关系智慧的,要借鉴吸收。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要继续茁壮成长,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

  三是坚持把社会主义政治实践的有益经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实践中有效的政治理念具体化、制度化、法治化。只有以制度化和法治化确保科学政治理念得到落实,确保好的治理体制、方式、机制、经验得到巩固,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当家作主、社会文明进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政治建设不断进步的一个重要经验。70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实践中,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指导,立足于中国实际,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不断促进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为目标,探索形成了不少好的政治理念、政治制度、政治运行方式方法,其中许多内容都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创举,对中国的政治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形成了中国独特的政治优势。

  纵观70年来的中国政治史,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政治实践中,独自创造、形成了别的国家没有的、别的政党做不到的、别的政治教科书找不到的中国政治的独创性优秀成果,比如坚持和实行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等等。这些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成功、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安宁、人民民主得以实现的原因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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