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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感觉》读后感

最近在读一本被力荐的关于写作的书,语言学家史蒂芬平克的《风格感觉》。一口气读完前三章,感觉非常满足。

我一直都对文字很着迷,一方面是对它可以传达的力量,比如昨天看到的这篇文章十年二十年过去了,这些话依然能瞬间点燃我的心魂,另一方面就是文字组合出的语言美。

前者就不多说了,伟大的著作比比皆是;后者于我而言是不可名状的。最近因为太忙,都是随手翻看之前看过好几遍的书,比如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还有李海鹏和王小波,每次看他们的文字内心都很激动——怎么就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看完这本书里的分析,再重看那些文字,心里有了一些答案。

在这前三章中,作者通过对比和分析,给你指明了方向——说来也很奇怪,以前我很爱读实用性的东西,现在越来越喜欢principles,可能是琢磨的乐趣更大吧^_^

BTW,在看的过程中,还有一个很大的感受就是写作真的和教学有很多的相似性。以下是整理的笔记(加粗为引用),很零散,是看的过程中比较有启发性的。

风格感觉》Chapter1破解好文章:

这一段作者给了几篇美文,然后进行分析和总结,真的是享受!

最恰当的单词不仅比任何其他选择都能更精准地表达含义,而且其音调和发音也与含义相呼应。这就是音义联觉,也就是声音的感觉。声音决定意义,而非意义决定声音,比如用“萦绕不去”(haunting),用“尖刻(tart)"表示”尖刻“。这个现象并非偶然。倾听你的声音,感受发音时的肌肉活动。”丰乳肥臀”(voluptuous)就有唇齿吐纳的丰肥感在,而“撩人”(titillating)的发音吐字,则用一个淘气的单词撩拨耳朵,似不经意又逃不开。

以前跟着夏鹏读经济学人的时候,他就讲过这一点,为什么这里用这个词,不用那个词。语言真是美。其实感觉中文也有相同的特点,比如“厌恶”听起来就很厌恶,而且作为象形文字,有的时候视觉上也有类似效果,比如“恶”,“哭”等,都包含着自身的意思。

在分享了几篇美文后,作者总结了一些特点:

坚决用新鲜词汇和具体意向,而不用陈词滥调和抽象概述;关注读者的观察角度及其视线的目标;以简单的名词和动词打底,审慎而明智地插入不常见的词汇或成语;使用排比句;偶然制造精心安排的意外;呈现有说服里的细节,避免直白的表达;格律与发音与要表达的含义和情绪有共鸣。

以上几点,对标下自己喜欢的那些文字,果然都中。大学时候看《送你一颗子弹》就觉得刘瑜写东西怎么就那么直击人心,以上所说的第一点是很大一部分原因。

第二章观看世界的窗:

良好写作风格的关键,是要对假想中交流所置身的虚构世界有清楚的概念,这远比一切戒条都重要。

这章作者主要介绍了“古典风格”,不是绝对意义上的最好的风格,但是看完这一章你会想着向它靠近。

也是从这里开始,我找到了“教学”的相似性——关于如何最好地呈现。

古典风格

观看世界是古典风格的主导隐喻。作者看到了读者没看到的东西,引导作者的视线,使读者自己发现它。

古典作者的简洁“来自其思想的优雅,绝非来自时间或主顾的压力。”

古典风格如何解释抽象概念

作者须先了解真相,再将其变成文字,而不能利用写作的过程组织和理清思路。

滥用元话语:

所谓的元话语其实就是路标,也就是我们清楚地讲出接下来要讲什么。这一点在之前的磨课里也听过,这一点其实对听者很没意义,更多的是帮助自己理清思路,那就很没必要了。更好的做法是,把路径清楚地铺设出来,使你走到的每个转弯处都显而易见。好文章会利用读者对下一步去哪儿的预期。它陪伴读者踏上旅途,按逻辑顺序安排材料,或者通过叙事弧来讲述过程。

有个办法可以不用元话语来引入新的话题:用提问开头。

除此之外,作者还列举了很多需要避免的情况,每一条都是我们日常很常见的:

1、混淆写作主题与自己的专业

2、用模糊语言做缓冲

3、不假思索地使用陈词滥调

4、过多使用僵尸名词

5、很抽象对不对~具体可以看书^_^

第三章知识的诅咒:

在这本书里看到这个词的时候很惊奇,因为这是最近一直在思考的东西,尤其是作为要“传输知识”的老师。在这一章作者提供了不少理论知识。

先科普一下知识的诅咒:你难以想象,你所知道的事情在不知道这件事的人看来是什么样子。

你对一样东西知道得越多,就越容易忘记它当初学起来有多难。

为什么作者会发明这么多令人迷惑的术语?专业知识可能让我们的思想变得更独特,从而更难与人分享。当我们熟悉了某一事物时,我们会对它的用途想得更多,却很少想它的外观和成分。这种转换在认知心理学课上被叫做“功能固着”。

我们是灵长类动物,1/3的大脑专门用于视觉,还有许多沟回专门用于触觉,听觉,运动和空间感。对于我们来说,要从“我以为我理解”前进到“我理解”,我们需要看到形象,感受到行动。

知识的诅咒与组块和功能固着相结合,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古典风格为何如此难以掌握。想象自己睁开双眼,正在进行一场对话,为何如此之难?这件事做起来比听起来要难的原因在于:如果你精通某一话题并有独到见解,那么你也许已经在使用抽象的组块和功能性的标签思考了,这样的做法业已成为你的另一种本能,但你的读者对此还很陌生——而且你总是最后一个认清这点的人。

只有先把想法的轮廓呈现在页面上,作者才能腾出认知资源做进一步改进,让文字更合乎语法,更优雅,最重要的是,对读者来说更易理解。

但是,克服知识的诅咒这一规则,可能是与合理的道德建议最为接近的写作建议了:要一直努力跳出自己狭隘的思维模式,发现别人的所思所惑。

看到这一章的时候,我想到了《思考,快与慢》,我觉得要把它再看一遍,因为我们真的一点也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理性。毕竟“大脑很理性”这句话也是大脑自己告诉我们的XD

所以之后在与人交流,表达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一点牢记在心中,这样会少掉很多“沟通成本”。而在教学的时候更是要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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