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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骨灰索要百万 死人的钱都要赚!

2017年2月初,在上海奉贤海湾区附近,发生了几次坟墓骨灰被盗事件,犯人吕某动起了掘坟偷骨灰的歪脑筋,在选好看似有钱人的墓以后就趁夜黑盗走骨灰,再向死者家人索要巨额赎金,没有一点道德。

男子盗窃骨灰索要百万

2017年2月初,奉贤海湾地区多个寝园向警方报案,称遭到盗墓贼盗窃,而被盗走的竟然只有亡者的骨灰。过了不久,寝园和亡者的子女都会收到一条敲诈短信,每个骨灰的赎金都高达10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

2017年年初,吕某辗转来到上海,动起了掘坟偷骨灰的歪脑筋,而且只挑选看着很有钱的大墓偷。年三十的下午,吕某进入墓园,等到晚上7点多外面响起了鞭炮声,他开始着手“盗墓”。因为墓盖很厚密封又严实,抬的时候吕某还砸到了手流了不少血。被墓盖弄伤的血迹,成了证明他犯罪的铁证。

吕某偷盗的一个墓穴的墓志铭上,还有记录着亡者在世经营企业的信息。他在百度上搜索这个企业,找到了亡者儿子小张的联系方式。小张听到父亲的骨灰在吕某那边,要拿150万赎回,起初还不信。直到见到了吕某发来的照片以及墓园的电话开始犯急了。

据悉,吕某的整个盗墓过程被寝园监控记录下,经过DNA鉴定也证实了留在墓盖上的血迹是吕某所留。近日,奉贤区人民法院对这一起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浙江省泰顺县骨灰盗窃案

被告人王某甲,男,1980年2月出生于浙江省泰顺县,汉族,小学文化,住泰顺县。因盗窃,于2002年7月3日被温州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04年7月29日被顺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2005年4月16日刑满释放;因诈骗,于2006年4月24日被泰顺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因嫖娼,于2011年12月13日被泰顺县行政拘留五日。因涉嫌犯盗窃骨灰罪,于2016年6月22日被泰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被逮捕。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以泰检公刑诉[2016]2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犯盗窃骨灰罪,于2016年11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林枫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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