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离婚财产分配和孩子10岁归属是怎样处理的

离婚财产分配和孩子10岁归属是怎样处理的

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

1)财产补偿问题: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2)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孩子归属问题

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离婚财产的问题需要自己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一定的协商 ,否则问题的解决就会有不少的争议,因此自己需要多加关注具体的情况从而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问题的处理是较为复杂的,国家的有关部门会以依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判罚,确保当事人的利益。

延伸阅读: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归属  归属词条  财产  财产词条  离婚  离婚词条  分配  分配词条  孩子  孩子词条  
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原则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诉讼离婚针对共同财产是怎么进行分割。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我们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呢?现在律图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分析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