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没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是否有效?

一、没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是否有效?

没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是有效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关于探视权的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38条中有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当然,该条规定同样适用非婚生子女

协议中关于探视权的约定应注意以下几个情况:

1、探望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探望,既是父母的权利,同时也是子女的权利。这种探望权是一种义务性权利,其行使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婚姻法》中规定,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由人民法院中止其探望权。但要注意,只是中止,在不利影响消除后父或母要求继续探望的,另一方是不能拒绝的。

2、抚养协议中涉及放弃对子女探望权的约定是无效的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探望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而且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不只关乎抚养方的利益,还关乎非抚养方的利益,更关乎第三方即子女的利益。因此,对于这种涉及到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主要是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利益)的问题,协议当事人双方是无权任意约定和处置的。

3、探望权的具体内容约定应明确点

在实务中,有许多协议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因此,在协议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时可以在这方面多些具体的内容。比如双方也可以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由于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男女双方一般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发生纠纷,故此不少人在生育孩子之后,会拟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该协议一般在离婚之后就会立即生效。若是该协议是被迫签署的,只有能拿出证明自己的是被迫的证据,此时该抚养群协议也会归于无效。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抚养权  抚养权词条  协议书  协议书词条  离婚  离婚词条  有效  有效词条  是否  是否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