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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女有没有土地继承权?

一、闺女有没有土地继承权?

1、农村土地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2、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而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这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3、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如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二、土地使用权能继承吗

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甚至国家干部,还是其他人,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有继承权。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除自己居住外,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该房屋出售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

三、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下列人员可以为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

1.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一年生农作物种植、用于水产养殖的农业土地的公民;

2.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种植多年生农作物的土地、用于种植林木的土地、宅基地的公民、家庭户成员;

3.有权使用他人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向自己转移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公民。

土地在农村地区一般属于集体所有,城镇地区则属于国家所有,故此并不是公民个人的财产,是不能像工资那样被当作遗产被继承的。但是公民可以采取合法的方式获得土地,此时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被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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