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结婚两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吗

一、结婚两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

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百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度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道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由谁来返还

实践中,由于彩礼给付与收受的实际主体可能不是男女双方,而是双方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那么,在彩礼返还之诉中,如何列诉讼当事人?除了男女双方外,彩礼的实际给付人、收受人是否也应当列为诉讼当事人?

通常认为,由于离婚案件涉及男女双方以及子女的人身权利,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故离婚案件中一般不存在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且,彩礼给付实际也是以男女双方为利益对象或者代表。因此,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1、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男方以女方为被告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第三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或者实际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不应予以支持。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由于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并不局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在彩礼的用途上,既有可能是女方个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还有可能为男女双方所组建的家庭所用。因此,一般可列女方为被告,如彩礼实际收受人为女方父母或其他人,则可考虑列实际收受人为共同被告。这样既符合婚约财产纠纷特质,也有利于真正解决纠纷。

彩礼一般为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价值较高的实物,包括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如果男方婚前给付的仅是数额较小的“见面礼”、“过节礼”,或者价值较小的饰物、衣物等,一般均不宜认定为彩礼。至于应当达到多大的数额或者多高的价值,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当地的经济状况、尤其是男方自身经济条件酌情确定。

延伸阅读:

订婚之后没结婚需不需要返还彩礼

给付彩礼后,能否要求返还

再婚彩礼是否还可以索要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彩礼  彩礼词条  女方  女方词条  离婚  离婚词条  提出  提出词条  结婚  结婚词条  
彩礼

 什么样的情况不退还彩礼

一、什么样的情况不退还彩礼不符合《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一方要求返还彩礼,不予支持。此外,对“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规定,应当有限制性的...(展开)

彩礼

 彩礼买房离婚应该要如何分配?

一、彩礼买房离婚应该要如何分配?彩礼如无特殊的约定即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应该夫妻均分。婚前买房离婚的处理是:1、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