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律师会见当事人需注意什么

(一)会见过程中除应注意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以外,还必须注意不要将通讯工具交在押人使用、不要夹带信件、现金、物品等,要特别注意被会见人的精神状态和心理动向。

(二)每一次常规的会见之后,承办律师都应对会见获得的当事人(被告人)陈述进行研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线索、案情线索要认真分析,该取证的应取证、该申请取证的应及时申请,因为只有“证据”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利器。

(三)会见前的准备工作要做得充分,在前往会见之前应进一步检查委托手续填写是否完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公函领取和填写得是否规范、随同人员(协办人员)是否持有执业律师证或实习律师证、律师助理证、本次会见的重点内容如果较多还应列出提纲。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条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在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律师会见到犯罪嫌疑人,同时通知办案部门。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时,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机关还应当查验侦查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

延伸阅读:

诉讼中当事人举证注意事项

被刑拘后当事人怎么会见律师

律师会见当事人要说实话吗?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律师会见当事人需注意什么  会见  会见词条  当事人  当事人词条  律师  律师词条  注意  注意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刑事犯罪辩护

 连续犯的处罚原则有哪些

一、连续犯的处罚原则有哪些连续犯处罚原则(1)《刑法》规定只有一个量刑档次,或者虽有两个量刑档次但无加重构成的量刑档次的,按照一个罪名从重处罚。例如,我国《刑法...(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