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出现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责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出现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责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是会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7个工作日到30日,具体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二、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机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是什么?

1、完全责任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

出现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责人会承担刑事责任的,这是合理的情况。出现医疗事故将会对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患者有权依法向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当事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对造成的损失追究相应的赔偿。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延伸阅读: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机构如何选择

在选择医疗鉴定机构的时候,你可以找当地正...

医疗事故鉴定陈述材料怎么写?

1、患者在被诉医院的医疗过程、发生的不利...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

根据鉴定权支配力量的不同,鉴定可分为:自...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怎么确认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依据是什么?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

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

美容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和一般医疗事故的鉴...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词条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词条  刑事  刑事词条  负责人  负责人词条  承担  承担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