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残疾赔偿金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吗?

一、残疾赔偿金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吗?

不属于,残疾赔偿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对于物质损失的界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前撼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涉嫌犯罪的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问题。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能成立,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成立,但可以另行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

根据《解释》第138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或赔偿范围仅限于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亦不受理。

根据《解释》第139条和第140条的规定,下列两种情况人民法院不受理附带民事诉讼

(1)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完不予受理。但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首先,这里所指的“犯罪行为”是指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指控的涉嫌犯罪的行为,而不要求是人民法院以生效裁判确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其次,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换言之,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最后,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造成的物质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起诉方,即原告方一般是同一人或者是同几人,如果是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一方造成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包括重伤或者是死亡等的,受害人都不得要求犯罪嫌疑人一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只能进行刑事诉讼。

延伸阅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残疾赔偿金是否可以得到?

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残疾赔偿金按照城镇还是农村标准计算?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赔偿金  赔偿金词条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词条  附带  附带词条  残疾  残疾词条  赔偿  赔偿词条  
刑事赔偿

 犯罪分子打死人还赔钱不?

一、犯罪分子打死人还赔钱不?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中的赔偿标准没有固定的参考值。根据各地、当事人的情况不同,其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除赔偿抢救期间医疗费外,还应...(展开)

刑事赔偿

 刑事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刑事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刑事赔偿法律依据是《国家赔偿法》。满足国家赔偿条件的进行申请国家赔偿,只有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