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合同自诉案件程序包括哪些?

一、合同自诉案件程序包括哪些?

包括: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二、自诉案件的特点是什么?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206条、第207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具有以下特点:

(1)对告诉才处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2)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凡自诉人自愿撤回的自诉案件,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自诉人是两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3)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此种反诉指刑事反诉,即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牵连的犯罪行为并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反诉须具备三个条件:

①反诉的被告人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

②反诉的案件必须是与本案有牵连的;

③反诉的内容必须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人民法院原则应将反诉与自诉合并审理。自诉人撤诉不影响反诉的继续审理。

(4)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202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6个月以内宣判。

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或者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时,必须让当事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进行辩护,也可以由当事人的家属或者是自己聘请的律师进行辩护,需要注意的是,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必须是基于基本的案件事实。

延伸阅读:

自诉案件的程序是怎样的

自诉案件立案审查如何进行?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又有哪些不同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合同自诉案件程序包括哪些?  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包括  包括词条  合同  合同词条  程序  程序词条  
刑事自诉

 自诉案件原告不到庭怎么办?

一、自诉案件原告不到庭怎么办?可以缺席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