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交通事故车辆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车辆赔偿标准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 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侵权人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4、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了车辆损失的,显然是需要对车辆进行赔偿的,交通事故严重的造成车辆报废的情况都常见的,这种情况下,相关损失和赔偿,可以按照车辆维修的费用来进行认定,可以根据4S店出具的维修证明来认定。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流程?

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汽车撞摩托车责任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方法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交通事故车辆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词条  赔偿  赔偿词条  车辆  车辆词条  标准  标准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私了怎么结案

一、交通事故私了怎么结案1、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2、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展开)

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没伤要看病吗?

一、交通事故没伤要看病吗?应当视情而定,一般不需要,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根据《道路交...(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