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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商品房在我国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商品房的买卖时常发生,大家都知道的一件事情是,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取得房产证,这一点异常重要,那么,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住宅70年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解除了购房者的担忧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在《物权法》出台以前,70年届满以后的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一直是悬在人们心中的巨大石头。购房者担心,一旦土地使用权被收回,那么自己住宅的命运将会如何呢?《物权法》对此的回应是,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自动续期。因此,购房者在购房时不需要对这点存有担忧,该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普通民众的安居乐业。

然而也有人分析到,该规定只是一条缓兵之计,其用意只是为了暂时安抚民众。一方面,受国内房屋建筑水平的影响,目前房屋的建筑使用寿命基本上都达不到70年的期限,大部分只能使用40、50年就必须得重修,因此该规定没有实际意义;另一方面,《物权法》并没有对“自动续期”究竟是如何自动作出规定。是免费的还是收费的?收费的话,其支付标准和办法又是怎样的?由谁来承担这部分费用?程序是如何?在这方面,法律还是一个空白,因此操作起来还有一定的困难。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于3月29日表示,因为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各种新问题也将在审判中涌现,最高人民法院将适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为准确司法提供依据。届时,物权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将作出进一步的具体规定。但购房者应该看到,无论是从立法者的立法意图而言,还是从现实因素考虑,购房者的利益将会得到最大化的保护,毕竟加强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是一个总体的趋势。因此,对此购房者不要有太多担忧。

二、房屋登记制度有了较大的变化,购房者应该充分重视

这次《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制度做了较大的改动,因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要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因此购房者应该充分重视登记制度,以免让自己的权利落空,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1、物权公示制度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一个案例很好地解释了这个原则。上海发生过这样一起民事纠纷:一套地理位置很好的商品房被开发商卖给了6个消费者。房子只有一套,可却有6个买家,这意味着只能有一个人得到房屋。在6个买家中有一个精明的买受人抢先办理了房产登记,而另外5个买家虽然也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付了款,但却未办理登记手续,所以法院就把这个房屋判给了办理登记的那个买受人,而不论其签订购房合同是在先还是在后,也不论其价款是否已经支付完毕。

登记购房者必须履行的手续。因为我国实行的是登记生效制度,如果没有经过登记,房屋的所有权实际上并没有发生转移,一旦有第三人凭房产证主张权利,那么购房者即使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房款,仍然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现实中常会发生因为没有完善登记手续,开发商将房屋“一房二卖”,或者是上当受骗的情况发生。因此,从交易安全出发,购房者应该尽可能的在第一时间办理好登记手续,以免权利落空。

2、统一登记制度,减少购房者的手续

《物权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物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房产证难办,是现在许多购房者共同面对的问题。主要原因是,《物权法》出台以前,办理转让、抵押的登记机构有十几个,其中涉及不动产的机构主要有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运输工具登记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多个登记机构办理相互关联的不动产登记,必然出现重复登记登记资料分散、增加当事人负担、资源浪费等问题。其次,许多基层行政机关各自为政,滥用权力,利用设置登记权限和程序获取不当利益的现象也很普遍。再次,无法保证登记内容真实。我国是物权公示主义,实行的也是实质审查,登记时由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材料进行查验,需要时还要查看不动产的实际状况。可是,一些登记机关由于工作量大,对登记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时要么登记效率低下,要么粗枝大叶地审查。如果买房者不能和开发商公平地享有信息,导致信息不对称,就很容易会出现欺诈行为。

首先小编需要为大家介绍的是,商品房买卖是需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在签订相关合同以后,并且将相关的手续都完成后,比如说实施了登记等事项后,就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可能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是对某些地方不太清楚,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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