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遗嘱过户另一子女在国外可以办理吗?

一、遗嘱过户另一子女在国外可以办理吗?

可以办理,父母的产权过户给子女,是需要所有子女到场的。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对于第(四)项各地房产部门多要求办理公证(部分地区办理律师见证也可),行政程序多遵循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管理登记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1991]117号的相关规定。通知中提到: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的有关要件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遗嘱过户的具体情况是需要基于实际的遗嘱条款内容而定的,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相关情况的处理情况,但涉及到一子女在国外的情况下,是不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遗嘱过户的,必须所有人员同意并签订协议或者协商后才可以处理。

延伸阅读:

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继承吗?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怎么区分?

继承人伪造遗嘱还能继承遗产吗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遗嘱  遗嘱词条  过户  过户词条  子女  子女词条  办理  办理词条  国外  国外词条  
房屋买卖

 在我国房屋买卖有评估费吗

对于房产评估相比大家并不陌生。房产评估的话,一般会缴纳一定的评估费用。另外,并不是说所有的房屋买卖的时候,都会进行房产评估,对于这一点,大家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展开)

房屋买卖

 如果在西安小产权房能买吗?

相信很多读者在购买房产的时候,肯定会遇到一些疑虑,就比如说在小产权房上面,所以我们今天一起讨论如果在西安小产权房能买吗?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在西安买房,...(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