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区别是什么

一、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区别是什么

条件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

期限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前者,自期限届到时生效;后者,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所谓附条件法律行为不同于附条件买卖,即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附条件条件的成就,是指作为条件内容的事实已经实现。条件的成就是决定法律行为是否生效是否失效的问题,因此事关当事人的利益。条件成就的效力,在于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

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期限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是限制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是以将来确定事实的到来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期限与法律行为的履行期限是有区别的,履行期限是基于已生效法律行为所负义务的履行所加的时间限制。期限的效力在期限到来时,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期限到来的效力在于决定附期限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附期限合同有哪些种类

(一)附延缓期限合同与附解除期限合同

附延缓期限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效力,期限到来之际,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才开始发生效力的合同。延缓期限,又称为始期。

附解除期限合同,是指在约定期限到来之际,该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合同。解除期限,又称为终期。

(二)附确定期限合同与附不确定期限合同

确定期限的合同,是指作为期限内容的事实具体发生的时间确定的合同。例如,约定某年某月某日,或者半年、一年后。

不确定期限的合同,是指作为期限内容的事实的具体发生时间不确定的合同。例如,约定以某人死亡为期限。人必然死亡,属于必然要发生的事实,而具体发生时间却是不确定的,故属于不确定期限

最后,不确定期限的合同指的是不能确定期限内容将在未来的具体实现时间,也就是说无法准确预测后期结果,条件是指将目前已经成为事实的结果定为条约内容。

延伸阅读:

最新劳动合同文本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甲乙双方在...

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试用期间辞职...

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试用期间辞职。已经签订...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写

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算违法的吗?

适用期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

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

一般来说单位要以“不胜任工作”来解除劳动...

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

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可以双方进...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合同区  合同区词条  别是  别是词条  期限  期限词条  条件  条件词条  合同  合同词条  
合同订立

 合同无效和不成立有何区别?

一、合同无效和不成立有何区别?合同无效和不成立的区别是:合同无效一般是因为订立合同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或者他人利益。无效合同不受法...(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