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争议的,此时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处理,也就是先仲裁后诉讼。而在劳动诉讼过程中,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此时必须要先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才行。那么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争议调解注意事项

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调解委员会应在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

二、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一)及时指派调解委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二)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一至二名调解委员进行调解;

(三)调解委员会应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公正调解;

(四)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协议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简单争议由调解委员会)以及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一份);

(五)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意见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一份)。

对劳动争议的处理,其实就包括了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四种方式。而说到调解,不仅仅是可以由专门的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在劳动仲裁中也涉及到了调解的内容。进行调解的时候,也有一些事项是需要注意的,上文中小编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延伸阅读:

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的履行

最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举证责任的规定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词条  调解  调解词条  怎样  怎样词条  程序  程序词条  
劳动争议

 劳动起诉多久开庭

劳动起诉多久开庭要看法院的传票上的时间。一审普通程序一般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但是有特殊情况可以再延长。从立案开始起算,有一个受理案件的期限7天,送达起诉...(展开)

劳动争议

 哪些人在裁员时不能轻易裁掉?

所谓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它指的是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在劳动合同完成之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劳动合同的解除又分为法定解...(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