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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回转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执行回转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执行回转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者的损失来进行赔偿,执行错误赔偿,由于是没有按照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去执行,所以执行错误赔偿的情形仅限于:

(一)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等法律文书;

(二)违反法律规定先予执行的;

(三)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四)明显超过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数额、范围无法执行回转的;

(五)在执行过程中,对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财产毁损、灭失的;

(六)在执行过程中,变卖财物未经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末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他人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

二、执行回转的条件有哪些

执行回转须符合以下条件:

1、对原执行根据已执行完毕。

2、原执行根据被依法撤销。

3、执行回转须有新的执行根据。

4、原执行权利人不主动履行新的执行根据和执行回转的裁定。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我们国家对于执行回转这方面规定的还是比较的具体的,其中明确的执行回转的程序以及执行回转的条件,如果已经进入到执行回转程序,也可以申请司法赔偿,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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