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的内容包括什么?

执行异议复议规定是: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

2、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3、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4、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对人民法院准确审查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妥善处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关系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对执行工作队伍的整体专业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已经制定了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培训计划,编写了统一培训教材,年内将开展远程视频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切实提升执行队伍的业务素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执行异议和复议是执行程序中的重要制度,在执行理论中属于执行救济的范畴。根据民事诉讼法对执行异议和复议制度的定位,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异议复议规定》贯彻了权利保障原则、分权制衡原则、效率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共四个原则,我们要及时的注意了解。

延伸阅读:

强制执行公证怎么申请,需要什么...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

涉外仲裁裁决强制执行有哪些?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有关...

法院强制执行财产范围

第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一般口头遗嘱如何执行

口头遗嘱需要两名及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

国际贸易法概述仲裁裁决的执行如...

《仲裁法》第20条: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

死刑立即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复议  复议词条  内容包括  内容包括词条  异议  异议词条  执行  执行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判决执行

 监护人不赔偿会坐牢吗

一般不要。法律判决如有民事赔偿部分,监护人就应该赔偿,如果拒不赔偿可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扣押监护人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