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不服税收滞纳金在诉讼时可以要求减少吗?

一、不服税收滞纳金在诉讼时可以要求减少吗?

不服税收滞纳金在诉讼时可以要求减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上述规定可知,应先执行税务机关的决定,然后再提起诉讼。如因不服决定就不交款,最终判决不利时会计算滞纳金的。

二、税收滞纳金怎么算?

(一)一般税款

税款滞纳金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连带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之相对应的是多缴税款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二)未按期预缴税款

根据旧《征管法》第二十条及《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作为国家税收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有权对有关预缴税款的税务处理问题制定解释性文件,而且这个规定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并不抵触,其合法性应是不容置疑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税收滞纳金是由纳税人来进行支付,如果不服滞纳金过多,那么是可以先提出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不服的,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理由,但在复议之前也需要先把带纳金缴纳完才可以申请。

延伸阅读:

行政复议税收强制执行的依据是...

基本上所有的行政行为在规定的程序之下都可...

税收行政复议决定有几种方式?

行政复议有很多种决定的方式,但是有很多...

税收行政复议案件范围有哪些

税收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他不...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内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

税收行政复议生效时间是多久?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交税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必...

税务行政复议调解程序的规定是怎...

行政复议,是有关的机构被处于行政处罚但是...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滞纳金  滞纳金词条  不服  不服词条  诉讼  诉讼词条  税收  税收词条  减少  减少词条  
税务诉讼

 税收诉讼前置的情形是什么?

一、税收诉讼前置的情形是什么?税收诉讼前置的情形是应该要缴纳税费之后才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在第十四条文中进行了明确规定。第八条复议机...(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