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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是当代政治生态小说,作者晋原平,作家出版社出版。该小说描写的是换届在即,长城脚下古老的雁云市的市长突然病危,这一骤然事变打乱了省委和市委既定的人事安排计划,全市方方面面的势力都睁大了焦炙的眼睛,卷到了这个政治旋涡之中……

内容简介

省委一纸调令,将时任省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的管冠南,派去沙颖地区担任行署专员兼撤地建市筹备组组长。上任伊始,管冠南运用铁腕大刀阔斧地除弊革新,整顿行政作风,拉大城市框架,全方位招商引资……不经意中,他却已然触动了一张张看不见的网:公务员招录过程作弊;强拆事件造成民怨沸腾;医患纠纷中牵扯出触目惊心的行业黑幕;下属的桃色日记门事件,又让他在法理与私情的边缘挣扎……不仅如此,换届的当口,风声鹤唳,盘根错节的各种“关系”背后,有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看似平静的机关大院,底下却暗波涌动。在这错综复杂的时局背后,不同的势力集团将管冠南推向风口浪尖,一些看不见的网将这市委大院紧紧裹挟……

目录

换届 第一章

看书记只是拉些家常,管冠南方才一直提着的心稍微松了松。他接过小郭递上的茶杯,又从口袋里掏出烟,向书记让了一根,见书记摆手,自己也不方便在这儿吞云吐雾,就又把烟装回兜里,捧着茶杯,微笑着向书记娓娓道来:“周武王灭商后,封三弟叔鲜于管国,称管叔,管国在平原省会一带。管叔因反对周公旦摄政,与被封于宋国的商纣王之孙武庚和封于蔡国的兄弟蔡叔等联合发动叛乱,被周公镇压了下去。管叔被杀,其子孙便以管为姓。”

一.省委的新安排(1)

一.省委的新安排(2)

一.省委的新安排(3)

二.故人来访(1)

二.故人来访(2)

二.故人来访(3)

三.一把手的心思(1)

三.一把手的心思(2)

三.一把手的心思(3)

四.好官难当(1)

四.好官难当(2)

四.好官难当(3)

四.好官难当(4)

五.出去躲个清静(1)

五.出去躲个清静(2)

换届 第二章

范有志最喜欢这段唱词了,尤其是最近两年。他已经五十六岁了,在办公室工作了三十多年,虽然没有长坂坡救皇子的赫赫功业,但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他觉得真是问心无愧。今年撤地建市,能不能在人大、政协弄个副职,他心里没谱,先前周治平似乎暗示过他,但以今天掌握的情况分析,省里更看重的像是管冠南。今晚一定要见到管专员,留个先入为主的印象。再说了,秘书长见专员那可是名正言顺!他吩咐司机,车窗开着点,声音放低点,透透气。

六.秘书长扑了空(1)

六.秘书长扑了空(2)

六.秘书长扑了空(3)

六.秘书长扑了空(4)

七.新官上任麻烦多(1)

七.新官上任麻烦多(2)

七.新官上任麻烦多(3)

七.新官上任麻烦多(4)

七.新官上任麻烦多(5)

七.新官上任麻烦多(6)

八.和他共事要小心(1)

八.和他共事要小心(2)

九.祸不单行(1)

九.祸不单行(2)

十.去省里邀功了?(1)

十.去省里邀功了?(2)

换届 第三章

见已经快十一点了,文玟忙给财政厅长打电话,她用一种完全不像四十岁女人的娇滴滴的声音说:“佟厅长,您好,听不出来了?贵人多健忘啊,我是文玟,想起来了吗?我求您一件事,是沙颖的书记、专员,他们中午想请您吃饭,您可要给我面子哟。有安排也不行。那就晚一点吧,在平原宾馆,我马上订房间,一言为定哟。”放下电话后,她又忙着给餐厅打电话订台,然后赶紧拨管冠南的手机,不料对方关机。

十一.上访的事儿闹大了(1)

十一.上访的事儿闹大了(2)

十二.要钱不要命了(1)

十二.要钱不要命了(2)

十二.要钱不要命了(3)

十二.要钱不要命了(4)

十二.要钱不要命了(5)

十三.万事开头难(1)

十三.万事开头难(2)

十三.万事开头难(3)

十四.要想富,动干部(1)

十四.要想富,动干部(2)

十四.要想富,动干部(3)

十四.要想富,动干部(4)

十五.住院这步棋走错了

换届 第四章

路上,管冠南告诉文珞,这个颖湾村地处沙河、颖河之间,低洼易涝。这个村里的土地大多是联产以后开荒开出来的,不是可耕地,每年只能收一季庄稼。全村的大多数农民都到外省承包土地了,家里只剩下“三八六一九九部队”。“三八”者妇女也,“六一”者儿童也,“九九”者老人也。这个村的耕地加宅基地总共有两千多亩,而且,农民对这里的土地不金贵,开发的成本很低。

十六.想调到省会或北京(1)

十六.想调到省会或北京(2)

十六.想调到省会或北京(3)

十七.鹿荣集团的危机

十八.后院起火

十九.周治平要去党校进修了(1)

十九.周治平要去党校进修了(2)

十九.周治平要去党校进修了(3)

二十.换届,就是换干部(1)

二十.换届,就是换干部(2)

二十.换届,就是换干部(3)

换届 第五章

文玟给管冠南打了几次电话,都是关机。范有国见状,忙说:“没事,还不是十万火急,回头咱们亲自去拜访一趟管专员吧。”范有国私下里给哥哥范有志通了电话,得知领导们都在开书记办公会,这才放下心来,约文玟和方娜一起去逛一逛玩一玩。

二十一.快到手的肉可不能扔(1)

二十一.快到手的肉可不能扔(2)

二十二、二把手太一意孤行了/115

二十三、谁让你们大操大办婚礼了/119

二十四、停职反省/125

二十五、被隔离了/129

换届 第六章

二十六、累倒在工作一线/136

二十七、沙颖市天塌了,有姓管的顶住/143

二十八、我看你就是个浑蛋官/147

二十九、终于联系上周治平了/152

三十、干部问题要慎重/155

换届 第七章

三十一、一个收钱,一个退钱/164

三十二、我要移民了/167

三十三、要扭转眼前的被动局面/169

三十四、公选出问题了/173

三十五、玩火者必自焚/176

换届 第八章

三十六、美色当前,进退两难/184

三十七、博士副市长的心思/192

三十八、沙颖,是经不起地震的/198

三十九、文珺病重了/218

四十、李木松的霸气/231

换届 第九章

四十一、经济适用房找哪个开发商来建呢/244

四十二、为了搭上市长,不惜借花献佛/260

四十三、你们这些礼金我就不退了/267

四十四、一步错,步步错/275

四十五、找人好好教训教训她/290

四十六、人生的新坐标/300

作者简介

王强,从政多年,现任职于河南省省委某部门。常以犀利且带批判的眼光来解读当下社会各种现象,期待通过文字展现给读者一个更加真实、理性的社会层面。

县乡人大换届

根据宪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的规定,自2011年起,全国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新一轮换届选举工作。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积极参加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新华社记者带着社会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请其就正在开展的全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系统讲解。一问:这次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与往届相比有哪些不同?

答:今年开始进行的新一轮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1979年以来我国依法进行的第10次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第9次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将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涉及县级政权2000多个、乡级政权3万多个,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又一次重要实践。

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这次选举法修改的突出特点和主要精神,可概括为“实行一个相同”、“体现三个平等”。新一轮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应当严格按照修改后的选举法进行。

“实行一个相同”,就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体现三个平等”包括:一是人人平等,保障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地区平等,保障各地方在国家权力机关有平等的参与权,有关行政区域不论人口多少,都应有相同的基本名额数,都能选举一定数量的代表;三是民族平等,保障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三个平等体现了我国国体、政体的内在要求。

二问: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于1953年制定颁布选举法,1979年修订颁布选举法,其后又先后进行了五次修改,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不断完善,形成了普遍、平等、差额、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原则。

第一,普遍性原则,是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具有广泛性、普遍性,凡是达到法定年龄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而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是极少数。第二,平等性原则,是指公民在选举中的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具体来说,就是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都有一个投票权,并且每一张选票的效力相同。第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直接选举是指将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由选区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代表;间接选举是指将代表名额分配到选举单位,由选举单位召开选举会议选举产生代表。我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全国、省级、设区的市级的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第四,差额选举原则,是指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第五,无记名投票原则,又称秘密选举原则,即选票上不署投票人的姓名,投票人对代表候选人按照规定的符号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另选他人。

三问:在我国哪些人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答: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就是说,在我国,公民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四问: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由谁主持?答: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县乡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选举法还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划分选举本级人大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确定选举日期;了解核实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等。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

五问:选民在哪里参加选举?

答:选举县乡人大代表,由选举委员会将本行政区划分为若干个选区,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选民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不能在两个以上选区参加选举。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六问:如何进行选民登记?答: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选民登记有两种方式:一是选举委员会派工作人员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进行登记;二是选民自己持有效证件主动到选举委员会设立的工作机构进行登记。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由选举委员会公布。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七问:如何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答: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

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方式有两种:一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二是本选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政党、团体或者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应按照代表法对代表的要求进行推荐。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选民;应具有履职的素质和能力,并且能认真履职;应能与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应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通报。

八问:如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答:县乡人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举县乡人大代表,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

选举委员会应当将汇总后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选举法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

九问:如何介绍代表候选人?

答:为了让选民充分了解代表候选人,保证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代表,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介绍代表候选人要在选举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具体形式有以下三种:一是推荐者向选民介绍。推荐者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应当向选举委员会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情况,并根据选举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情况。二是选举委员会向选民介绍。在选民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过程中,选举委员会要以适当的方式,积极、主动地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三是选举委员会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代表候选人可在选举委员会组织下与选民见面,进行自我介绍。为保证选举日投票选举的顺利进行,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活动在选举日必须停止。

十问:选民如何进行投票?答:我国县乡人大代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选举县乡人大代表,可以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具体方式由选举委员会决定。设投票站进行选举的,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选民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选民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为了保证选民依法自由行使选举权,选举时设秘密写票处。

十一问:投票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投票是选民选举权利的直接体现,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投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在领到选票时,要检查选票是否清楚,是否加盖印章,如果选票不清楚或者未盖公章,应及时报告更换选票。(2)在书写选票前,要弄清应选名额;要按规定办法写票、投票;书写选票要清楚,注意不要超过应选名额或者书写不清。(3)写票时,不应有不规范的写票行为,如进入写票处观看其他选民写票,随便替其他选民写票等。(4)如果是文盲或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选举委员会要提供服务。(5)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选民领取选票后可以到秘密写票处写票。

十二问:可否委托投票?委托投票应符合哪些条件?答:参加投票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最直接形式,选民一般应在选举日携带证件亲自去参加投票活动。如果确因客观情况,在选举日当天,不能亲自参加选举,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委托投票应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委托投票的原因是选民在选举日期间外出不能亲自参加选举,而不能因为其他原因。第二,委托必须以书面的方式,如果仅凭口头委托,则委托无效。第三,被委托人必须是选民,即必须是经过选民登记,确认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委托没有选民资格的人代为投票,则委托无效。第四,接受委托投票有一定的限制,即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超过3人则无效。第五,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另外,为保证选举的真实性,在进行委托投票时,被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而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投票。

十三问:流动人口怎样参选?

答: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应当予以重视和解决的问题。流动人口参选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在户口所在地参选。如果在选举期间不能回户口所在地,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二是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选,但需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

选举委员会要采取措施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便利条件。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可以为本地外出在同一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集体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可将传真委托等方式视为书面委托;现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联系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对于已在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用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十四问:选举结果如何确认和公布?答: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及时确认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予以公布。

认定选举是否有效有两个标准:一是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不足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无效。二是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在有效选举中,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代表。当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并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代表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对未选出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也要实行差额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另行选举不重新协商讨论提出代表候选人。按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进行排列时,应包括在原正式代表候选人之外由另选他人而获得较多选票的人。另行选举后,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十五问:对破坏选举的行为如何查处?

答:选举法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2)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4)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有上述所列违法行为的,当选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以及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负责查处破坏选举的行为。在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时,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请有关机关协助调查。经充分调查、收集事实材料后,应当及时提出认定结果,并予公布。发现相关人员构成违法违纪以及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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