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合同是合格教师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官方认可的学校订立的协议。几方自由结合,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律程序和当事人协议,不得自行变更或撤销。内容一般与国家和地方教育及教师法律、法规相一致。教师按合同履行义务,教育行政部门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进修提高等条件,并支付报酬。正文在美国,通常由如下内容组成:(1)双方已达成的协议;(2)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3)双方商榷部分,诸如工资报酬、物质待遇等;(4)有关法律条文;(5)法律要求的形式。第一、第二两部分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期限多为一年。与非官方学区会议或无资格证书的教师签订的合同,经常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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