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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生”是当下演艺娱乐圈里对正在培养中的新人的一种称呼,最早起源于日韩,是演艺公司挖掘新艺人的一种模式。

在韩国被大众所熟知,几乎每个娱乐公司都有新秀练习生储备,公司根据规划会定期进行选秀,练习生在日本被称作 研究生 或者特定称号 。但在中国娱乐界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词汇,香港在七十年代时候有电视台为挖掘艺人开展的艺人训练班。就比如鹿晗、金珉锡、都暻秀、吴世勋等为SM娱乐公司旗下的练习生,后出道形成组合EXO。

中国近两年娱乐圈新生代偶像大多是练习生出身,这使得练习生渐渐成为一种在外界看来较为主流的造星模式。

练习生介绍

练习生,在中国娱乐界,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词汇。但在韩国,所有偶像艺人公司都有,公司根据规划会定期进行选秀,但不同于国内近几年赫然兴起的选秀造星,韩国日本的演艺圈造星运作模式有着相当成熟的流程。而出道前的培养是公司最重视的环节,作为一个练习生,自身情况不同,公司定下的训练时间也会不同,少则几个月,多则七八年,而一般情况是两至三年。当自身充电完成遇到机会便可风光出道,如果机会迟迟不来,也许你的这些年努力会付诸东流,也许永远也不会成为舞台上的明星。

在日本,练习生被称作“研究生”(和中国所说的“研究生”不同,在日语本义为学校、单位的非正式实习学生或员工),但比起韩国的练习生,日本很多的研究生是从小就加入的。比如大型女子组合AKB48就有为数不少的“研究生”,不过比起韩团研究生的全封闭训练,她们一般也会参加一些二线的推介活动以及小型的公演,或者在大型的公演中伴舞伴唱等,一部分表现好的研究生就可以升格为各个Team正式的成员。日本另一个历史悠久的男团事务所Johnnys也是类似的情况,在Johnnys的研究生被称之为 Jr. 但是Jr.要比其他研究生和练习生的舞台经验要丰富,大部分Jr入选时年龄只有10岁左右 13、4岁就已经登台表演 或者参演影视作品或者出道 目前年龄最小就成为Jr.的是hey!say!jump 的知念侑李 当时10岁

香港七十年代香港著名电视台TVB在1970年代开展的艺人训练班也有练习生的性质,但是时间相对比较短

一年到一年半就可以毕业。例如周润发 刘德华 梁朝伟周星驰 都曾在里面受训过。

能成为成功出道的练习生,大部分靠的是货真价实的本领,也有的是我们思维定式上的“后门”或者“潜规则”。BIGBANG(权志龙练习9年)、H.O.T、东方神起、赵晨浩(环球热力兄弟练习生8年)、少女时代(前成员郑秀妍练习生时间7年)、Super junior、SHINee、f(x)组合、EXO(金俊勉练习生时间7年)、INFINITE、FTisland等所有韩国知名偶像艺人都是从练习生做起的,用成绩说话往往是韩国日本演艺界选秀的第一宗旨。当年宋茜和韩庚因为舞技超群被选为sm练习生。

一切从学徒开始,残酷训练与枯燥生活。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出头,不管公司还是练习生本身都在拼命,公司严苛地要求练习生,练习生严格地要求自己。开始训练,哪怕你本来就有着一身绝技和本领,你还是一样要从头学起。一边辛苦地训练一边等待出道的机会。

国内情况

在中国唱片公司中采用练习生制度的还不多,是按照韩国和日本的模式进行偶像新人的培养的。

有“造星工场”之称的韩国首尔艺术大学与中国海洋大学海大国际经济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国内首次将韩国先进的以练习生为主的演艺人才培养模式纳入名校学历的综合培养体系中。

不良现象

现象1

从艺先做“练习生”训练内容很残酷

“练习生”的选拔达到800选1

韩国艺人大多在小学或高中即被经纪公司签下培训,称为“练习生”。培训周期一般是两到三年,从十四五岁开始培训,到十六七岁成熟期时出道。

据报道,韩国普通“练习生”的选拔已经达到了800选1的激烈程度。而练习生中又只有一半左右能够最终成功出道。这种供求间的严重不均衡是造成各种人权侵害的根本原因。目前正在中国发展的韩国籍女艺人Sara在接受采访时透露过一些韩国的练习生制度:“一般的培训生(即练习生)在10岁左右就要进入公司,在15岁的时候就会通过考试选拔艺人,这个过程是非常严格的,从声、台、体、表,包括化装造型都要学习,而且有严格的考核,不合格的会随时淘汰。”

前SuperJunior-M组合成员韩庚在《鲁豫有约》中接受访问时曾说:“(在韩国)当练习生的时候,最多每天要连续练习20个小时。”魔鬼般的练习非常苦,甚至骨折了两个月自己都不知道。练习生吃住都在公司,私下外出也被经纪人完全管理,几乎完全没有自由。

“差生”得去陪酒

如果“练习生”培训几年后没出道,就会被送去陪酒。据报道,某年韩国演艺圈曾有一名练习生出面爆料,指控经纪公司表面上包吃住,事实上是把宿舍当成招待所,每次都让富商入内“选秀”,不知情的练习生被公司以练舞为由,带到满是镜子、镜头的舞蹈室,做一些可展露身材的伸展动作,以供“验货”

现象2

签约之后成“奴隶”经济剥削很严重

合同条款很苛刻

2009年7月,韩国组合东方神起三名成员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决三人与SM娱乐公司的13年协议失效,经历数月官司纠葛,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裁定SM与三人的13年合约片面无效——从“东方神起”与SM娱乐公司的这场官司就可以看出,韩国娱乐圈在协议签订上的苛刻。女性偶像组合“少女时代”的成员林允儿曾披露,她们的合约期间也像东方神起一样是13年。

2008年年末,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爆出10家演艺公司与艺人签署的不公平合同,在这些艺人合同中“欲与异性交往,应事先和公司商议,然后接受指挥监督”这样的条款赫然在列。过分的条款还包括:交代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人负债,是否曾有丑闻;谈恋爱之前需申报备案;所有的私人问题不可隐瞒;个人出国也必须通过经纪公司的批准。

违约金高到无法偿还

大公司对艺人收入的抽成比例相当高,一般为七三开或八二开,甚至不少艺人在刚出道的几年中根本拿不到钱。韩国女歌手Sara曾透露韩国经纪公司与艺人间的分成问题:“韩国艺人的经纪公司抽佣的比例之所以很高,是因为前期为艺人投入了很多,因为这些培训生是不用交费用的,所以韩国的艺人经纪公司抽佣比例,有的可能达到90%。”如果艺人想跳槽,违约金会高到他们完全没办法偿还。

现象3

出道之前先整容

工作强度非常大

整容是艺人必修课

曾经在韩国宇田、DR、SM等多家大型娱乐公司高层任职的天娱传媒经纪总监司捷在接受采访时称,“整容”是一般韩国艺人出道前的必修课。

司捷表示,在练习生阶段,每人都要定时接受“镜头测试”,就是在舞台上让镜头拍摄前后左右各个角度,然后由专业人士给出评估,测试结果就是判断艺人出道前是否要接受整容的依据,艺人将视具体情况接受部分整容。

现象4

陪酒陪睡很普遍

娱乐公司拉皮条

六成女艺人曾被要求“性交易”

据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2010年发布的《女艺人实际人权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在10名女演员当中就有6名表示曾被要求向社会上有地位的人士提供性交易。31.5%的被调查者表示曾经遭到胸部、臀部和腿等身体部位被摸的性骚扰,有21.5%的女艺人表示曾直接被要求发生性关系,有6.5%的女艺人曾经遭受过性暴力等犯罪行为的迫害。提出性交易要求的人有很多,包括财阀、导演、制作公司代表、广告主和政界人士等。在被要求提供性服务的女艺人当中,大约有一半(48.4%)在拒绝之后在角色分配或者主演广告等方面蒙受了损失。

性交易一般在高档酒吧或会馆

韩国女艺人的性交易一般在高档酒吧或是会馆进行,酒吧或会馆的老板充当中间人的角色。据报道,韩国警方曾在张紫妍所属的TheContents娱乐公司办公楼旧址发现三楼有床和淋浴设施,一楼有酒吧。三楼室内厨房的后面有配备了淋浴设施的浴室,旁边有一间放有床的密室。在这里接待实权人物时,公司极有可能把和张紫妍一样的新演员或是希望能够成为明星的“练习生”叫来,强迫她们陪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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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文化 语言文字 词语 Johnnys 东方神起 郑秀妍 金俊勉 经纪公司 激烈 张紫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