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看过栏目

 

火灾(huǒzāi)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新的标准中,将火灾定义为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

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

人类能够对火进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说人类使用火的历史与同火灾作斗争的历史是相伴相生的,人们在用火的同时,不断总结火灾发生的规律,尽可能地减少火灾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危害。在遇到火灾时人们需要安全、尽快的逃生。

词语解释

因失火而造成的灾害(如房屋、城镇、森林等)。

[conflagration]∶烧掉很多建筑物的大火。

1.

因失火而造成的灾害(如房屋、城镇、森林等)。

2.

[conflagration]∶烧掉很多建筑物的大火。

引证解释

因火造成的灾害:

《左传·昭公十七年》:“诸侯其有火灾乎!”

《史记·封禅书》:“越俗有火灾,复起屋,必以火,用胜服之。”

《史记·孝武本纪》:“越俗有火灾,复起屋必以大,用胜服之。”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渭水三》:“地皇三年, 霸桥火灾自东起。”

指战争灾祸:

人民日报》1965.7.31:“所谓局部战争的策源地,可能变成世界性的火灾。”

1.

因火造成的灾害:

《左传·昭公十七年》:“诸侯其有火灾乎!”

《史记·封禅书》:“越俗有火灾,复起屋,必以火,用胜服之。”

《史记·孝武本纪》:“越俗有火灾,复起屋必以大,用胜服之。”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渭水三》:“地皇三年, 霸桥火灾自东起。”

2.

指战争灾祸:

《人民日报》1965.7.31:“所谓局部战争的策源地,可能变成世界性的火灾。”

详细解释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火,燃尽了茹毛饮血的历史;火,点燃了现代社会的辉煌。正如传说中所说的那样,火是具备双重性格的“神”。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有时它是人类的朋友,有时是人类的敌人。失去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

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的灾害。

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发生的一种氧化放热反应,通常伴有光、烟、或火焰。

燃烧的三要素: 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对于有焰燃烧一定存在自由基的链式反应这一要素。

灭火的主要措施就是: 控制可燃物、减少氧气、降低着火点,化学抑制(针对链式反应)。

火灾类型

六大类型

《火灾分类》(GB/T 4968-2008 2008年11月4日发布 2009年4月1日实施)火灾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分为A、B、C、D、E、F六大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干草、煤炭、棉、毛、麻、纸张、塑料(燃烧后有灰烬)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指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1.

A类火灾

2.

B类火灾

3.

C类火灾

4.

D类火灾

5.

E类火灾

6.

F类火灾

等级划分

根据2007年6月26日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 新的火灾等级标准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火灾: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火灾逃生

火灾自救

在火灾中,被困人员应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保持镇静,不要惊慌,不盲目地行动,选择正确的逃生方法。必须注意的是,火灾现场的温度是十分惊人的,而且烟雾会挡住你的视线.当我们在电影和电视里看到火灾场面时,一切都非常清晰,那是在火场上的浓烟以外拍摄的.当处于火灾现场时,能见度非常低,甚至在你长期居住的房间里也搞不清楚窗户和门的位置,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保持镇静,不能惊慌。

如果您被困火灾中,您应当利用周围一切可利用的条件逃生,可以利用消防电梯、室内楼梯进行逃生,普通电梯千万不能乘坐,因为普通电梯极易断电,没有防烟功效,火灾发生时被卡在空中的可能性极大.同时,也可以利用建筑物外墙的水管进行逃生。

发生火灾后,会产生浓烟,遇到浓烟时要马上停下来,千万不要试图从烟火里出来,在浓烟中采取低姿势爬行。火灾中产生的浓烟由于热空气上升的作用,大量的浓烟将漂浮在上层,因此在火灾中离地面30公分以下的地方还应该有空气,因此浓烟中尽量采取低姿势爬行,头部尽量贴近地面。

在浓烟中逃生,人体如果防护不当,容易将浓烟吸入人体,导致昏厥或窒息,同时眼睛也会因烟的刺激,导致刺痛而睁不开。此时,可以利用透明塑料袋,透明塑料袋不分大小都可利用,使用大型的塑料袋可将整个头罩住,并提供足量的空气供逃生之用,如果没有大型塑料袋,小的塑料袋也可以,虽然不能完全罩住头部,但也可以遮住口鼻部分,供给逃生需要的空气.使用塑料袋时,一定要充分将其完全张开,但千万别用嘴吹开,因为吹进去的气体都是二氧化碳,效果适得其反。

如果是晚上听到报警,首先应该用手背去接触房门,试一试房门是否已变热,如果是热的,门不能打开,否则烟和火就会冲进卧室;如果房门不热,火势可能还不大,通过正常的途径逃离房间是可能的。离开房间以后,一定要随手关好身后的门,以防火势蔓延。

逃生方法

每个人都在祈求平安。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旦火灾降临,在浓烟毒气和烈焰包围下,不少人葬身火海,也有人死里逃生幸免遇难。“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要冷静机智运用火场自救与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因此,掌握多一些火场自救的要诀,困境中也许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

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当你处在陌生的环境时,为了自身安全,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请记住:在安全无事时,一定要居安思危,给自己预留一条通路。

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应保证畅通无阻,切不可堆放杂物或设闸上锁,以便紧急时能安全迅速地通过。请记住:自断后路,必死无疑。

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当发生火灾时,如果发现火势并不大,且尚未对人造成很大威胁时,当周围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应奋力将小火控制、扑灭;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地乱叫乱窜,置小火于不顾而酿成大灾。请记住:争分夺秒,扑灭“初期火灾”。

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

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乱冲乱窜。撤离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 请记住:人只有沉着镇静,才能想出好办法。

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身处险境,应尽快撤离,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而把逃生时间浪费在寻找、搬离贵重物品上。已经逃离险境的人员,切莫重返险地,自投罗网。 请记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简易防护,蒙鼻匍匐。

逃生时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要防止烟雾中毒、预防窒息。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入,可采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办法。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面撤离是避免烟气吸入、滤去毒气的最佳方法。穿过烟火封锁区,应配戴防毒面具、头盔、阻燃隔热服等护具,如果没有这些护具,那么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再冲出去。请记住:多件防护工具在手,总比赤手空拳好。

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按规范标准设计建造的建筑物,都会有两条以上逃生楼梯、通道或安全出口。发生火灾时,要根据情况选择进入相对较为安全的楼梯通道。除可以利用楼梯外,还可以利用建筑物的阳台、窗台、天面屋顶等攀到周围的安全地点沿着落水管、避雷线等建筑结构中凸出物滑下楼也可脱险。在高层建筑中,电梯的供电系统在火灾时随时会断电或因热的作用电梯变形而使人被困在电梯内同时由于电梯井犹如贯通的烟囱般直通各楼层,何毒的烟雾直接威胁被困人员的生命。请记住:逃生的时候,乘电梯极危险。

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高层、多层公共建筑内一般都设有高空缓降器救生绳,人员可以通过这些设施安全地离开危险的楼层。如果没有这些专门设施,而安全通道又已被堵,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的情况下,你可以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或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缓滑到下面楼层或地面;安全逃生。请记住:胆大心细,救命绳就在身边。

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假如用手摸房门已感到烫手,此时一旦开门;火焰与浓烟势必迎面扑来。逃生通道被切断且短时间内无人救援。这时候,可采取创造避难场所、固守待援的办法。首先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用湿毛巾一湿布塞堵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门窗然后不停用水淋透房间,防止烟火渗入,固守在房内,直到救援人员到达。请记住:坚盾何惧利矛?

缓晃轻抛,寻求援助。

被烟火围困暂时无法逃离的人员,应尽量呆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在白天,可以向窗外晃动鲜艳衣物,或外抛轻型晃眼的东西;在晚上即可以用手电筒不停地在窗口闪动或者敲击东西,及时发出有效的求救信号,引起救援者的注意。请记住:充分暴露自己,才能争取有效拯救自己。

火已及身,切勿惊跑。

火场上的人如果发现身上着了火,千万不可惊跑或用手拍打。当身上衣服着火时,应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能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喷灭火剂就更有效了。请记住:就地打滚虽狼狈,烈火焚身可免除。

跳楼有术,虽损求生。

跳楼逃生,也是一个逃生办法,但应该注意的是:只有消防队员准备好救生气垫并指挥跳楼时或楼层不高(一般4层以下),非跳楼即烧死的情况下,才采取跳楼的方法。跳楼也要讲技巧,跳楼时应尽量往救生气垫中部跳或选择有水池、软雨篷、草地等方向跳;如有可能,要尽量抱些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物品或打开大雨伞跳下,以减缓冲击力。如果徒手跳楼一定要扒窗台或阳台使身体自然下垂跳下,以尽量降低垂直距离,落地前要双手抱紧头部身体弯曲卷成一团,以减少伤害。请记住:跳楼不等于自杀,关键是要有办法。

身处险境,自救莫忘救他人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尽快拨打“119”电话呼救,及时向消防队报火警。火场中的儿童和老弱病残者,他们本人不具备或者丧失了自救能力,在场的其他人除自救外,还应当积极救助他们尽快逃离险境。

每个人对自己工作、学习或居住所在的建筑物的结构及逃生路径要做到了然于胸,必要时可集中组织应急逃生预演,使大家熟悉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这样,火灾发生时,就不会觉得走投无路了。

常见错误

冒险跳楼逃生。

发生火灾时,当选择的逃生路线被大火封死,火势愈来愈大、烟雾愈来愈浓时,人们就很容易失去理智。此时,切记不要跳楼、跳窗,而应另谋生路,万万不可盲目采取冒险行为。

从高处往低处逃生。

特别是高层建筑一旦失火,人们总是习惯性地认为,只有尽快逃到一层,跑出室外,才有生的希望。殊不知,盲目朝楼下逃生,可能自投火海。因此,在发生火灾时,有条件的可登上房顶或在房间内采取有效的防烟、防火措施后等待救援。

向光亮处逃生。

在突遇火灾时,人们总是习惯向着有光、明亮的方向逃生。而这时的火场中,光亮之地正是火魔肆无忌惮地逞威之处。

盲目跟着别人逃生。

当人突然面临火灾威胁时,极易因惊慌失措而失去正常的判断思维能力,第一反应就是盲目跟着别人逃生。常见的盲目追随行为有跳窗、跳楼,逃(躲)进厕所、浴室、门角等。克服盲目追随的方法是平时要多了解与掌握一定的消防自救与逃生知识,避免事到临头没有主见。

从进来的原路逃生。

这是许多人在火灾中逃生会发生的行为。因为大多数建筑物内部的道路出口一般不为人们所熟悉,一旦发生火灾时,人们总是习惯沿着进来的出入口和楼道进行逃生,当发现此路被封死时,已失去最佳逃生时间。因此,当进入一幢新的大楼或宾馆等场所时,一定要对周围的环境和出入口进行必要的了解与熟悉,以防万一。

1.

冒险跳楼逃生

发生火灾时,当选择的逃生路线被大火封死,火势愈来愈大、烟雾愈来愈浓时,人们就很容易失去理智。此时,切记不要跳楼、跳窗,而应另谋生路,万万不可盲目采取冒险行为。

2.

从高处往低处逃生

特别是高层建筑一旦失火,人们总是习惯性地认为,只有尽快逃到一层,跑出室外,才有生的希望。殊不知,盲目朝楼下逃生,可能自投火海。因此,在发生火灾时,有条件的可登上房顶或在房间内采取有效的防烟、防火措施后等待救援。

3.

向光亮处逃生

在突遇火灾时,人们总是习惯向着有光、明亮的方向逃生。而这时的火场中,光亮之地正是火魔肆无忌惮地逞威之处。

4.

盲目跟着别人逃生

当人突然面临火灾威胁时,极易因惊慌失措而失去正常的判断思维能力,第一反应就是盲目跟着别人逃生。常见的盲目追随行为有跳窗、跳楼,逃(躲)进厕所、浴室、门角等。克服盲目追随的方法是平时要多了解与掌握一定的消防自救与逃生知识,避免事到临头没有主见。

5.

从进来的原路逃生

这是许多人在火灾中逃生会发生的行为。因为大多数建筑物内部的道路出口一般不为人们所熟悉,一旦发生火灾时,人们总是习惯沿着进来的出入口和楼道进行逃生,当发现此路被封死时,已失去最佳逃生时间。因此,当进入一幢新的大楼或宾馆等场所时,一定要对周围的环境和出入口进行必要的了解与熟悉,以防万一。

山林火灾救助

发现或发生森林火灾时,应该及时拨打12119火警报警调度中心电话,拨通后,要准确报告起火单位或具体方位、火场的燃烧面积以及燃烧的植被种类

如果被大火围困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记不能往山上跑

当发现自己处在森林火场中央,要保持头脑清醒,选择火已经烧过或杂草稀疏、地势平坦的地段转移,如附近有水可把身上的的衣服浸湿,穿越火线时,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的方向冲越火线,切记不能顺风在火线前方逃跑

陷入危险环境无法突围火圈时,应该选择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区扒开浮土直到看见湿土,把脸放进小坑里面,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正面,避开火头。

1.

发现或发生森林火灾时,应该及时拨打12119火警报警调度中心电话,拨通后,要准确报告起火单位或具体方位、火场的燃烧面积以及燃烧的植被种类

2.

如果被大火围困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记不能往山上跑

3.

当发现自己处在森林火场中央,要保持头脑清醒,选择火已经烧过或杂草稀疏、地势平坦的地段转移,如附近有水可把身上的的衣服浸湿,穿越火线时,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的方向冲越火线,切记不能顺风在火线前方逃跑

4.

陷入危险环境无法突围火圈时,应该选择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区扒开浮土直到看见湿土,把脸放进小坑里面,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正面,避开火头。

逃生自救常识

逃生自救,需要技巧 时间就是生命,自救才能生存 就高校火灾特点,提供几种逃生方法,供参考。

1、如果身上的衣物,由于静电的作用或吸烟不慎,引起火灾时,应迅速将衣服脱下或撕下,或就地滚翻将火压灭,但注意不要滚动太快。一定不要身穿着火衣服跑动。如果有水可迅速用水浇灭,但人体被火烧伤时,一定不能用水浇,以防感染。

2、如果寝室、教室、实验室、会堂、宾馆、饭店、食堂、浴池、超市等着火时,可采用以下方法逃生。

(1)毛巾、手帕捂鼻护嘴法

(2)遮盖护身法

(3)封隔法

(4)卫生间避难法

火灾扑救

扑救原则

扑救A类火灾

可选择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扑救B类火灾

可选择泡沫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只限于扑灭非极性溶剂)、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扑救C类火灾

可选用干粉、水、七氟丙烷灭火剂。

扑救D类火灾

可选择粉状石墨灭火器、专用干粉灭火器,也可用干砂或铸铁屑末代替。

扑救E类火灾

可选择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带电火灾包括家用电器、电子元件、电气设备(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等)以及电线电缆等燃烧时仍带电的火灾,而顶挂、壁挂的日常照明灯具及起火后可自行切断电源的设备所发生的火灾则不应列入带电火灾范围。

扑救F类火灾

可选择干粉灭火器。

灭火工具

灭火器的分类

  灭火器的种类很多,按其移动方式

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酸碱、清水等。

泡沫灭火器

  适用于扑救一般B类火灾,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也可适用于A类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和D类火灾。

酸碱灭火器

  适用于扑救A类物质燃烧的初起火灾,如木、织物、纸张等燃烧的火灾。它不能用于扑救B类物质燃烧的火灾,也不能用于扑救C类可燃性气体或D类轻金属火灾。同时也不能用于带电物体火灾的扑救。

二氧化碳灭火器

  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及气体的初起火灾,也可扑救带电设备的火灾;常应用于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所,以及对精密电子仪器、贵重设备或物品维护要求较高的场所。

干粉灭火器

  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除可用于上述几类火灾外,还可扑救固体类物质的初起火灾。但都不能扑救金属燃烧火灾。

火灾常识

大家一定要注意,在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打119火警电话,千万不要围观,火场极为危险,随时可能爆炸,万万不可围观!

常见火源

火源是火灾的发源地,也是引起燃烧和爆炸的直接原因。所以,防止火灾应控制好10种火源,具体是:

人们日常点燃的各种明火,就是最常见的一种火源,在使用时必须控制好。

企业和各行各业使用的电气设备,由于超负荷运行、短路、接触不良,以及自然界中的雷击、静电火花等,都能使可燃气体、可燃物质燃烧,在使用中必须做到安全和防护。

靠近火炉或烟道的干柴、木材、木器,紧聚在高温蒸汽管道上的可燃粉尘、纤维;大功率灯泡旁的纸张、衣物等,烘烤时间过长,都会引起燃烧。

在熬炼和烘烤过程中,由于温度掌握不好,或自动控制失灵,都会着火,甚至引起火灾。

炒过的食物或其它物质,不经过散热就堆积起来,或装在袋子内,也会聚热起火,必须注意散热。

企业的热处理工件,堆放在有油渍的地面上,或堆放在易燃品旁(如木材),易引起火灾,应堆放在安全地方。

在既无明火又无热源的条件下,褐煤、湿稻草、麦草、棉花、油菜籽、豆饼和沾有动、植物油的棉纱、手套、衣服、木屑、金属屑、抛光尘以及擦拭过设备的油布等,堆积在一起时间过长,本身也会发热,在条件具备时,可能引起自燃,应勤加处理。

不同性质的物质相遇,有时也会引起自燃。如油与氧气接触就会发生强烈化学作用,引起燃烧。

摩擦与撞击。例如铁器与水泥地撞击,会引起火花,遇易燃物即可引起火灾。

绝缘压缩、化学热反应,可引起升温,使可燃物被加至着火点。

1.

人们日常点燃的各种明火,就是最常见的一种火源,在使用时必须控制好。

2.

企业和各行各业使用的电气设备,由于超负荷运行、短路、接触不良,以及自然界中的雷击、静电火花等,都能使可燃气体、可燃物质燃烧,在使用中必须做到安全和防护。

3.

靠近火炉或烟道的干柴、木材、木器,紧聚在高温蒸汽管道上的可燃粉尘、纤维;大功率灯泡旁的纸张、衣物等,烘烤时间过长,都会引起燃烧。

4.

在熬炼和烘烤过程中,由于温度掌握不好,或自动控制失灵,都会着火,甚至引起火灾。

5.

炒过的食物或其它物质,不经过散热就堆积起来,或装在袋子内,也会聚热起火,必须注意散热。

6.

企业的热处理工件,堆放在有油渍的地面上,或堆放在易燃品旁(如木材),易引起火灾,应堆放在安全地方。

7.

在既无明火又无热源的条件下,褐煤、湿稻草、麦草、棉花、油菜籽、豆饼和沾有动、植物油的棉纱、手套、衣服、木屑、金属屑、抛光尘以及擦拭过设备的油布等,堆积在一起时间过长,本身也会发热,在条件具备时,可能引起自燃,应勤加处理。

8.

不同性质的物质相遇,有时也会引起自燃。如油与氧气接触就会发生强烈化学作用,引起燃烧。

9.

摩擦与撞击。例如铁器与水泥地撞击,会引起火花,遇易燃物即可引起火灾。

10.

绝缘压缩、化学热反应,可引起升温,使可燃物被加至着火点。

引火恶习

酒后卧床吸烟或是坐在沙发上吸烟。可能在香烟未燃尽时人已睡着,烟头引燃沙发和床上用品导致火灾。

使用完液化气不关总阀门。如果气灶点火开关有故障不能完全切断气源,或是由于连接气瓶与气灶的橡胶管长期受压发生爆裂,会导致液化气泄漏引发火灾。

液化气灶使用时无人看管。会因锅内食物沸腾溢出浇灭火焰,导致液化气泄漏引发火灾。

蜡烛放在木制的桌子上。当蜡烛燃尽或是被碰倒后会引燃桌子或是桌上的可燃物。

蚊香放在床边。会因床上用品掉到蚊香上引发火灾。

用打火机或蜡烛照明在杂物间寻找东西。如果不小心会引燃可燃物。

用遥控器关家用电器而不拔掉插头。电器的部分部件在长期通电状况下会因发热引发火灾,或是因雷击引发电器火灾

将球形金鱼缸放在阳光下。这就如同在阳光下放置一个凸透镜,会引起焦点处可燃物燃烧。

……

正确报警

消防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该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所以一旦失火,要立即报警,报警越早,损失越小。

报警时要牢记以下7点:

要牢记火警电话“1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接通电话后要沉着冷静,向接警中心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以及着火的范围。同时还要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

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打完电话后,要立即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迅速组织人员疏通消防车道,清除障碍物,使消防车到火场后能立即进入最佳位置灭火救援。

如果着火地区发生了新的变化,要及时报告消防队,使他们能及时改变灭火战术,取得最佳效果。

在没有电话或没有消防队的地方,如农村和边远地区,可采用敲锣、吹哨、喊话等方式向四周报警,动员乡邻来灭火。

1.

要牢记火警电话“1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2.

接通电话后要沉着冷静,向接警中心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以及着火的范围。同时还要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

3.

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4.

打完电话后,要立即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5.

迅速组织人员疏通消防车道,清除障碍物,使消防车到火场后能立即进入最佳位置灭火救援。

6.

如果着火地区发生了新的变化,要及时报告消防队,使他们能及时改变灭火战术,取得最佳效果。

7.

在没有电话或没有消防队的地方,如农村和边远地区,可采用敲锣、吹哨、喊话等方式向四周报警,动员乡邻来灭火。

烧伤自救

根据烧伤的不同类型,可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采取有效措施扑灭身上的火焰,使伤员迅速脱离开致伤现场。

当衣服着火时,应采用各种方法尽快地灭火,如水浸、水淋、就地卧倒翻滚等,千万不可直立奔跑或站立呼喊,以免助长燃烧,引起或加重呼吸道烧伤。灭火后伤员应立即将衣服脱去,如衣服和皮肤粘在一起,可在救护人员的帮助下把未粘的部分剪去,并对创面进行包扎。

防止休克、感染。

为防止伤员休克和创面发生感染,应给伤员口服止痛片(有颅脑或重度呼吸道烧伤时,禁用吗啡)和磺胺类药,或肌肉注射抗生素,并给口服烧伤饮料,或饮淡盐茶水、淡盐水等。一般以多次喝少量为宜,如发生呕吐、腹胀等,应停止口服。要禁止伤员单纯喝白开水或糖水,以免引起脑水肿等并发症。

保护创面。

在火场,对于烧伤创面一般可不做特殊处理,尽量不要弄破水泡,不能涂龙胆紫一类有色的外用药,以免影响烧伤面深度的判断。为防止创面继续污染,避免加重感染和加深创面,对创面应立即用三角巾、大纱布块、清洁的衣眼和被单等,给予简单而确实的包扎。手足被烧伤时,应将各个指、趾分开包扎,以防粘连。

合并伤处理。

有骨折者应予以固定;有出血时应紧急止血;有颅脑、胸腹部损伤者,必须给予相应处理,并及时送医院救治。

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伤员经火场简易急救后,应尽快送往临近医院救治。护送前及护送途中要注意防止休克。搬运时动作要轻柔,行动要平稳,以尽量减少伤员痛苦。

1.

采取有效措施扑灭身上的火焰,使伤员迅速脱离开致伤现场。

当衣服着火时,应采用各种方法尽快地灭火,如水浸、水淋、就地卧倒翻滚等,千万不可直立奔跑或站立呼喊,以免助长燃烧,引起或加重呼吸道烧伤。灭火后伤员应立即将衣服脱去,如衣服和皮肤粘在一起,可在救护人员的帮助下把未粘的部分剪去,并对创面进行包扎。

2.

防止休克、感染。

为防止伤员休克和创面发生感染,应给伤员口服止痛片(有颅脑或重度呼吸道烧伤时,禁用吗啡)和磺胺类药,或肌肉注射抗生素,并给口服烧伤饮料,或饮淡盐茶水、淡盐水等。一般以多次喝少量为宜,如发生呕吐、腹胀等,应停止口服。要禁止伤员单纯喝白开水或糖水,以免引起脑水肿等并发症。

3.

保护创面。

在火场,对于烧伤创面一般可不做特殊处理,尽量不要弄破水泡,不能涂龙胆紫一类有色的外用药,以免影响烧伤面深度的判断。为防止创面继续污染,避免加重感染和加深创面,对创面应立即用三角巾、大纱布块、清洁的衣眼和被单等,给予简单而确实的包扎。手足被烧伤时,应将各个指、趾分开包扎,以防粘连。

4.

合并伤处理。

有骨折者应予以固定;有出血时应紧急止血;有颅脑、胸腹部损伤者,必须给予相应处理,并及时送医院救治。

5.

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伤员经火场简易急救后,应尽快送往临近医院救治。护送前及护送途中要注意防止休克。搬运时动作要轻柔,行动要平稳,以尽量减少伤员痛苦。

火灾危险性

火灾危险性是指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与暴露于火灾或燃烧产物中而产生的预期有害程度的综合反应。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注:同一座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以下是各类不同仓库类别的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注:同一座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2.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以下是各类不同仓库类别的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甲类: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的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

10%气体的固体物质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

强氧化剂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类: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助燃气体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类: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可燃固体

丁类:难燃烧物品

戊类:不燃烧物品

注: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储存不同火灾危险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按其中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应急预案

家庭失火

家庭火灾一般是由于人们疏忽大意造成的,常常事发突然,令人猝不及防,后果很严重。发生家庭火灾时应该注意:

炒菜油锅着火时,应迅速盖上锅盖灭火。如没有锅盖,可将切好的蔬菜倒入锅内灭火。切忌用水浇,以防燃着的油溅出来,引燃厨房中的其他可燃物。

电器起火时,先切断电源,再用湿棉被或湿衣物将火压灭。电视机起火,灭火时要特别注意从侧面靠近电视机,以防显像管爆炸伤人。

酒精火锅加添酒精时突然起火,千万不能用嘴吹,可用茶杯盖或小菜碟等盖在酒精罐上灭火。

液化气罐着火,除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压外,还可将干粉或苏打粉用力撒向火焰根部,在火熄灭的同时关闭阀门。

逃生时,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背向烟火方向迅速离开。

逃生通道被切断、短时间内无人救援时,应关紧迎火门窗,用湿毛巾、湿布堵塞门缝,用水淋透房门,防止烟火侵入。

专家提示

家中无人时,应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

不要卧床吸烟,乱扔烟头。

不要围观火场,以免妨碍救援工作,或因爆炸等原因受到伤害。

家庭应备火灾逃生“四件宝”:家用灭火器、应急逃生绳、简易防烟面具、手电筒。将它们放在随手可取的位置,危急关头便能派上大用场。

高楼失火

高层建筑楼道狭窄、楼层高,发生火灾不容易逃生,救援困难,而且常因人员拥挤阻塞通道,造成互相践踏的惨剧。发生高楼火灾时应该注意:

及时扑救。可利用各楼层的消防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向下不向上。因火势向上蔓延,应用湿棉被等物作掩护快速向楼下有序撤离。

关紧房门。离开房间以后,一定要随手关门,使火焰、浓烟控制在一定的空间内。

注意防烟。用湿毛巾等物掩住口鼻,保持低姿势前进,呼吸动作要小而浅。带婴儿逃离时,可用湿布轻轻蒙在婴儿脸上。

理性逃生。也可将被单、台布结成牢固的绳索,牢系在窗栏上,顺绳滑至安全楼层。

等待救援。当通道被火封住,欲逃无路时,可靠近窗户或阳台呼救,同时关紧迎火门窗,用湿毛巾、湿布堵塞门缝,用水淋透房门,防止烟火侵入。

靠墙躲避。因为消防人员进入室内救援时,大都是沿墙壁摸索行进的。

专家提示

火场能见度非常低,保持镇静、不盲目行动是安全逃生的重要前提。

因供电系统随时会断电,千万不要乘电梯逃生。

等待救援时应尽量在阳台、窗口等易被发现的地方等待。

不要轻易跳楼。只有在消防队员准备好救生气垫或楼层不高的情况下,或者如不跳楼就会丧命的情况下,才能采取此方法。

公共通道平时不要堆放杂物,否则既容易引起火灾,也会妨碍火灾时的逃生及救援。

人员密集场所

酒店、影剧院、超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常因人员慌乱、拥挤而阻塞通道,发生互相践踏的惨剧,或由于逃生方法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火灾时应该注意:

发现初起火灾,应利用楼层内的消防器材及时扑灭。

要保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惊慌失措、盲目乱跑。

火势蔓延时,应用衣服遮掩口鼻,放低身体姿势,浅呼吸,快速、有序地向安全出口撤离。尽量避免大声呼喊,防止有毒烟雾进入呼吸道。

离开房间后,应关紧房门,将火焰和浓烟控制在一定的空间内。

利用建筑物阳台、避难层、室内设置的缓降器、救生袋、应急逃生绳等进行逃生,或将被单、台布结成牢固的绳索,牢系在窗栏上顺绳滑至安全楼层。

逃生无路时,应靠近窗户或阳台,关紧迎火门窗,向外呼救。

专家提示

●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门或非常出入口都有明显标志,平时应加留心。

●千万不要乘电梯逃生。

●轻易不要跳楼,除非火灾已危及生命。

●下榻宾馆、酒店后,应特别留心服务方提供的火灾逃生通道图,或自行了解安全出口的方位。

●逃生时千万不要拥挤。

汽车失火

汽车失火不仅威胁司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毁损车辆,而且还会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公共汽车失火时,司售人员要果断采取自救、防护和逃生措施,保障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汽车失火时应该注意:

汽车发动机起火:迅速停车,切断电源,用随车灭火器对准着火部位灭火。

车厢货物起火:立即将汽车驶离重点要害地区或人员集中场所,并迅速报警。同时,用随车灭火器扑救。周围群众应远离现场,以免发生爆炸时受到伤害。

汽车加油过程中起火:立即停止加油,疏散人员,并迅速将车开出加油站(库),用灭火器及衣服等将油箱上的火焰扑灭。地面如有流洒的燃料着火,立即用库区灭火器或沙土将其扑灭。

汽车在修理中起火: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灭火。

汽车被撞后起火:先设法救人,再进行灭火。

公共汽车在运营中起火:立即开启所有车门,让乘客有秩序地下车。然后,迅速用随车灭火器扑灭火焰。若火焰封住了车门,乘客可用衣服蒙住头部,从车门冲下。或者打碎车窗玻璃,从车窗逃生。

专家提示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应随车配备灭火器,并学会正确使用。

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烧毁森林的动植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导致水土流失,经济损失巨大,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发生森林火灾时应该注意:迅速逃生

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报警,准确报告起火方位、火场面积以及燃烧的植被种类。

发现自己处在森林火场中,要保持头脑清醒,并迅速向安全地带转移。选择火已经烧过或杂草稀疏、地势平坦的地段转移;穿越火线时要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越火线。切忌顺风在火线前方逃跑。

专家提示

发现火灾肇事者,应及时向森林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报告,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控制、抓获嫌疑人。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本市森林防火期,其中3月15日至4月15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在此期间,不得进入林区吸烟、烧烤、上坟烧纸、点燃篝火、燃放鞭炮等。

事故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公安部第108号令发布《火灾事故调查规定》,适用于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

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一些特殊火灾要由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火灾调查

调查目的:

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

调查要求:

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非法干预火灾事故调查。

调查管辖:

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围内发生的火灾。

调查的分工

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由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三)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火灾事故调查,直辖市的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前款第三项规定的火灾事故调查。

除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外,其他仅有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调查,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作出管辖规定,报公安部备案。

管辖争议的解决

跨行政区域的火灾,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分工负责调查,相关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实施的火灾事故调查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指定。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火灾。

火灾调查的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火灾报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火灾事故认定;情况复杂、疑难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火灾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不计入调查期限。

损失统计

受损单位和个人应当于火灾扑灭之日起七日内向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实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并附有效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受损单位和个人的申报、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意见以及调查核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进行如实统计。附注:

对于火灾,在我国古代,人们就总结出“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经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社会财富日益增多的同时,导致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在增多,火灾的危害性也越来越大。据统计,我国70年代火灾年平均损失不到2.5亿元,80年代火灾年平均损失不到3.2 亿元。进入90年代, 特别是1993年以来,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上升到年均十几亿元,年均死亡2000多人。实践证明,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就越来越突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是对消防立法意义的总体概括,包括了两层含义:一是做好预防火灾的各项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二是火灾绝对不发生是不可能的,而一旦发生火灾,就应当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减少火灾的危害。

事故认定

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作出起火原因的认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核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无法送达的,可以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查阅、复制、摘录火灾事故认定书、现场勘验笔录和检验、鉴定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移交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不予提供,并说明理由。

相关解释:

(一)“当事人”,是指与火灾发生、蔓延和损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本规定所称“二日”、“五日”、“七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三)本规定所称的“以上”含本数、本级,“以下”不含本数。

投稿
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文化 语言文字 专业术语 郦道元 人民日报 茹毛饮血 现代社会 可燃物 有机物质 乙烷 火场 中的 天有不测风云 消防栓 供电系统 烟囱 缓降器 救生绳 消防队员 可燃性气体 电器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