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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瑞德的现实与思嘉的幻想中,瑞德失败了,他的感情也因此真正的破碎了。 小时候的他应该是聪明的,也是很讨人喜欢的——只除了他的父亲。 可他已经三十五岁了,被华服映衬得他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因为他故乡的所有人都已经拒绝和他来往。

《飘》人物简介

瑞特·巴特勒出身于查尔斯顿上流社会,但因为放浪不羁被扫地出门(有的版本上说他和他的家庭并没有亲属关系)。后来到了西点军校,却被开除。他因为拒绝和一个他认为是蠢货的姑娘结婚而和她的哥哥决斗,开枪打死了他。因此,在瑞特出现第一次见到斯佳丽的“十二橡树”村烧烤会上时,他已经是个声名狼藉的“流氓”了。斯佳丽向所有的男士卖弄风情,却发现瑞特正注意她,斯佳丽向身边的女伴抱怨说:“他看我的样子,就像我没穿衣服”。可见,瑞特给人的感觉不是温文尔雅,富有绅士风度,对世事有种别人所不具备的强大洞察力和影响力,表明了他与一般的南方男人不同点:现实、大胆而富有进攻性,当他躲在书房里偷听斯佳丽大胆地向阿希礼表露爱慕,但因遭到婉拒,她气急败坏地搧了阿希礼一个耳光,并砸碎了一个小花瓶时,他吹了一个口哨,于是他被斯佳丽指责为不是一个绅士,而他同时也反唇相讥斯佳丽不是一个真正的淑女,让斯佳丽气极。两人第一次相见就是一次爱情的交锋。

人物概况

  潇洒倜傥,玩世不恭,自信过人,富有并充满了成熟男人的魅力,是女性心目中的偶像.

相关片段

瑞特,第一次见到斯佳丽是在十二像树园的烧烤会上。斯佳丽向所有的男士卖弄风情,却发现瑞特正注意她,斯佳丽向身边的女伴抱怨说:“他看我的样子,就像我没穿衣服”可见瑞特给人的感觉不是温文尔雅,富有绅士风度,对世事有种别人所不具备的强大洞察力和影响力,表明了他与一般的南方男人不同点:现实、大胆而富有进攻性,当他躲在书房里偷听斯佳丽大胆地向阿希礼表露爱慕,但因遭到婉拒,她气急败坏地搧了阿希礼一个耳光,并砸碎了一个小花瓶时,他吹了一个口哨,于是他被斯佳丽指责为不是一个绅士,而他同时也反唇相讥斯佳丽不是一个真正的淑女,让斯佳丽气极。俩人第一次相见就是一次爱情的交锋。

  斯佳丽因查尔斯病亡到亚特兰大散心,正在服丧的她,十分渴望能再度飞旋于舞池中,表现了她在内心里对无拘无束、自由生活的向往和憧憬。是瑞特看出了她的心思,并出重金替她撬开了那个压抑而沉闷的社会道德囚笼,使她走上了和别的南方女人最不相同的命运之路。这正是斯佳丽反叛旧的社会道德标准迈出的关键性一步,而这一步,如果没有瑞特暗中巧妙的支持和安排,斯佳丽是决不会踏出的。如果没了这关键一步,那么日后那个能干、要强、并独当一面的乱世佳人---斯佳丽就决不会存在了!

  瑞特为了帮助斯佳丽重返故里,拼死弄了一匹身负重伤的老马,并帮助她把玫兰妮抱到马车上,同时一路历经辛苦,并在即将要到达的时候,瑞特看到许多南方兵前仆后继,视死如归,深感震撼,并决定上战场,为保卫家园尽一份力。这时可以看出,为了心爱的女人,他能出生入死; 同样,面临家园被毁之境,他也是一个热血之人,导演在这里才向我们描绘了一个深藏在平日玩世不恭外表下,也具有一颗为荣誉甘洒热血之心的典型南方男性的形象。在这里我们看到,虽然瑞特平日里非常精明、现实,但他骨子里其实还是一个南方人。

  瑞特在经历了丧女之痛和斯佳丽在精神上的背叛后,面对玫兰妮的之死,对一切都灰心失望至极,回家收拾行李,返回自己的故乡,查尔斯顿。当愚蠢的斯佳丽最后发现自己已深爱瑞特时,才发现已最终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人。瑞特最后走得十分干脆,让斯佳丽深感懊悔。直到这里,我们才听到那颗曾经为爱而柔软的心破碎的声音,同时也因为破碎而对斯佳丽变得“冷酷无情”,这里的瑞特才让我们感觉到,这个男人敢爱敢恨,处理事情十分干脆利落,极富男性魅力。

  这个人敢爱敢恨,就如上文所说,他不愿拾起破碎的感情,所以才会在最后变得那么冷酷无情。这个人物很富有男性魅力,就像思嘉所拥有的女性魅力,同样使人沉醉。

  他们两个的结合,确实就像瑞德所说,“珠联璧合”。但是,在瑞德的现实与思嘉的幻想中,瑞德失败了,他的感情也因此真正的破碎了。

  小时候的他应该是聪明的,也是很讨人喜欢的——只除了他的父亲。他的父亲不喜欢他,是因为他太像他的祖父——一个靠劫掠过往船只发家的海盗。已经成为文明绅士的他,因为有着这样一个父亲而感到羞耻,他只能在自己的家族面前竭力粉饰那段在他看来并不光彩的过往,同时怀着对野性复萌的强烈恐惧,近乎病态地排斥自己聪明却又桀骜不驯的孩子。在那个礼教森严和男权至上的年代,少年的瑞德是注定得不到双亲应有的关爱的,因为不管是否出于真心,他的母亲是必须唯夫命是从的——君不见叛逆到千夫所指的郝思嘉,也把瑞德对孩子的关怀看做缺乏男子气的表现,可见老南方这套礼教有多么深入人心。严厉的父亲和爱莫能助的母亲,注定给这个在读者看来强悍无比的男人的心灵投下难以磨灭的阴影,因为没有什么痛苦比一个渴望爱的孩子被双亲同时疏远来得更强烈了。

  父亲的严苛却是适得其反,他的冷暴力和热棍棒生生把这个原本只是有些调皮捣蛋的孩子逼成了混世魔王。偏偏他们家的财富又足以支持成为青年的瑞德在外头寻欢作乐、花天酒地,而白氏家族的好名声又给了他结交一大群狐群狗党的资本。他那绅士气十足的老爸起初为了名声起见,对他的种种乖张行径一忍再忍,但人的忍耐总是有限度的,更何况对这个儿子的不满已经积压了很长时间。终于,这个一家之长(或许还是一族之长)找到了一个把他的不肖子孙扫地出门的机会——我们姑且称之为“树林马车事件”。

  在这个事件里,瑞德和一位脑子不太清楚的姑娘在傍晚坐着马车出去兜风,可是很不巧,天黑下来以后马车坏了,于是他们就只好在郊外过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回来的时候,这个姑娘的兄长找上门来,要求瑞德和他的妹妹订婚。可是瑞德拒绝了,姑娘的兄长怒不可遏,与瑞德决斗。没拿过手枪的他自然不是从西点军校肄业的瑞德的对手,于是白白送了小命。

  以后瑞德对思嘉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他的说法很简单——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她的事情,为什么要因为一次意外和一个傻瓜结婚?照此推论,在决斗制度合法的时代,那个傻姑娘的哥哥也同样是个傻瓜,为了这样一件完全无损他妹妹贞操的事情送了性命。身为现代人的我们,自然对被冤屈的瑞德充满了同情。可是在那些查尔斯顿的“老卫兵”看来,一个男人在天快黑的时候单独和一位小姐出去兜风已然很不得体,到第二天才返回就更是不堪,而拒绝和她订婚,还打死她的哥哥,这简直就是骇人听闻的罪行了。再加上瑞德平日“原有些不正”的举止,把他赶出老家也就成了一件更加顺理成章的事情。

  那一次的离开,或者说出走,从某种意义上说,应该是瑞德和他父亲两厢情愿的结果。对于瑞德而言,他终于可以把他父亲和所有让人窒息的礼教甩掉,过他自己想要的生活,无拘无束的生活。而对于他的父亲,不管赶走儿子时他心里有没有一丝不忍,这个逆子的离开毕竟了了他的一桩心事。

  尔后的日子在许多喜欢他的女人们(无论是书中人还是读者)看来,真是百年难得的奇遇。他辗转于金矿和赌场之间,和不同的女人说着情话,发生着关系,和不同的男人们打架或者勾心斗角,在神秘而传奇的十多年以后,他出现在十二棵橡树的庭院里,风度于优雅中带着一丝不羁,微笑于迷人中带着一丝嘲讽。那个野餐会上他成为了真正的主角,让无数坚信南方必胜的绅士暴跳如雷,还赢得了许多女士对他暗中的关注和潜意识里的尊敬和倾慕。多么完美的时刻,他终于报复了让他遭受屈辱的制度给他的所有折磨,他终于可以用优雅的风度、渊博的学识、敏锐的眼光和丰裕的钱财让所有曾经鄙视他的人见鬼去。可他已经三十五岁了,被华服映衬得他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因为他故乡的所有人都已经拒绝和他来往。他尽力在表面上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气,以至于后来连他自己都被自己的假装骗了过去,以为自己真的满不在乎。可是请想一想,如果一个在外漂泊的男子有一个让他牵挂的家,有一群记挂着他的亲朋好友,他会毫无顾忌的好勇斗狠吗,会如此频繁地花天酒地吗,会把什么都抛开,在赌场里放手一博,在险象环生的生意场里龙争虎斗吗?他是一蓬没有根的浮萍,处处无家,处处是家。没有家就没有牵挂,所以他才会在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把自己的生意做得那么大,做得让所有鄙视他的人在拒绝他的同时又暗暗眼红。你可以说他是一个无赖,可是恰恰是他故乡的人把他造就成了一个无赖。他赢了钱财,却输掉了故乡的整个世界。一个能够如此爱自己的妻子儿女的男人,又怎么能够割舍那一份辛酸又温暖的故园情怀?

  他在风月场上见惯了虚情假意,可也动过真情。还记得吗,郝思嘉在一个妓女的怂恿下要把孩子做掉时,他是多么的惶恐和愤怒。一向把真实的自我隐藏起来的他对思嘉说,你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那时候,我的一个女朋友就是这样死的,那时候我还年轻,也很容易感动……多么动情的一番话,我们简直可以透过书页看见瑞德眼角闪烁的泪花。作者就这么轻轻一点,瑞德冒险生涯的真实与残酷就在我们面前暴露无遗。

  他是一个叛逆者,他似乎能够无视那个社会所有的规则,可是南方社会那些繁文缛节早就生长在他的内心,他在叛逆的路上走得越远,他内心的矛盾和挣扎就越厉害。他把那些无关紧要的礼仪都抛弃了,可是没有抛弃绅士风度和助人为乐的美德,否则他不会一再地在危急关头挺身帮助思嘉和媚兰。而身为人父以后的他,竟然为了爱女的未来向所有的卫道士屈服,即使他曾经如此尖刻地嘲讽过他们。瑞德是一个骄傲而自尊的人,他始终不肯像思嘉承认他爱她爱得发狂,就是怕她伤害他,怕她瞧不起他。这样一个骄傲的男人,不知道他在那群敌视他的人面前一点点改变形象的时候,回首来时路,有没有感到命运之神对自己的讽刺呢?

  无论瑞德有多么不情愿,他的务实、睿智和理性、善良都带着他往那个礼仪繁多的社会回归。他曾经宣称永远不和任何女人结婚,却娶了他深爱着的郝思嘉为妻,为了给她一个长相厮守的许诺,为了把她从声名狼藉的泥潭里拖出那么一点。他曾经当着思嘉的面骂希礼是懦弱的蠢货,后来却又在她面前说希礼是一个有见识的男人,她不应该戴着有色眼镜看希礼。他对那些老夫人嗤之以鼻,却唯独把媚兰看成“这世界上唯一真正的贵夫人”。他毕竟不是孩子了,在年少轻狂过后,他渐渐发现那个消逝的时代里某些东西的的可贵,而他自己又是在那样的教养中成长起来的。况且他老了,倦了,不想再承受和全世界作战的辛苦和孤独了。他曾经以为他的回归可以给他带来幸福,不幸的是,正是他的同类,叛逆者郝思嘉用她的任性和自私把这个美梦击得粉碎分外英俊的脸庞上已经开始有了岁月的痕迹,那些痕迹里包含了怎样的辛酸,又有几个人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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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其他 映衬 查尔斯顿 西点军校 斯佳丽 阿希礼 阿希礼 瑞特 , 查尔斯 亚特兰大 兰妮 思嘉 郝思嘉 嘉提 赌场 嘉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