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于2007年12月17日由交通部发布;根据2016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修正。该《规则》分总则,保安等级,保安评估,保安计划,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港口设施保安主管,保安声明,港口设施保安培训、训练和演习,保安信息与联络,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附则11章82条,自2008 年3月1日起施行。文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已于2016年8月31日经第1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部长 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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