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即“年度检验”。本词条介绍的是由《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的企业年度检验,又称“工商年检”或“工商企业年度检验”。
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
年检现况
概述
取消 企业工商年检制度是对国务院最新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的及时跟进,也是简政放权的举措之一。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此举意味企业工商年检制度将正式告别历史舞台。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
相关问题
何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企业年报公示)?
RTF:企业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由企业自己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年度报告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须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部门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企业三年不进行年报,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
年检历史
年检内容
公司
(一)公司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公司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改变住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四)公司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股东、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行为;
(五)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六)股东、发起人转让股权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七)营业期限是否到期;
(八)公司修改章程、变更董事、监事、经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九)设立分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是否有分公司被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十一)一个自然人是否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
(一)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使用企业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二)企业改变住所、经营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三)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四)企业改变经济性质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五)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企业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六)有无抽逃、转移注册资金行为;
(七)经营期限是否到期;
(八)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九)主管部门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十)企业章程有无修改。
其他单位
(一)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二)营业(经营)场所改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三)负责人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四)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五)其他经营单位的隶属机构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年检的材料
公司年检所需资料:
一、老公司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二、 上年新办公司(以下均为复印件)
1、 法人身份证
2、 租房协议
3、 开户许可证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 验资报告
程序
企业年检程序:
(一)企业提交年检材料;
(二)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
(三)企业缴纳年检费;(已免交)
(四)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提交文件
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公司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10、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企业年检报告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登记事项情况;
(二)备案事项情况;
(三)对外投资情况;
(四)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情况;
(五)经营情况。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只包括前款第(一)项的内容。
个体工商户年检须提交的文件
1、《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年检对象
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内资企业
一、企业应按登记主管机关指定的年检月份参加年检,不得提前办理,逾期年检登记主管机关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企业办理年检时,应提交执照正、副本,年检报告书、IC卡(工商企业卡),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检查帐报告或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三、企业办理年检所提交的文件或材料必须整洁,不得涂抹、删改,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或签字,不得使用圆珠笔。用纸规格必须为16开纸。年检报告书法定代表人应签字。
四、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企业,凭市政府颁发的证书,只须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办理年检。
五、登记主管机关将通过年检的企业,分为两种两类:A级为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情况良好的;B级为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行为的。B级企业不得办理增设分支机构和增加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不得投资设立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六、企业办理年检时,如原登记事项(比如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应同时办理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
外资企业
一、外资企业如果想办理变更必须还要办理外资年检;
二、如果公司成立超过了一年会计年度的外资企业,年检要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上传网上;
三、如果公司成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外企业或已经进入清算的外企,年检不需要提交审计报告;
四、外企常驻代表机构和还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外商办事机构,不需要办理年检;
五、针对于北京中关村的高新技术企业年检,需要提交《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核发);
六、外企中经营范围中含有专项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年检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转向许可证火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七、2012年的年检费用已经停收(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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