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直隶州,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辖的一个直隶州,领旷县、当道县、文安县、平原县、底江县、收物县、大蛮县、杨县、乙县个县,原名宣光州。治约在今越南宣光省、河江省和永福省的东北一隅。沿革 永乐五年(1407年)六月癸未置宣化直隶州,直隶布政司。并置宣化州税课局,宣化州之长江河泊所。 永乐六年冬十月己卯,升交阯宣化州为宣化府,改宣化州税课局为宣化府税课司。 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