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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的拼音是lǎo bǎi xìng,1963年版《辞海》中没有“老百姓词目,只有“百姓”,其定义是这样的:古代对贵族的总称。《诗·小雅·天保》:“群黎百姓。”郑玄笺:“百姓,百官族姓也。”《国语·楚语天下》:“民之彻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以监其官员,是为百姓。

词语简介

词目:老百姓

解释:1963年版辞海中没有“老百姓”词目,只有“百姓”,其定义是这样的:

1、古代对贵族的总称。

《诗·小雅·天保》:“群黎百姓。”郑玄笺:“百姓,百官族姓也。”

《国语·楚语天下》:“民之彻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以监其官员,是为百姓。”

2、战国以后用为平民的通称。

《孟子滕文公上》“乡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

英文名称:

1. ordinary people/citizen

2. the "person in the street")人民;居民。主要是指区别于军人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人群。

来历传说

相传黄帝的母亲是住在姬水边上的,所以黄帝就姓姬;舜的母亲是住在姚虚的地方,所以舜就姓姚了,那时候,子并不跟着父亲姓,比如黄帝,就给他的后代分别赐了12个不同的姓。

所以那时候有姓的就都是王公贵族,“百姓”也就是“百官”。一般的平民,不知道他的老祖宗的妈妈在哪里住的,老祖宗又无权无势,够不上称“百姓”,只能说是“黎民”,或者被称为“庶民”。

到战国时代以后,在贵族和奴隶之间出现了一个既不是贵族(可能祖上是贵族后来没落了)也不是奴隶(可能祖上是奴隶,后来被主子给放生了)的一个阶级,他们的人数慢慢地比贵族和奴隶还多了起来。所以,“百姓”们来,因为他们也有姓,所以“百姓”和“黎民”或“庶民”就变成一回事了,书上就有了“黎民百姓”的词语。

因为“老”字也有年纪大的意思,国人(在此主要指汉人)看来,是大的占便宜的,(比如做人的“老子”、“老爷”、“老祖宗”,或者“老板”,不都是很占便宜的吗?)所以,百姓们就自称“老百姓”,算是天天在官老爷面前自称小民的一点点补偿。但在白纸黑字的古书中,从来没有在“百姓”前面还加个“老”字的。只是不能写书的“庶民”们不知从哪朝哪代起“老百姓、老百姓”地叫到了今天,“老百姓”也只能在老百姓之间才敢说的。

官方称谓

历代封建统治者对人民的称谓。对老百姓其他的称谓还有:庶民臣民子民、平民、庄民、村民 。

在战国以前的时代,“百姓”是指有姓之人。“姓”这个字,分开来就是“女”、“生”,什么样的女人生的(或者在一个什么地方生的)儿子,就得了一个相应的姓。

“老百姓”这是中国(大陆地区)人(汉人)常常挂在嘴边的自称,港台一般用“民众”或“公众”代替。

学界观点

因为“老百姓”这个词是专制时代对庶民的称呼,它是相对于统治阶层以外的人民,故称自己是“老百姓”其实是小民在官员面前表现诉求时的一点精神补偿,是一种卑微的叫法,默认了自己是被管束、被统治的对象。

这个代词在很多时候是被动的施予对象,这种称谓中已经忽略了最基本的国家公民的权利,本身就已经放弃了自己的很大一部分权利,把希望寄托于极少数较为开明的统治者,甚至击鼓鸣冤:跪求为我们老百姓伸冤。

  老百姓是一个没有具体清晰面孔却又被不断命名的群体,我们几乎看不到完整的面貌,它们在历史上整体的沉默与消失了几千年,在统治者眼中,老百姓不是生存者,而是生产者,他们不是言说者,而是沉默者。这个历史的语境隐含着一个逝去时代的无数历史悲剧,严格的说属于特定时代条件下的历史词语了。这就是“老百姓”与“民众”一词的区别。

左河水在《不应称人民群众为“老百姓”》一文中,对21世纪初开始有些新闻媒体和地方官员称人民群众为老百姓提出了反对和批评意见。指出,1949年毛泽东向全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从此,被压迫了几千年的中国“老百姓”有了当家做主人的国民身份---“人民”。

并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各级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还有了自己的人民法院、人民公安、人民币等。认为称“老百姓”是对人民的蔑视,是对人民当家做主持否认的心态在作怪,也是对宪法和国体认知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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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文化 语言文字 词语 百姓 词目 天保 群黎 郑玄 彻官 姬水 有姓 王公贵族 黎民百姓 庶民 臣民 子民 庄民 权利 言说 左河水 新闻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