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看过栏目

 

行人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xíng rén,最早释为出征的人,出自《管子·轻重己》。现在翻译为路上行走的人;参加同业商行的商人;走过的人。也指我国古代一官名。

基本信息

词目:行人

释义:

1.路上行走的人。

2.参加同业商行的商人。

3.走过的人。

4.官名,掌接待诸侯及诸侯之上卿之礼

基本解释

[Pedestrian] 步行的人。古指出行的人;出征的人;又作使者的通称

会其行人发露,瓒亦枭夷,故使锋芒错缩,厥图不果。——《三国演义》

行人驻足听。——《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行人弓箭各在腰。——唐·杜甫《兵车行》

过者问行人。

行人但云点行频。

引证解释

1.出行

《管子·轻重己》:“十日之内,室无处女,路无行人。”

唐杜甫《兵车行》:“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

明冯梦龙《喻世明言》第一卷:“那时厨下两个婆娘,听得热闹,也都跑将来了,替主母传语道:‘这卦是问行人的。’”

《儿女英雄传》第三回:“这一路是贼盗出没的地方……走着须要小心,大道正路不妨,十里一墩,五里一堡,还有来往的行人。”

2.官名

《周礼·秋官》有行人。春秋、战国时各国都有设置。 汉代大鸿胪属官有行人,后改称大行令。 明代设行人司,复有行人之官,掌传旨,册封、抚谕等事。

《周礼·秋官·讶士》:“邦有宾客,则与行人送逆之。”

《国语·晋语八》:“秦景公使其弟针来求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员。行人子朱曰:‘ 朱也在此。’”韦昭注:“行人,掌宾客之官。”又主号令之官。

《汉书·食货志上》:“孟春之月,羣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颜师古注:“行人,遒人也,主号令之官。”

明冯梦龙 《东周列国志》第五十七回:“留其子狐庸仕于吴为行人,使通晋、吴之信,往来不绝。”

3.使者的通称

《管子·侈靡》:“行人可不有私。”尹知章注:“行人,使人也。”

三国 魏刘劭《人物志·流业》:“辩给之材,行人之任也。”

《资治通鉴·晋海西公太和四年》:“初,燕人许割虎牢以西赂秦。晋兵既退,燕人悔之,谓秦人曰:‘行人失辞。有国有家者,分灾救患,理之常也。’”

清王韬《星轺指掌序》:“行人之设,肇自古昔,然皆王国下逮侯邦;而诸侯亦各相聘问,藉以讲信修睦。”

4.小吏差役

《元典章·刑部五·检验》:“检验尸伤,已有常式,近年以来,亲民之官不以人命为重,往往推延,致令发变。及不亲临监视,转委公吏行人与复检官司。”

《水浒传》第三回:“一面教拘集郑屠家邻佑人等,点了仵作行人,着仰本地坊官人并坊厢里正,再三检验已了。”

5.媒人

王钦臣《甲申杂记》:“﹝李化先﹞少好神仙事,父母强令娶妇,遣行人议曹氏之女。及礼席之日, 曹氏已入门,化先逾垣而走。”

《儒林外史》第二一回:“你我爱亲做亲,我不争你的财礼,你也不争我的装奁……况且一墙之隔,打开一个门就搀了过来,行人钱都可以省得的。”参见“行媒”。

6.指活着的人

元好问《续夷坚志·护兰童子》:“‘夙缘还却三生债,不道未归人断肠。’未归人,用死者为归人,生者为行人之义。”

7.复姓

春秋郑有行人子羽。见《慎子》。

参加同业商行的商人。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五章第二节:“金朝城镇商业中的行,见于记载的有油面行、布行、银行等。参加同业商行的商人称为‘行人’。”

8.官名:

《周礼·秋官司寇》之所属有大行人,掌管接待宾客之礼仪;又有小行人,职位稍低。大行人掌接待诸侯及诸侯的上卿之礼,小行人掌接待诸侯使者之礼,并奉使前往四方诸侯。春秋战国时各国都有设置,至秦设“典客”,以接待远方的宾客。汉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改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大鸿胪”,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隋唐以后,鸿胪寺卿以赞导礼仪为职,已与大行人之职不同。明设行人司,虽取《周礼》“行人”之名,而性质不同。行人司置“司正”及左右“司副”,下有“行人”若干,以进士充任,掌管捧节奉使之事,凡颁诏、册封、抚谕、征聘诸事皆归其掌握。在京官中地位虽低,而声望甚高,升转极快。初中之进士,以任此职为荣。至清废。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章 道路安全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第六十五条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投稿
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文化 语言文字 词语 出行 婆娘 传语 官名 送逆 秦景 叔向 韦昭 颜师古 尹知章 差役 检验尸伤 媒人 王钦臣 元好问 慎子 范文澜 蔡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