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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爱我的男人 这样对我好

      她是在同学聚会上遇到他的。

  小学到中学,他们一直是同学。那时候,他那么不起眼,瘦弱细小,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年,像是一棵丢在角落里的草芥,没有人会把他当回事儿。想不到几年没见,他变得成熟儒雅,在一帮同学中唯有他最出色,像调色板上一滴不经意滴落的红色,醒目刺眼。

      她盯着他看,忘记了淑女的风范。一直看得他手脚都没有地方放了,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她:“那个谁,我们是中学同学,你怎么不认识我了?”她嘴角向上牵了牵,轻轻地绽开一朵笑靥,说:“怎么会呢?我一直记得你,那时候,你是我们班上最害羞的男生。有一些私人问题想请教你,待会儿散了,我们去喝茶。”大家起哄说:“咱们同学中,只有你们俩还是单身,要好好谈谈啊!谈出结果,别忘了请我们大家吃糖喝酒。”

  她的脸瞬间红了,笑骂:“瞧瞧你们这些人,一点都不厚道,看把人家吓跑了。”她偷偷地看他,他并没有急赤白脸地反驳,她的心稍稍安了一点。

  散场后,她带他去“半岛听涛”喝茶,环境很适宜两个人轻酌浅谈,很适宜推心置腹。多年过去,她早已知道怎样不动声色地去接近一个心仪的男人。她问了他几个医学方面浅显的问题,他逐一解答。其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她对他产生了好感,刻意给自己制造机会。喝完茶,他执意付款,又风度翩翩送她回家。

  直到目送他离开楼下,她想,这么合适完美的男人,足以配得上她这么多年的等待了。

      她是在同学聚会上遇到他的。

  小学到中学,他们一直是同学。那时候,他那么不起眼,瘦弱细小,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年,像是一棵丢在角落里的草芥,没有人会把他当回事儿。想不到几年没见,他变得成熟儒雅,在一帮同学中唯有他最出色,像调色板上一滴不经意滴落的红色,醒目刺眼。

      她盯着他看,忘记了淑女的风范。一直看得他手脚都没有地方放了,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她:“那个谁,我们是中学同学,你怎么不认识我了?”她嘴角向上牵了牵,轻轻地绽开一朵笑靥,说:“怎么会呢?我一直记得你,那时候,你是我们班上最害羞的男生。有一些私人问题想请教你,待会儿散了,我们去喝茶。”大家起哄说:“咱们同学中,只有你们俩还是单身,要好好谈谈啊!谈出结果,别忘了请我们大家吃糖喝酒。”

  她的脸瞬间红了,笑骂:“瞧瞧你们这些人,一点都不厚道,看把人家吓跑了。”她偷偷地看他,他并没有急赤白脸地反驳,她的心稍稍安了一点。

  散场后,她带他去“半岛听涛”喝茶,环境很适宜两个人轻酌浅谈,很适宜推心置腹。多年过去,她早已知道怎样不动声色地去接近一个心仪的男人。她问了他几个医学方面浅显的问题,他逐一解答。其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她对他产生了好感,刻意给自己制造机会。喝完茶,他执意付款,又风度翩翩送她回家。

  直到目送他离开楼下,她想,这么合适完美的男人,足以配得上她这么多年的等待了。

  作为答谢,隔周她请他吃饭。没有想到,餐桌上,他的吃相简直令人不敢恭维,像多少年没有吃饭的样子,喝汤喝得很大声的声音,令人联想起某种动物。排骨用手拿着啃,啃得满嘴都是油。吃鱼的时候,竟然被刺扎着了喉咙,大咳不止,眼泪都流出来了。

  她忘记了喝已经抵至唇边的清酒,呆呆地看着他,心中狐疑,就算时光再能改变一个人,也不可能把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又喝过洋墨水的人,改造成这样卑俗。心中再不敢置信,也抵不过眼睛看到的事实,她在心里安慰自己,男人是干大事业的,不拘小节也许不是什么大错。

  他过生日的时候,她问他欢迎不欢迎自己去为他庆祝生日。他当然是答应的。为此,她特地去了一家经营名品服饰的专卖店,买了名品的时装,化精致的妆容。他是医学博士,他的同事朋友都是有识之士,她的衣饰品位总要与他登对,总要顾及他的面子。

  谁知去了才知道,他的客人只有她一个。盛装而至的她被他那狗窝一样的家弄得不知所措,房间里乱得简直无处下脚,臭袜子东一只西一只,废报纸丢得茶几上地板上到处都是,厨房的洗碗盆里,一大堆没有洗的碗盘和杯子,桌子上没有倒掉的剩饭剩菜已经发出难闻的味道,洗手间里居然有女人用的香水和擦脸油。

      她傻了,思维短路,饭没有吃完,就落荒而逃。

  她心里打了无数个结,但还挣扎着想再看看。樱花节,两个人去公园里看樱花,一只白色小狗,绕着医学博士的裤脚转来转去撒着欢儿,他呵斥了几声,小狗没有听懂,依旧和他疯闹玩耍,他居然抬起脚,虚晃了一下,吓得小狗惨叫一声,跑了。

  她远远地看着,心中忽然生出恐惧。一个人再优秀,也不可以这样肆意妄为,生活不检点,又没有爱心,就算他有再大成就,就算他再玉树临风,也是不值得爱的。

  一年后,她和一个追她多年的男人结婚了,居然也很幸福。几个相熟的女友说,其实你老公这样的人才最衬你,踏实稳重。她想一想,也对。

  有一次,夫妻两个人慕名去一家酒店吃西餐。坐在酒店的大堂里,透过落地玻璃窗,她忽然看到他。

  他的臂弯里挽着一个女子,往酒店的方向走来。路边一个小女孩眼巴巴地盯着卡在树上的气球,他蹲下身,和女孩说了几句话,然后脱掉外套开始爬树。他笨拙的动作很滑稽,但她却笑不出来。

  她的心有透不过气来的感觉,看着他和臂弯里的女子一起进了酒店,在大堂的另外一角坐定。她远远地注视着,只见他右手持刀,左手持叉,先用叉子把牛排按住,然后用刀切成小块,用叉子慢慢送入嘴内,动作娴熟优雅。喝汤的时候,用左手扶着盘沿,右手拿着匙舀,一勺一勺舀着喝,姿势标准,温文尔雅。

  她忽然—下子明白了他当初的恶劣形象从何而来。他不爱她,又不忍心生硬地拒绝她,所以千方百计砌出一个个台阶,好让她安安稳稳踩着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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