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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嫖娼打架之事 陈独秀嫖娼打架事件

揭秘陈独秀嫖娼事件的真相

[史海秘闻 历史秘闻]导读:陈独秀生前身后,总是是非不断。出于各种观点,有人总是对这位领袖频频攻击。近来则翻出一桩旧案,称陈独秀“以造假进北大以嫖娼出北大”,耸人听闻,混淆是非。今天我们就来揭开陈独秀嫖娼事件背后的真相。

陈独秀嫖娼事件

民国期间,北京“八大胡同”是烟花柳巷的代名词。“八大胡同”在西珠市口大街以北、铁树斜街以南,由西往东依次为:百顺胡同、胭脂胡同、韩家潭、陕西巷、石头胡同、王广福斜街、朱家胡同、李纱帽胡同。老北京城的妓院由来已久,分若干等级。最早的妓院分布在内城,多是官妓。现东四南大街路东有几条胡同,曾是明朝官妓的所在地,如演乐胡同,是官妓乐队演习奏乐之所。据30年代末的一份统计资料,当时“八大胡同”入册登记准予营业的妓院达117家,妓女有750多人,这只是正式“挂牌”的,还不算“野妓”和“暗娼”。老北京的妓女分为“南班”与“北班”两种,一般来说,“南班”的妓女主要是江南一带的女子,档次高一些,不但有色,而且有才。这样的妓女陪的多是达官显贵,如京城名妓赛金花、小凤仙等。“北班”的妓女以黄河以北地区的女子为主,相貌好,但文化素养差一些。“八大胡同”的妓女以“南班”居多,故多为一、二等妓院。而其它地区的妓院,大多数是“北班”。当时在京城做官和经商的人多是南方人,因此,“八大胡同”成为这些达官贵人经常出入的地界。

陈独秀嫖娼的这桩陈年旧事,袁伟时教授曾作过详细考证,证明强加给陈独秀的道德判词,经不起推敲。

1921年7月31日,“一大”闭幕,陈独秀被选为中共首任中央局书记。曾经的北大文科学长,新文化运动主将,身份已经变成了革命者,陈独秀也因此一次次卷入政治漩涡,令其形象变得扑朔迷离。

陈独秀并不特别稀罕进北大,是蔡元培三顾茅庐把他请进北大,并委以重任,请他当文科学长。蔡先生不拘一格选材,历来众多史家赞誉有加。任命文科学长超出校长的权力范围,需要报请教育部批准。蔡校长求贤若渴,为达到目的,不惜造假,替陈独秀编造履历。而陈独秀本人,并不知情和参与造假。

至于陈独秀“以嫖娼出北大”,同样漏洞百出。唐宝林教授在最近出版的巨著《陈独秀全传》中,用三页的篇幅力言陈独秀嫖娼是谣言(见该书218——221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北京版)。

陈独秀逛“八大胡同”,应该是存在的,只是被人刻意忽略了文人交往的属性。胡适1935年在一封信中写道:“当时小报所记,道路所传,都是无稽之谈,而学界领袖乃视为事实,岂不可怪?嫖妓是独秀与浮筠(北大理科学长)都干的事。而‘挖伤某妓之下体’是谁见来?及今思之,岂值一噱?当时外人借私行为攻击独秀,明明是攻击北大的新思潮的几个领袖的一种手段,而先生们亦不能把私行为与公行为分开,适堕奸人术中了。”(《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290页,中华书局北京版)。

胡适的意思是:陈独秀嫖娼是事实,小报说陈独秀在这一合法的交易中,损伤对方的人身,越过了买卖的底线,纯属不可靠的谣言。并且,私行为与公行为要分开。公共人物的私行为也要受到监督,但要警惕借故兴风作浪的奸计。

作为《新青年》的主编,陈独秀当然是公共人物。在卖淫合法化的环境下,一般公共人物应该自我约束,但不必有特别的标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我并不主张大学教授不妨嫖妓;我也不主张政治领袖不妨嫖妓;我觉得一切社会上有领袖地位的人都是西洋人所谓‘公人’……都应该注意他们自己的行为……但我也不赞成任何人利用某人的私行为来做攻击他的武器。”

蔡元培的态度与胡适完全一致。在蔡先生出任北大校长以前,北大学生热心光顾八大胡同是有名的。但他担任校长期间,在整顿学风的同时,没有因为嫖妓开除学生。1919年4月面对社会上对陈独秀等人的攻击浪潮,他明确表示:“对于教员,以学诣为主……其在校外之言动,悉听自由……嫖、赌、取妾等事,本校进德会所戒也,教员中间有喜作侧艳之诗词,以纳妾、狎妓为韵事,以赌为消遣者,苟其功课不荒,并不诱学生而与之堕落,则姑听之。夫人才至为难得,若求全责备,则学校殆难成立。且公私之间,自有天然界限。”(《蔡元培全集》第三卷576页,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民国初年,依然视为风流韵事和消遣行为。在嫖妓问题上大做文章,陈独秀已辞职等流言满天飞,冀图逼他出校。蔡元培举重若轻,迅速回应,把预定的改革提前实施:文理科统由教授会领导,教授会主任由文理科主要教授轮流担任,废除文科、理科学长,设立教务处。1919年3月19日他在《北京大学日刊》上发表《致神州日报函》驳斥谣言:“陈学长并无辞职之事”、“文理合并不设学长,而设一教务长以统辖教务,曾由学长及教授主任会议定(陈学长亦在座),经评议会通过,定于暑假后实行”,现在仅是时间挪前而已。

陈独秀的文科学长帽子没有了,但他没有“以嫖娼出北大”。先聘请他为史学系教授,他没有答应,改为聘请他担任北京大学国史编纂处编纂(据唐宝林、林茂生:《陈独秀年谱》96、106、10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这个处原来是中央政府的国史馆,1916年改为国史编纂处,1917年4月划归北京大学领导,由蔡元培兼任处长。换句话说,陈独秀北大人的身份没变。

1919年6月11日,他在游乐场派发传单——《北京市民宣言》,被早已秘密监视他的当局趁机拘捕;直至9月16日在各方压力下被保释出狱。而国史编纂处正好在9月收归国务院领导,陈独秀此后真的要离开北大了,却不是因为嫖娼

与时贤想象不同,这个时候的陈独秀的声誉没有因嫖妓事件受损,却因受政府迫害而进入巅峰状态。“一个最干净的健将”、“我们的光明”、“救济人类的福星”、“思想界的明星”等等赞誉,乃至溢美之词纷至沓来。

陈独秀嫖娼事件损害不了他的声誉,另一证明是孙文、陈炯明等人领导的广东政府筹办的西南大学,盛情邀请陈独秀为筹办员。更重要的是这几个月他的众多《随感录》和《本志(新青年)宣言》等文章,文思泉涌,思想光芒没有熄灭。

1920年1月29日,他离京南下;2月他潜回北京,旋即秘密离开,从11月出狱到2月,只要他在北京,当局必然如临大敌,严密监视,甚至企图搜捕。

陈独秀在北大的最后岁月留下的是知识分子被迫害、排挤的历史,是20世纪中国思想史、教育史的重要篇章,值得史家认真探讨。把它演化为吸引眼球的黄色新闻,既不严肃,很可能是阴谋。“陈独秀嫖娼”事件,更是当年政治敌对势力蓄意渲染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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