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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思考

      近日《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个人认为,该意见的提出,是推进各类机构、组织更好地服务保障群众需求的客观需要。推进落实该实施意见,建议结合街道乡镇)机构职能改革,解决处理好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问题。建议整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和湖泊等具有执法职能的站所、分局执法人员力量,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综合执法大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街道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是整合基层现有机构和人员,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问题。建议整合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具有审批权限的站所、分局审批服务人员(含协理员)力量,在街道办(乡镇)成立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议整合财政、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具有社会服务职能的站所、分局人员力量,成立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加挂财务代管结算中心牌子);建议整合农业农村、水利和湖泊、文化和旅游等站所服务人员力量,成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是建立基层网格管理和服务平台问题。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平台,整合智慧党建、基层治理、公益志愿等信息资源和功能,建立完善基层治理数字化综合信息平台;依托城市管理执法局,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指挥中心,着力构建市民下单、平台派单、单位部门接单、网格员跟单的全链条销号管理机制;整合公共服务供给、公益志愿服务等资源进平台。依托行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络资源,建立一张覆盖(市)县、乡(街道)、村(社区)的三级数字化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让服务群众的代办事项既能在(市)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点受理,也能足不出户、在家中就能完成申报事项,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统一在三级服务站点配备必要信息采集设备,推广信息采集数字化,大力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

     四是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创新基层人员编制管理问题。优先保障和充实街道乡镇)一线工作力量,鼓励从上往下跨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根据基层对人才的需求,按编制员额及时足额补充人员,制定用编用人计划优先保障空编的街道乡镇)。深入推进机关与基层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加大从市直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街道乡镇)任职挂职的力度,鼓励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从上往下跨级到街道乡镇)接受锻炼。在限定总额的情况下,赋予街道乡镇)对网格员、协理员的聘用、管理、考核权。

      五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制度机制问题。建议着力理顺市(县)直部门与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工作对接、考核评比、机构设置等关系,切实为基层减负。凡是应当由市(县)直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需要委托或转交街道乡镇)的,必须先征得街道乡镇)同意,并按程序报批;委托或转交社区(村)的,必须先征得社区(村)同意,并报经街道乡镇)批准后,与社区(村)签订相关协议,按“费随事转”要求落实有关费用。上级部门不得以分解下达任务指标、签订“责任状”、检查考核等方式,将自己的工作责任转嫁街道乡镇)。结合主题教育,自上而下,对针对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示范创建、评比达标、检查考核事项进行自查整改,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严禁对基层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干预,不得要求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对口设立机构、加挂牌子和制度,已有的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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