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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监管法规正式出台:用户使用时必须实名注册

8 月 3 日,交通部联合工信部、发改委、公安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管理共享单车的法规正式出台。这部法规的征求意见稿曾于今年 5 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包括早先各地政府在地方管理办法中提到的内容,比如停车规范、用户注册管理、车辆及押金等,指导意见也都做了硬性的规定。

比如它要求各城市制定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的设置,实现正负面停放区域清单。共享单车企业推广电子围栏技术,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并加上了“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

现在共享单车占据人行道甚至非机动车道的现象已经很常见。这对路人、骑车人以及机动车都不安全。因此,如果共享单车企业对乱停放的问题“线下运营服务不力”,会被通报批评、限制单车投放。

目前在一些城市已经开始推出或计划要弄电子围栏管共享单车了。小鸣单车从三月份开始陆续在广州、上海试点了这项技术。

而此前地方规范不是很重视的用户实名注册管理,指导意见给出了硬性规定,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实行实名制注册,禁止向未满 12 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指导意见不再要求“共享单车企业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即可。

作为监管的一部分,国家部委将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目的在于加强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但具体什么的判定标准或者申诉流程,指导意见没有硬性规定。

在用户押金方面,指导意见在征求意见稿“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的基础上,加上“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强调了资金监管主体。还将“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修改成“加快实现”。

看起来这次中央出台的指导意见跟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细则差不多。在一些细节的管理上,交通部给出的这份意见把共享单车管得更死了。共享电动车依旧是“不鼓励发展”。

包括摩拜、ofo、小鸣单车在内的数家共享单车企业已经做了回应,对监管表示欢迎和赞同。

类似中央出台指导意见、地方发布具体管理细则的做法,跟之前网约车经历过的一样。在共享单车像吹泡泡似的一年内聚集 150 多亿元的资本后,遭遇了同样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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