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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电影》读后感与心得体会

  1从小妈妈带我去电影院看电影是我温馨的回忆。看过《女驸马》,《天仙配》,还有个外国片,是四个幽灵在一座古堡里造反的喜剧片。我在电影院里被逗得哈哈大笑,记得那份开心,可是名字却想不起来了。

  那时学校也会包场电影。记得一帮孩子们在影院里大呼小叫,和开场前的期待,紧张。好像看过《雷锋》,可是记忆清晰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哪吒闹海》这样流畅唯美的美术片。

  上中学时也还会去电影院,可印象深刻得反而是那时在书上读到的剧本。像《飞跃疯人院》,《公民凯恩》,日本的《草帽歌》,我都是先读剧本后看电影的。有段时间会专门买剧本回来看。那时可看了不少,有个讲述两匹蒙古马的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我都读了好几遍,怎么现在名字都想不起来了呢?

  童年,少年时的熏陶一直延续到了现在,电影也一直是我的桃花源。那里涵盖了我所有的向往和憧憬——是的,从这句话中就可以看出我的品味和追求:所谓的真善美。

  这样的向往也没有问题,说明我本质上就是一个单纯的人。几年前我还和我的一位男同学就“人性本善还是本恶”这个话题在网上你来我往地争辩了许久。可是转眼也活了半辈子了。有了些阅历后,如果总还是一味单纯那未免也太单薄了。这时候再看电影,发现我的眼光已经在不知不自觉中发生了改变:我更喜欢看电影如何描写,探讨人性中复杂而隐晦的那一面了。

  但是,喜欢看,也看了不少电影后,在读了《认识电影》之后,我对电影的感受又一次发生了一些改变。

  这是一本厚厚的大部头书,硬壳,大开本,全彩插图,光板纸会反光,看久了刺得眼睛疼。 它本是一本电影教科书,在相关书单上通常排在前几位,所以就成了我的第一本有关电影知识的书。而我也没有辜负它的排名,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它。

  因为有趣,看到了不同。原先看电影,我总是受体。别人拍的一部作品,我的任务是去理解,鉴赏。我选择符合我审美趣味的电影,再用我的审美趣味去解读它。这是品味,也是局限。确实有许多电影我是欣赏理解不了的。而这本书,从电影制作的角度来解说一部电影,当我有了这样的一个新角度,我发现视野豁然开阔了许多。

  首先知道了一部电影如何用丰富的电影语言去讲述一个故事:场面调度,声音,表演,剪辑,特效等等的综合运用,才有了一部电影的独特魅力。尤其是摄影,从摄影机的运动到镜头的选择,光影和色彩本身就有很大的欣赏价值,更是演绎故事的强有力手段。

  一个好电影是架构在一个好剧本之上的。故事的戏剧性和意识形态的表现,是电影丰富内涵的来源。电影的发展不到200年的时间,但是“人们已将他们的历史,信仰,态度,欲望和梦想铭刻在他们创造的影像里。”

  也正如书上所述:电影媒介可表现的范围极广。如同平面艺术,它将视觉组合投射在二维空间的平面上;如同舞蹈,它以各种肢体来表现;如同剧场,它制造事件的戏剧张力;如同音乐,它依节奏及时间来组构,并可伴以歌曲和乐器;如同诗词,它将影像普列排比;如同文学,它在其声轨上可包含语言独有的抽象性。

  这就是电影的魅力。电影不仅是一种娱乐消遣,它更是我们了解世界,了解人生的一个重要手段。

  而它,更是我们打开小我,突破自己认知局限的一个很好的工具——这是我看了这本书之后的最突出的一个感受。

  主要从两方面来说这个感受。

  首先说摄影。小到一个物体,大到一个角色,一个场景,用什么样的镜头去拍,布什么样的光,机位的运动是什么样的,可以诠释出迥然不同的氛围和故事,传达出迥然不同的信息和态度。这就像我们看待事物的角度。好比我们做为观看者,可以只是简单接受别人给的信息,可是如果你换个角度想,做为拍摄者在如何努力地表达出他想表达的东西,你们面对的是同一件物体,同一个人,同一件事,可是因为初衷的不同,角度已经如此不同。那我就会想到,一个物体,一个人,一件事就像是圆心,所有人的角度和态度应该会多到像围绕圆心画的那个圆吧。我当然可以固执己见,只从自己的感受来看待,可是那不是像在一部电影中,从头到尾只用一种镜头,只采取一个角度来拍摄那么可笑?

  在这本书中,用一个标准来划分所有的电影类型:现实主义和表现主义。中间是有一个古典主义的,但是那其实只是位于两者之间的一个过渡。所谓现实主义电影,就是用尽一切手段去表现现实。这里的一切手段的意思是,加入最少的手段,附带最少的观点,只是呈现现实,让观众自己去决定态度;而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表现主义。就是说,除了上述那种类型,所有带有意识,态度,观点的电影,就是那种本身带有自我的电影就都是表现主义的电影

  这两种划分没有孰优孰劣之分。其实,越是自我强烈的电影越好看,比如说卓别林和希区柯克的电影。可是仔细再想想这个划分标准,会发现微妙之处。就是说,我们只要是有了态度,就已经对一个信息有了加工,那它就已经不是这个信息最本真的样子了。所有的态度只是我们在用我们愿意接受的态度在加工这个信息。也就是说,所有的态度其实就已经是对信息的扭曲了。

  这么说是不是有点极端?但是唯有这么极端地说,才能描述出这样一种标准带给我的触动。

  原先也是懂得这些道理的:多从别人的角度看待问题什么的。然而懂得道理和理解道理是两回事。

  比如说这么一件事。我喜欢各种美好的事物。看到花儿草儿就觉得美得不行,就想把它们拍出来。有一次我拍了桃花发到了朋友圈。晚上老公看到了,对我说:“这棵桃花太美了。在哪儿拍的?”当我告诉他就是小区里一出车库就能看到的那棵桃花时,他大吃一惊:“什么?是那里?树下的石子路上都是狗屎的那里?!”他再也不随便夸我的照片了。也许他觉得我拍了一棵假桃花吧。

  然而确实,摄影有时候就像幻术。它一般会放大,加强生活中的美,至少这是摄影的目的之一。在我以前的认知里,我会觉得这是对美的追求。是的,我也看到了狗屎,我会跳着走过去,找一个干净的地方下脚,然后再找一支最美的桃花去拍。拍到兴起,我还会不再顾忌狗屎,只顾去寻找最好的角度。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把这种有点痴的行为定义为追求。而那些对桃花视而不见的,那些眼里只看到狗屎的人,尽管我不会说出来,但是我会觉得他们俗。是的,会有点看不上,有点自以为是,不屑一顾,自然也就不会有太多的认同和共鸣。

  可实际情况呢?如果追求美和追求其他的一样都只是一种视角而已,而且对于美的过分追求其实也是一种扭曲,那回过头再来看这棵桃花,我才能真的看到,不仅有桃花,还有小路,还有狗屎。这才是最真实的状态。真实里不完全是善良和美丽。虽然,我还会继续找我的桃花,拍我的桃花,可是我不会再有什么小清高,反而会想,怎样让低头看狗屎的人能抬头看看桃花?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狗屎会让他们躲避这条路,而桃花,我要怎么表现它的美才可以让更多的人愿意走过去看看它?

  还有一件事。之前在笔友群里真实地发生过。先是一位笔友写了她的一位舍友。在她的笔下,这位舍友十分不堪:心机婊,滥性,自然没有好下场。文章一发出来,引起笔友们的热烈讨论:作者的态度非常明显,看着是同情地关心,实际上是高高在上地鄙视。而只要略有常识的写作者都知道,高手是应该以一种完全客观的角度去写任何人,不会带有一丝评判。在我读来,那篇最大的优点是真实——那就是作者真实的态度,她又怎么能写出没有态度的客观来呢?

  被那场讨论触动,我接着也写了一篇我的一位朋友的故事。真的,我非常努力地想避免上一位笔友的错误,只是记录,不去批评。然而,效果非常不理想。我大概写了近5000字,可是通篇还是在写我眼里的这位朋友。那是一篇真实的文章,却不是一篇好文章。实际上,那位笔友也接受了大家的批评,后来重新修改了她的文章。可是修改后的文章,反而还比不上之前的,因为连最初的真实也失去了,只有造作。确实,那时候我们的认知水平就在那里,我们只能理解到那个层面,自然也写不出更有高度的东西。

  现在看来,我们需要修改完善的是我们的认知。如果我们不能理解感受他人的角度和思维方式,就不可能写出特别有同理心的文章来。

  当然,我的目标不是要当一个圣母婊。我还会有我的是非观,我还会改进我的是非观。我的目标是,更有理解力,更有胸怀,更有温暖,也自然会更有说服力。

  而且也只有当一个人的视野够广,才不会妄自尊大或者妄自菲薄。去看李志的演唱会,旁边的一位姑娘用崇拜的语气说起李志:“他太不凡了!可是他老说自己就是个平凡的人。只有越不平凡的人才越会认为自己平凡。”这句话让我思考许久。也许只有真诚地认识到自己的平凡,才是走出自己独特的人生之路的开始。

  是不是扯得有点远?但是电影本身就是广阔的,而这本书,让我更充分认识到了它的广阔。

  毕竟这本书我才匆匆读过一遍,记录一下,以备以后再次阅读此书时查阅吧。用书扉页上的短诗来结束这篇读后感:

  你再把他带走,把他变成无数颗星星,

  将天空装扮得如此美丽,

  使全世界都爱慕着黑暗,

  不再崇拜炫目的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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