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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冯渊人物形象 被薛蟠打死的小人物

  冯渊是一个青年公子,原本属于他的女子被人抢走,所花费的钱财被骗失。连自己也被打得遍体鳞伤,气息奄奄,三日后便含恨而亡。

  令人悲哀的一桩人命案,告到官府,案子一拖再拖,一年多仍然毫无结果。杀人凶犯逍遥法外,死者冤魂难得安宁,这已经够冤枉的了。可是更加冤枉的是他的冤魂,遇到了新任金陵应天府太守贾雨村。明明被人打死,却被判一个“暴病身亡”。而凶手则平安无事。这个青年公子的确是真倒霉,太冤枉。所以曹雪芹又借谐音给他起名叫冯渊(实为逢冤之意)。

  冯渊是什么人?他“是一个小乡宦之子,名唤冯渊,父母俱亡,又无兄弟,守着些薄产度日,年经十八九岁,酷爱男风,不好女色。这也是前生冤孽;可巧遇见这丫头, 他便一眼看上了,立意买来作妾,设誓不近男色,也不再娶第二个了,所以郑重其事,必得三日后方进门。谁知这拐子又偷卖与薛家,——他意欲卷了两家的银子逃去;谁知又走不脱,两家拿住,打个半死,都不肯收银,各要领人。那薛公子便喝令下人动手,将冯公子打个稀烂,抬回去三日竟死了。(第四回)

  从文中,可以看到在那时拐卖人口的合法性、普遍性。英莲四、五岁时,被拐子骗拐出来,这种拐子“单拐幼女,养至十二三岁,带至他乡转卖”,从中渔利。这类拐卖儿童幼女的现象,历来不绝,世代传袭,给许多失去子女的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痛苦和灾难,也给儿童烙上一生的屈辱和不幸。英莲就是这不幸中的一个,她从小到大后来被迫害遗弃至死,身世十分凄惨,令人心酸。所以作者借英莲之名而隐喻“应为可怜”之意。

  被拐卖的儿童,注定命运坎坷,身心俱被严重挫伤。刚刚十二三岁就被当成“商品”卖掉,而且还被卖出几次。这种被卖一方面是作为劳动力而出卖,对少女来讲,还是作为性物品而出卖。英莲在被拐的七八年中,整天挨饿遭打,被逼洗脑,幼小心灵从未得到过一丁点儿温暖。冷酷的现实磨去了他幼年的一切美好,忘记了所有的记忆,只留下恐惧、忧闷和绝望。这时英莲被冯渊看到,并立刻喜欢上了她。为了娶她为妻,决心改掉好男风之癖,发誓不再娶第二个女人。还郑重其事,按迎娶正妻之制三日后正式办理婚事。可见冯渊是真的看上了英莲,而且定情于这个女子,很明显的表现出这个冯公子是个认真专一爱情的青年。绝对不是薛蟠那种骄横傲慢,淫性糜烂,斗鸡走马,弄性尚气的“呆霸王”;更不是薛蟠那种仗势欺人,财大气粗,喜欢就要,不喜欢就丢的纨绔花花少爷。从某种意义上讲,小女子英莲或许真的可以脱离罪孽深渊,从此或许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是命运偏偏又去捉弄这对即将幸福的男女青年。也许正如疯疯癫癫的疯僧所言英莲是个“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物。”“惯养娇生笑你痴,菱花空对雪澌澌。”正当冯渊认真虔诚准备迎娶,英莲化愁为喜打算新生活时,拐子又暗中把英莲卖给第二个事主:薛蟠。这下事情立刻变了。

  无论是冯渊,还是英莲,碰上薛蟠这种恶霸,等待他们的都不会有好结果。这种恶霸公子是金陵四大权势之一,有钱有势,有强大的官僚政府和皇室背景,这种家庭,以及这种家族出来的贵族子女,其横行霸道,为非作歹,是他们当然的特权,所以任何人与他们发生冲突,只令碰得头破血流,家破人亡。恰恰小市民冯渊和少女英莲就遭遇了这种强势,其下场自然是可悲的。

  其结果:

  薛蟠令下人豪奴动手“将冯渊打死。”又将英莲“打了个落花流水,生拖死拽,把英莲拖去,如今也不知死活。”那个拐卖的人也被“两家拿住,打个半死。”而造成命案的薛家公子,“既打了人,夺了丫头,他便没事人一般,只管带了家眷赴他的路……人命官司,他却视为儿戏,自谓花上几个钱,没有不了的。”(第四回)作者极为真实深刻的描写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现实。习俗、婚姻、道德,是如何与强权,与官府、政治联系在一起的。

  对此,贾雨村也无法逃脱和超越。当他刚刚听说打死了人,霸占了丫头,被告状的官府,却无人敢拘犯人问案时,立即勃然“大怒道:‘那有这等事,打死人竟白白的走了拿不来的!’”似乎正义凛然,大有要从公办案,以法行令的态势。但是,当他听到打死人的人犯是皇商之子,京营节度使王子腾的外甥,还是自己升官复职的保护人朝廷高官员外郎贾政之外甥时,他便背弃了一切公正清廉,一切以自己前途命运为要,公然刻意庇护凶手,制造迷雾,昧着起码良心,不但不解救自己恩人的孩子,反而把恩人的女儿英莲推向更加苦难的深渊。

  作为小市民,社会中下层中的一般成员,或许冯渊比更底层的民众要好些。如被拐英莲、门子、妓女、乡下农民、奴仆等人,若与那些人比,冯渊好歹还有几亩薄地、房产,有几个仆人,还能有钱可以买妾娶亲。不过这种家庭与薛蟠这样巨富高官家族相比时,便明显处于芥末之位。而国家的法律在实际上又并不真的维护正义和公平。封建社会是建立在封建地主贵族私人占有的基础上,最鲜明的等级制度也是以这种私人占有的等级来划分的,由此而产生的道德、法律自然始终维护这种私人等级占有制。所以不仅仅是身处被拐被卖之境的英莲,无法与薛公子抗衡,就连小市民、小生产者阶层冯渊也不可能与之竞争。若是非要争个高低,显然薛蟠的平安无事与冯渊的被暴打而死,薛蟠得到的极力维护与冯渊被胡乱判断了了此案,“不了了之”。就是这个社会法律的本质面目。

  冯渊太冤枉!英莲太可怜!但这就是社会现实。曹雪芹同情这些弱势人群的,他新思想的核心本质,是民主主义的精神,是从人的自由民主权力上去寻求,摆脱冷酷的封建枷锁,他努力探索那种人与人的和谐,期望人的自由,个性的张扬自在的愿景,那么他就首先鞭挞这种吃人社会内最等级森严的家庭中的丑恶,披露这种吃人制度对成百上千青年,特别是女性的欺凌和压榨。同时他也没有忘记从家庭之外,从社会生活,从司法层面上去抨击这个腐朽的封建王朝。当然作为这个社会和法律的牺牲品,无论冯渊、英莲,还是拐子都不可能白白的牺牲。至少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精辟而鲜活的记述了这一切,为后来人们的思想觉醒,准备了一捧清水。

  还有一点,书中提到冯渊“年纪十八九岁,酷爱男风。”所谓“男风”,即指男性之间的同性恋。酷爱男风便是说明在社会的当时,酷爱男风是一种时髦,似乎成为一个时尚;并不是什么丑恶、下流的行为;也并非与历来道德极为相悖的生活方式。与此同时,书中许多老爷、公子,甚至女性,也追逐着同性之风。例如薛蟠、贾琏、贾珍、贾宝玉、秦钟、傻大舅、柳湘莲、贾蔷、香怜、王爱、藕官、药官等人。从中西方人类发展史中,都可以看到人类性生活的这种性变态的现象,中国历史从古代就有这种风气,甚至除了妓女之外,也出现不少的以色诱人的男妓,如战国中期的“龙阳”。男妓中的一部分除了针对女性的,还有不少是专门为男性服务的。所谓“内惧娇妻,外惧娈童”(第二十一回)便是专指供男性贵族性消遣的“娈童”。由此可见在相当长时间内,男性同性恋并没有被禁止,就是在道德习俗层面上也并非完全不容忍。

  冯渊一贯钟情男风,直到遇见被拐卖的英莲,才决心摒弃同性之癖,转而追求异性之恋。从中也可以看到同性恋与异性恋,也不是断然分开的。他们之间有时还会发生互为转换,互为补充的趋势。就是当今社会,世界各国中,依然在实际上存在着大量的同性恋的现象。说明人类在性的问题上,还远远没有摆脱古代先民,甚至动物本能的某些遗传影响。

  冯渊的性选择、性转变是由英莲而改变,由此而生发出的个人的性选择,很快转化为社会权力与利益的冲突,乃至引发司法争端,从而检验了这个封建帝国的内在生命体征。让人们由小而大的看到了已经消失时代的微观现象。冯渊之死,其价值更在于后吧。

  红楼人物

  金陵十二钗正册: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巧姐、李纨、秦可卿

  金陵十二钗副册:甄英莲、平儿、薛宝琴、尤三姐、尤二姐、尤氏、邢岫烟、李纹、李绮、喜鸾、四姐儿、傅秋芳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晴雯、袭人、鸳鸯、小红、金钏、紫鹃、莺儿、麝月、司棋、玉钏、茜雪、柳五儿

  十二贾氏:贾敬、贾赦、贾政、贾宝玉、贾琏、贾珍、贾环、贾蓉、贾兰、贾芸、贾蔷、贾芹

  十二官:琪官、芳官、藕官、蕊官、药官、玉官、宝官、龄官、茄官、艾官、豆官、葵官

  十二家人:赖大、焦大、王善保、周瑞、林之孝、乌进孝、包勇、吴贵、吴新登、邓好时、王柱儿、余信

  其他人物:贾母、王夫人、薛姨妈、赵姨娘、邢夫人、林如海、贾雨村、甄士隐、刘姥姥、柳湘莲、薛蟠、贾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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