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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的“偷听”

  “知己”论可以休矣——一论宝、黛隔膜

  红学研究

  本文是笔者正在撰写的红学专著《自我失落与创作失误——宝黛悲剧批判》上篇“自我失落悲歌一曲”第三章的一部分。曾遭到多家刊物的一致封杀不予理睬。印刷刊物剥夺了我的话语权,好在互联网是真正学术自由的论坛,小人物可以畅所欲言,望读者批评指正。

  内容提要:贾宝玉误赞“知己”, 不是薛宝钗、史湘云说“混帐话”多,反倒是林黛玉说“混帐话”最多。贾宝玉提出了却又抛弃了“思想一致”为基础的爱情观。

  关键词:隔膜、“知己”、“混帐话”、思想一致。

  当特定的偏见确实成为自觉的时,我们可以用反事实的说理……去检验它们。(1)

  ------[美]D.C.霍埃

  (所谓)较深远的意义其实只是他自己摆进神话里去的……人们先把那些思想摆进去,然后才能在神话里找到那些思想……(古人)并没有这些深远的思想,因为这些思想和当时的整个文化背景不相适应。

  ------黑格尔:《美学》

  批评家有时与小说家相反,不是在书中看到能够看到的,而是看到愿意看到的。

  ------马尔克斯《谈<百年孤独>的创作》:(2)

  当代红学极力盛赞宝黛爱情高于才子佳人一见钟情、花园私订、金榜题名的模式:

  宝黛爱情“已经包含了一个现代的恋爱愿则,”即“必须建立在互相了解和思想一致的基础上这样一个爱情原则。”“必须有思想一致的基础是《红楼梦》第一次这样明确地写了出来的。”“黛玉从不说‘混账话’,也从不劝他走封建阶级规定的‘立身扬名’的道路。”宝、黛是“建立在互相了解和思想一致的基础的‘知己’。”他们不仅“在恋爱上是叛逆者”,而且是“一对叛逆者的恋爱”。(3)

  是“人性解放觉醒者建立在反封建的叛逆的思想基础上的爱情。”(4)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是以共同的叛逆思想作基础的,不只是婚姻观上的叛逆,而且是整个人生观上的叛逆。”(5)

  “他们在反封建的人生道路上志同道合。”(6)

  “他们既是情人,又是战友,他们所谈的是情,所行的是逆”。(7)

  “与林黛玉的相遇相爱,愈发促使他朝着叛逆的道路走下去。他和黛玉在思想感情上、人生理想上是相互吸引、非常契合的。”(8)

  是“思想上的知己,生活中的同调。”(9)

  “愿为对方牺牲一切……以心灵上的契合无间作为最高的准则。”(10)

  总之,“是一对洋溢着十八世纪中期的时代精神的典型。”“具有近代社会的意义。”(11)

  进入九十年代,则进一步升级。“曹雪芹的理想爱情的实现,……也许再过二个世纪也许还要更长的时间,……他大大超越了他的时代,和我们的时代,他的爱情理想只能是属于未来。”(12)

  这一赞誉不可谓不高,可以说再也无以复加了。

  雷·韦勒克和奥·沃伦在当代西方最具有权威性的文艺学著作《文学理论》中说:“文学可以看作思想史和哲学史的一种记录,因为文学史与人类的理智史是平行的,并反映了理智史。不论是清晰的陈述,还是间接的暗喻,都往往表明一个诗人忠于某种哲学,或者表明他对某种著名的哲学有直接的知识,至少说明他了解该哲学的一般观点。”(13)尼采说:“艺术家在任何时代都是某种道德某种哲学或某种宗教的侍从。”(14)高尔基说:“文学总是跟着生活走的,它‘确证事实’,用艺术手法来慨括事实,作出综合的结论,而从来没有人要求文学家说:你要做一个先知,预言未来!”(15)黑格尔说:“没有人能够真正超出他的时代,正好象没有人能够超出他的皮肤。”(16)西方还有位大胡子先哲也说过同样的话,任何人都不可能超越他的时代,如同人不能拽着自己的头发使自己脱离地球一样。

  可是,他们都错了!我们中华民族,早在两百多年前,就有一位伟大的作家曹雪芹和他那不朽的箸作《红楼梦》,不“是跟着生活走的”,不与中国的“理智史是平行的”,而是远远超前的, 不是‘确证事实’,而是“预言未来”,“大大超越了他的时代,和我们的时代”,超越了他的时代竟有四百年,甚至“还要更长”!

  “知   己” 辨

  红学家之所以这样高度赞扬宝、黛爱情,可以归结为一个被严格限定的词组:“反封建思想一致的叛逆战友的爱情”,所有全部赞辞都基于两个字──“知己”。这是中国文学史上首次提出来的,其意义怎么估计都不为过。任何人要反省当代红学,重新评估宝黛爱情,这是怎么也绕不过的一个坎儿。因此,我们的讨论首先从这里开始。

  为了节省篇幅,本文不讨论贾宝玉和林黛玉思想的性质,不考虑他们是否真象红学家所赞扬的那样有着“个性解放觉醒”、“反封建的叛逆的思想”,我们只考察“知己”二字。

  所谓“知己”,就是第三十二回贾宝玉的一句话。贾宝玉赞林黛玉不说“混帐话”,恰好被林黛玉听见,林黛玉便自认为与贾宝玉是“知己”。

  宝玉道:“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袭人和湘云都点头笑道:“这原是混帐话。”原来林黛玉知道史湘云在这里,宝玉又赶来,一定说麒麟的原故。因此心下忖度着,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珮,或鲛帕鸾绦,皆由小物而遂终身。今忽见宝玉亦有麒麟,便恐借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因而悄悄走来,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意。不想刚走来,正听见史湘云说经济一事,宝玉又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林黛玉听了这话,不觉又喜又惊,又悲又叹。所喜者,果然自己眼力不错,素日认他是个知己,果然是个知己。所惊者,他在人前一片私心称扬于我,其亲热厚密,,竟不避嫌疑。所叹者,你既为我之知己,自然我亦可为你之知己矣,既你我为知己,则又何必有金玉之论哉。既有金玉之论,亦该你我有之,则又何必来一宝钗哉!所悲者,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致劳怯之症。你我虽为知己,但恐自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想到此间,不禁滚下泪来。待进去相见,自觉无味,便一面拭泪,一面抽身回去了。

  这就是那个著名的“知己”的出处。读了这一段,人人说“知己”,唯我说“隔膜”。大家都被作者“骗”了!或者说,作者很高明。原本互相缺乏了解,没有共同语言,甚至非常“隔膜”的两个人,却由于一个“误赞”,便被读者当成了思想一致的“知己”。

  “知己”一词的本意就是了解自己。“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士为知己者用。”也谓彼此相知、情谊深切的朋友。王勃《杜少府之任蜀州》诗:“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用在男女关系上,则是一种特殊的称谓。它是古人“爱”的代名词。有“心上人”“情人”之意。“倘得知己,而漠然无情,便是不能尽其性,不能尽人之性。”(17)认作“知己”,就不仅仅是朋友,而意谓着可结为婚姻。它一般并没有“思想一致”的含义。古人常说“红颜知己”,指有着“识人”巨眼的女子,在男子困顿时看出他必非久困之人,将来定会发达,并有意于他。红拂妓巨眼识李靖,夜晚投奔李靖住处。俩人私奔到太原,是历史上著名的“红颜知己”。清笔炼阁主人《五色石》卷之四“白钩仙”中,在某官府作书记先生的吕玉得知主人还没有见过面的妹妹称许他写的文稿,私忖道:“她既称许我文字,便是我知己了。我今弱冠未婚,或者婚姻倒在此处也未可知。”

  一个士大夫或者一个书生发达后,把一个不识字无文化,教养旨趣低下的婢女看作“知己”并因此娶了她,这里当然有着爱情的成分。对于这种教养旨趣和地位悬殊的爱情,黑格尔说:“这种爱情只能是荒谬的,低级趣味的。”(18)红学家该不会赞扬他们的结合是“建立在互相了解和思想一致的基础上”的“现代的爱情和婚姻”吧?不幸,他们可是早在曹雪芹《红楼梦》“第一次明确”提出来这个“现代的爱情婚姻观”之前就很常见的现象。

  陆长春《香饮楼宾谈》记载:乾隆时期历任内阁大学士、工部尚书、礼部尚书的董邦达早年落泊京城,无以为生。后在某侍郎家中代写柬礼,充当幕客。侍郎家有一婢,看到董邦达品貌不凡,默记之。“年及笄,将嫁之。”婢“求勿遣。”曰:“必欲为婢择配,愿得西席董君者,婢始嫁之。”侍郎得知一笑置之:“彼虽寒士……定不久困风尘者,岂欲得痴婢为偶耶!”后值中秋,侍郎请董君喝酒,把这丫头的心愿告诉了他。“且纳为妾。”董邦达感激得此“风尘知己”,“琐琐裙钗,亦以青眼相瞩,得此知己,可无恨矣。忍以贱而弃之乎!因欲聘为正室。”“侍郎以名分所系,坚执不可。从夫人言,认婢为女。制奁具而婿公。”结果董邦达考中进士,仕途发达。丫头生一子,备极荣华。这段逸闻《富阳县志》也有记载。是流传很广的故事。

  《红楼梦》也写了一个类似的故事:贾雨村看见甄士隐家丫鬟“不觉看的呆了”.“这丫鬟忙转身回避,心下乃想:‘这人生的这样雄壮,却又这样褴褛,想他定是我家主人常说的什么贾雨村了, 每有意帮助周济,只是没甚机会.我家并无这样贫窘亲友,想定是此人无疑了.怪道又说他必非久困之人。’如此想来,不免又回头两次。雨村见他回了头,便自为这女子心中有意于他,便狂喜不尽,自为此女子必是个巨眼英雄,风尘中之知己也。”“原来雨村自那日见了甄家之婢曾回顾他两次,自为是个知己,便时刻放在心上。”(第一回)贾雨村发达后便娶这丫环为妾,后又扶正为夫人。脂砚斋赞曰:“偶因一着错,便为人上人。”(第二回批语)

  林黛玉认贾宝玉为“知己”后,立即就想到的也是自己的终身大事。“既你我为知己,则又何必有金玉之论哉。既有金玉之论,亦该你我有之,则又何必来一宝钗哉!”

  这就是“知己”的真实含义。它不含“思想一致”意义上的价值判断。从这个角度说,作者并没有欺骗读者。是读者自己无中生有,非要将“思想一致”添加进去不可。

  ──且慢!此“知己”非彼“知己”──红学家当如是说──贾宝玉赞林黛玉不说“棍帐话”,难道不是货真价实的价值判断?林黛玉从来不说“棍帐话”,难道不是对贾宝玉所作所为的全方位认同?他俩就算没有达到“反封建”的“思想一致”,但至少在“不读书不走举业反仕途经济”这一点上应该是“思想一致”的吧!

  当然。这就涉及到两个不同的“知己”慨念:一个是不含价值判断的“知己”,这就是古人和林黛玉所说的“知己”;一个是含有价值判断的“思想一致”的“知己”,这就是今人和红学家所说的“知己”。贾宝玉虽然没有说“知己”两字,却分明作出了价值判断,使用的是后一个“知己”的慨念。

  现在我们要弄清的是贾宝玉所使用的含有价值判断的“知己”慨念是否符合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关系的实际情况?换句话说,他俩是否有着某种“思想一致”?

  弄清这个问题的关健在于两点:

  第一、林黛玉到底说没说“混帐话”?如果她说了“混帐话”, “知己”论不成立。

  第二、贾宝玉是否将这一价值取向坚持到底?贾宝玉以说不说“混帐话”取人,“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分明提出了“爱情必须以思想一致为基础”这一最为当代红学所赞赏的先进思想。可是如果林黛玉也说了“混帐话”,思想基础不一致了,贾宝玉就不会在爱她了,如果贾宝玉还是深深爱着她而不“和他生分了”,就说明他抛弃了这一爱情观,他的爱情观不含有以思想一致为基础的价值取向。同样“知己”论不成立。

  误   赞  “知  己”

  遗憾的是,我们看到《红楼梦》的实际描写是:林黛玉“不劝”是假象,是暂时的;而林黛玉的“劝说”才是真实的,经常的。

  这段“知己”论是建立在这样两个基础之上的:一个是林黛玉的“偷听”,一个是贾宝玉的“误赞”,一个“偷听”,说明林黛玉对贾宝玉的不信任,缺乏最基本的了解。“今忽见宝玉亦有麒麟,便恐借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因而悄悄走来,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意。”一个“误赞”,说明贾宝玉对林黛玉缺乏最基本的了解。如果林黛玉真如贾宝玉所赞的从没说过“混帐话”,那她自认为“知己”还算勉勉强强。可是,林黛玉当之有愧。

  我们先看林黛玉的“偷听”。

  贾宝玉的金麒麟是受黛玉赞许才留下来的。第二十九回,“宝玉听见史湘云有这件东西,自己便将那金麒麟忙拿起来揣在怀里。一面心里又想到怕人看见他听见史湘云有了,他就留这件,因此手里揣着,却拿眼睛瞟人。只见众人都倒不大理论,惟有林黛玉瞅着他点头儿,似有赞叹之意。”黛玉的用意很明显,意在以金麒麟与宝钗的金锁相抗衡。第三十一回,史相云来后,黛玉忙把它当作大事告诉她:“你哥哥得了好东西,等着你呢。”可是,转眼黛玉又恨这金麒麟了,恨它拉近了宝玉和湘云的距离。黛玉批湘云办事“糊涂”,湘云说了一番道理,众人称赞。“宝玉笑道:‘还是这么会说话,不让人。’林黛玉听了,冷笑道:‘他不会说话,他的金麒麟会说话。’一面说着,便起身走了。”

  第三十二回,史相云明明“大喜”了,黛玉还要怀疑“宝玉亦有麒麟,便恐借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便悄悄前来窥探。先赞之,又恨之。既然怀疑宝玉会因麒麟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为什么要赞许他留下麒麟来?说明她对宝玉缺乏基本了解和信任,完全不知道宝玉那独特的只限意念不涉皮肉的“意淫”本性。

  既然“素日认他是个知己”,为什么又对他如此不信任?“你既为我之知己,自然我亦可为你之知己矣。”这句话不该打个问号吗?

  作者本意是为黛玉偷偷前来窥探提供一个“由头”,外打正着,正好听到宝玉赞“知己”,为就要发生的宝玉“诉肺腑”作了很好的铺垫。从赞“知己”到“诉肺腑”一气呵成,显示了作者极高的艺术功力。但作者显然也疏于了考虑,这个“由头”陷林黛玉如此恶俗不堪,大观园里任何人都不会这样想这样做的。这一细节无疑严重损害了人物型象。那个高标自许、耻为流俗、知书达理的贵族小姐不见了。

  再看贾宝玉赞林黛玉“不说混帐话” 对不对。林黛玉是否当之无愧。

  众所周知,贾宝玉非常反感别人劝他读书上进“仕途经济”的话,骂它是“混帐话”,并以说不说“混帐话”划线。他认为“独有林黛玉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语,所以深敬黛玉。”(第三十六回)谁要劝他“混帐话”,他立即给以脸色。书中正面描写只有一次。第三十二回写:

  正说着,有人来回说:“兴隆街的大爷来了,老爷叫二爷出去会。”宝玉听了,便知是贾雨村来了,心中好不自在。袭人忙去拿衣服.宝玉一面蹬着靴子,一面抱怨道:“有老爷和他坐着就罢了,回回定要见我。”史湘云一边摇着扇子,笑道:“自然你能会宾接客,老爷才叫你出去呢。”宝玉道:“那里是老爷,都是他自己要请我去见的。”湘云笑道:“主雅客来勤,自然你有些警他的好处,他才只要会你。”宝玉道:“罢,罢,我也不敢称雅,俗中又俗的一个俗人,并不愿同这些人往来。”湘云笑道:“还是这个情性不改。如今大了,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日后也有个朋友。没见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些什么!”宝玉听了道:“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袭人道:“云姑娘快别说这话。上回也是宝姑娘也说过一回,他也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他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这里宝姑娘的话也没说完,见他走了,登时羞的脸通红,说又不是,不说又不是。幸而是宝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到怎么样,哭的怎么样呢。提起这个话来,真真的宝姑娘叫人敬重,自己讪了一会子去了。我倒过不去,只当他恼了。谁知过后还是照旧一样,真真有涵养,心地宽大。谁知这一个反倒同他生分了。那林姑娘见你赌气不理他,你得赔多少不是呢。”宝玉道:“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袭人和湘云都点头笑道:“这原是混帐话。”

  如果贾宝玉说话算话,能把这一价值取向坚持到底,我们算他是个人物。可是他忘性大变化快。我们看第八十二回:

  宝玉接着说道:“还提什么念书,我最厌这些道学话。更可笑的是八股文章,拿他诓功名混饭吃也罢了,还要说代圣贤立言。好些的,不过拿些经书凑搭凑搭还罢了,更有一种可笑的,肚子里原没有什么,东拉西扯,弄的牛鬼蛇神,还自以为博奥。这那里是阐发圣贤的道理。目下老爷口口声声叫我学这个,我又不敢违拗,你这会子还提念书呢。”黛玉道:“我们女孩儿家虽然不要这个,但小时跟着你们雨村先生念书,也曾看过.内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那时候虽不大懂,也觉得好,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宝玉听到这里,觉得不甚入耳,因想黛玉从来不是这样人,怎么也这样势欲熏心起来?又不敢在他跟前驳回, 只在鼻子眼里笑了一声。

  这个语言的巨人,行动的小人。先是爱而誉其美,没听到林黛玉劝他,就以为林黛玉也赞同他,而当他真的听到林黛玉也说“混帐话”时,又爱而忘其恶,自食其言,“不敢驳回”更不敢“早和他生分了”。

  贾宝玉“不敢驳回”林黛玉,我们就要“驳回”贾宝玉:宝公子实在误赞了林妹妹。你哪里了解自己最心爱的妹妹哟!

  “误赞”——清楚地说明着贾宝玉和林黛玉在思想上非但不是“知己”,反倒非常隔膜!

  贾宝玉因为抛弃了“思想一致基础上的爱情”价值观而无缘这一先进思想。至少可以肯定他的爱情观不是以“思想一致为基础” 的。

  多  次  说 “混  帐  话”

  当代红学“反封说”同贾宝玉一样,极力溢美林黛玉,把“不劝”等同于“赞同”,犯了严重逻辑错误,把两个外延不重合的概念全等。“不劝”可以是“赞同”,也可以是“不关心”,“毫无兴趣”,(19)或者暂时顾不上说。林黛玉正是后者。她先己后人。前期她全身心用于战“金玉”而无暇旁顾,当她终于觉得赢得了对“金玉”邪说的胜利后,她才开始关心宝玉的成长,也加入到说“混帐话”的阵营。作者的“骗术”很高明。前期不写林黛玉说“混帐话”,她的价值取向模糊不清,故而骗得了贾宝玉的赞扬,也骗得了红学家的赞扬。当代红学同贾宝玉一样“取舍再加抑扬”,对林黛玉前期的“不劝”,极力溢美之,而对后期的“劝说”,则极力抹煞之,硬是不敢实事求是地承认林黛玉也说了“混帐话”,千方百计地将“黑”说作“白”!

  然而《红楼梦》实际描写是,林黛玉不仅说“混帐话”,而且说“混帐话”最多,竟有六次之多。如果说,八十二回,林黛玉“赞八股”,是续作者高鹗“可恶地篡改”,那么,前八十回,林黛玉三次说“混帐话”,该是伟大的曹雪芹如椽巨笔亲自所写林黛玉的真实面目吧!

  第九回宝玉与秦钟上学向黛玉作辞。黛玉听宝玉说上学去,因笑道:“好,这一去,可定是要‘蟾宫折桂’去了。”

  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  错里错以错劝哥哥”  宝玉挨打,黛玉第一次劝说:“你从此可都改了罢!”

  第七十九回,宝玉刚祭诔完了晴雯。黛玉亲自前来通知宝玉“快去干正经事罢。才刚太太打发人叫你明儿一早快过大舅母那边去。你二姐姐已有人家求准了,想是明儿那家人来拜允,所以叫你们过去呢。”真正大煞风景!一个“正经事”,区分出宝、黛倆人思想境界的天壤之别。

  众所周知,宝玉向来就“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返等事。”(第三十六回)而黛玉却十分看重。多次象这样当宝玉正在兴头时,突然浇一瓢凉水,赶着要他去干“正经事”。

  第三十六回,“识分定情悟梨香院”,宝玉精神世界正发生着一场风暴。(笔者另有《从“识分定情悟梨香院”看贾宝玉的“意淫主义”──三论宝黛隔膜》一文详论。请参阅。)黛玉却不予理会,反倒要宝玉去给薛姨妈拜寿。第八十二回,宝玉不得不读书的第一天,一放学就“赶着出来,恨不得一走就走到瀟湘馆才好,刚进门口,便拍着手笑道:‘我依旧回来了!’”接着立即向“知己”大诉“死而复生”的解放之感。黛玉又是兜头一瓢凉水,赶他去瞧瞧“上头”和别人,以敬孝道和礼节。使宝玉感到万分寒心,“我那里是乏,只是闷得慌,这会子咱们坐着才把闷散了,你又催起我来!”

  现在又是如此。贾宝玉祭诔晴雯充满着爱与恨,是贾宝玉精神生活的一件大事。他祭金钏儿也很郑重其事。凡死了女儿,他都有一番祭祀。贾宝玉只有通过一番郑重而虔诚地祭诔,了却对已故女儿的未了之情,才能获得心理平衡。林黛玉那管这些,匆匆忙忙赶来,朝正沉浸在祭晴雯氛围中的宝玉头上又是兜头一瓢凉水:“快去干正经事罢。”作为“知己”林黛玉从来不了解也无意去了解宝玉的精神世界。所以,宝玉非常反感,拍手道:“何必如此忙?我身上也不大好,明儿还未必能去呢。”黛玉可不依不饶,说道:“又来了,我劝你把脾气改改吧,一年大二年小……”

  这该是曹雪芹亲笔所写林黛玉的真实面目吧!

  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这一情节明显不合情理。好象作者不惜违背生活真实特意安排林黛玉巴巴地赶着前去说这番“混帐话”似的。这一情节至少有五点违背了常情:

  其一,太太打发人叫宝玉明儿一早快过大舅母那边去。关林黛玉什么事?怎么样也不会跑到萧湘馆去先通知林黛玉。宝玉回“到了怡红院中,果有王夫人打发老嬷嬷来,吩咐他明日一早过贾赦那边去,与方才黛玉之言相对。”老嬷嬷到怡红院一直没离开,林黛玉并没到过怡红院,她又是如何知道的呢?

  其二,贾府的规矩很大,老嬷嬷传话给袭人后就应该立即回去,怎敢闲坐在怡红院一直要等着宝玉回来,再亲向宝二爷传话?

  其三,在大观园独自一人是不敢走夜路的。凤姐有一回因遣跟随的丫头去办事,月光下独自一人在园内走了一段路就见到了鬼,吓得赶快回去。(第一○一回)而弱不禁风的林黛玉不是打发丫头,也不带一个丫头,竟然独自一人亲自摸黑前去通知宝玉。这可能吗?

  其四,贾宝玉月夜偷偷祭诔晴雯,只带了一个小丫头,谁也不知到。林黛玉怎么会知道他在这里?

  其五,贾政、王夫人并不赞成迎春的这门亲事。王夫人自己都不会到东府去,而且这是长辈的事,怎么会要宝玉一个小孩子赶到东府去会客,参与堂姐的婚事,这关宝玉什么事?

  红学家无不赞美说:

  象《红楼梦》这样一部精微深厚的现实主义作品,它的因果联系基本上是事理性的,其反映和描摹生活的真实自然的程度令人惊叹,常常使人觉得生活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可以说,除了太虚幻境等少数情节外,《红楼梦》中找不出不合情理的地方。(20)

  好象比生活本身还要真实,还要有迹可寻。它不仅敬得住细细咀嚼,反复推敲,而且当推敲愈深愈细的时候,就愈是感到合乎‘事体情理’;无论是人物的活动或情节的发展,都有它可以经得起深究得生活依据,……仿佛一切都已经在生活中安排好了,作家只不过随手拈来,照实纪录下来。(21)

  请问:这一情节“经得起深究”吗?

  “红楼梦神话”和“曹雪芹神话”催眠了红学家独立观照《红楼梦》的自主意识,他们对这些不合情理的地方一概视而不见。然而,如果不带先入之见,就会明显地看到《红楼梦》中象这样不合情理的地方还有很多。读者不妨做个有心人仔细找找。

  亚里士多德说:“情节中不应有不尽情理的事。”(22)显然,作者又疏于考虑。为了展现林黛玉的思想本质与贾宝玉根本不同而不惜牺牲了生活真实。

  同时,作者还没想到的是,他为有功于他反而背黑锅的续作者高鹗洗刷了罪名,把林黛玉说“混帐话”的创造权从高鹗那里收归己有。高鹗搜集整理了后四十回,曹雪芹的《红楼梦》才得以流传于世,“要不是他的劳动,恐怕连曹雪芹的名字至今也不会为人所知,”(23)然而却不自料背上了千古罪名。被历代红学家指责为“可恶地篡改”曹雪芹原著,强迫林黛玉赞八股文,说“混帐话”。

  这一情节对于评估林黛玉这个人物形象,对于红学史上争论不休的续作者高鹗的功过,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至此,林黛玉作为封建淑女的形象才得以最后完成。封建淑女强调德、言、工、貌。此前,林黛玉的妇德可说不及格。对宝玉的不成器不求上进熟视无睹,缺乏劝告关怀的贤慧,以至于宝玉因为她不说“混帐话”而以为她赞同自己的所作所为。现在林黛玉终于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券,与姊妹们一样甚至比姊妹们更关心宝玉的成人大事。如果没有林黛玉第七十九回的这一次“混帐话”,读者会与贾宝玉一样模模糊糊认可宝黛为“知己”。红学家该更有理由割裂《红楼梦》痛恨续作者高鹗“可恶地篡改”了;现在,林黛玉终于也说“混帐话”了,是伟大的原作者曹雪芹亲自描写的,而且是以牺牲生活真实换来的。多么关键的一次呀!

  “知己”论还不下课!

  从《红楼梦》的实际描写来看,不是薛宝钗、史湘云说“混帐话”多,反倒是林黛玉说“混帐话”最多。三十二回宝玉赞“知己”前,林黛玉确实没说“混帐话”,但后来她却说了五次之多。

  除了以上四次外,第八十二回,一刻功夫竟说了两次。赞八股文之前,为了赞扬宝玉第一天念书,黛玉微微的一笑,因叫紫鹃:“把我的龙井茶给二爷沏一碗,二爷如今念书了,比不的头里。”

  第九十四回,怡红院枯萎一年的海棠冬天突然开花,众人觉得“这花开得古怪”,“必非好兆”。“独有黛玉听说是喜事,心里触动,便高兴说道:‘当初田家有荆树一棵,三个弟兄因分了家,那荆树便枯了。后来感动了他弟兄们仍旧在一处,那荆树也就荣了。可知草木也随人的。如今二哥哥认真念书,舅舅喜欢,那棵树也就发了。’“贾母王夫人听了喜欢,便说:‘林姑娘比方得有理,很有意思。’”

  林黛玉的这次“混帐话”不是单独对贾宝玉说的。她旗帜鲜明,带有明显讨好贾母、王夫人的性质。

  这就是林黛玉六次说的“混帐话”。* 红学家为什么看不到?

  *当然,为了避免牵强附会之嫌,应该实事求是地看到,第九回和第八十二回,黛玉两次赞宝玉上学读书,可以不看作“混帐话”。因为宝玉并不反感,或者说反感之情尚未表现出来,而把它当作黛玉的客套话。

  取 舍 再 加 抑 扬

  受制于“反封建”模式桎梏的红学家面对着林黛玉的“混帐话”,要么“视而不见”──“反封”眼镜过滤掉了林黛玉的“混帐话”,要么象被答尔杜夫洗了脑筋的奥尔贡一样,“看见什么不信什么,”(24)──非要“将黑说作白”,终于修炼得道,能象禅宗那样,“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25)最后“混帐话”竟都变成了“革命话”。

  第三十四回,林黛玉对贾宝玉第一次说:“你从此可都改了罢!”这不是“混帐话”,是抚慰,又是鼓励;是疑虑,又是担心。(26)

  殊不知这句话正有力地表现了林黛玉叛逆性格的特定内容。“都改了”,改什么?当然不是按照封建礼教所规定的那些扼杀青春生命的道德规范向贾政忏悔低头,甘作顺民,而是改掉那些无助于实现纯洁自由的爱情这一崇高目标的不够检点的轻率行动。(27)

  即使承认林黛玉多次说“混帐话”,那也是作者通过分歧和差别抬高贾宝玉的地位,突出他是一个背叛封建阶级的早期的民主主义者,相对地降低林黛玉的地位,说明她不过是封建阶级的民主派……

  当然,作者也重视二人的共同性和相通之处,把他们写成是反封建的同盟军。忽视这一方面必然否定了林黛玉的进步性。(28)

  黛玉说了两句不入耳的话……怡红院海棠开花那一回书里,黛玉还讲了田家的荆树枯而复荣的典故,说了什么“如今二哥哥认真念书,舅舅喜欢,那棵树也就发了。”贾母王夫人听了喜欢。这又是怎么一回事?黛玉当时是迫于形势。她敏锐地感到,当时已面临到决定她终身命运的关键时刻,必须讨好贾母、贾政、王夫人,不得不在可以允许的范围之内作出一些妥协,作出一定的让步。一定的有条件的妥协和让步是可以允许的。宝玉大体上能理解她,所以用鼻子来笑一声。(29)

  我们不得不佩服红学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功力,红学家“取舍再加抑扬”的本事在林黛玉说“混帐话”这个问题上得到了登峰造极的表现。“反封”眼镜的奇妙功能就在于:一方面它能有效地舍弃叛逆者林黛玉的“负面”,同时放大她的“正面”;另一方面它又能有效地舍弃卫道者薛宝钗的“正面”,同时放大她的“负面”。在操作方法上,前者将“黑”说“白”,将“有”说作“无”,将“多”说作“少”;后者则将“白”说作“黑”,将“无”说作“有”,将“少“说作”多“。最后,“混帐话”成了卫道者薛宝钗等人的“专利”。

  而《红楼梦》的实际描写是她们比林黛玉说“混帐话”要少得多。

  薛宝钗说了一次半。第三十四回,宝玉挨打,她和黛玉一样心疼地说:“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今日。别说老太太,太太心疼,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疼。”另半次“话也没说完”,不知说的什么,是三十二回从袭人嘴里带出的。史湘云说了一次。而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三姊妹倒是真正一次没说。

  因此,贾宝玉以说不说“混帐话”划线,赞“知己”,实在是弄错了对象。

  一个不信任,另一个却赞“知己”,说明他俩相互多么缺乏了解,隔膜多么深!

  “知 己” 论 当 休

  “知己”论是当代红学“反封说”主观唯心主义方法论最典型的表现之一:

  不劝 ═ 赞同 ═ 知己 ═ 叛逆战友 ═ 思想一致为基础的爱情 ═ 超越时代。

  它是一系列偷换慨念的结果。其方法是采用似是而非的推理,将两个外沿不重合的慨念全等,将小慨念等同于大慨念。而且这个过程不是一次能够完成的,虽然每一次慨念的放大都有其外沿部分重合作为基础,可是经过这样数次偷换慨念后,起点和终点的两个慨念其外沿竟没有丝毫重合了。于是两个原本毫不粘边的慨念就这样被偷换成功画上等号。

  这使我们想起一首有趣的英格兰童谣,它就是通过似是而非的推理,将慨念不断地扩大后,结果使“一颗钉”与“整个王国”划上了等号:

  因为少了一颗钉,  一块马掌走失了。

  因为少了一马掌,  一匹好马丧失了。

  因为少了一匹马,  一个骑手丧失了。

  因为少了一骑手,  整个战斗丧失了。

  因为丧失了战斗,  整个王国丧失了。

  都因为少了马掌钉,一切事情全完了。

  红学家“在这里故意‘有益地扩展’”(30)──对“反封说”有益的──林黛玉的“叛逆思想”。“反封说”首先肯定贾宝玉反仕途经济是反封建叛逆,不走封建家长安排的立身扬名的人生道路。这已经是一系列偷换慨念的结果(这个问题我们将在其他文章讨论)。以此为起点,林黛玉“不劝”当然是“赞同”,既然“赞同”当然是“知己”,是“知己”那毫无疑问也是反封建叛逆。两人都反封建叛逆当然是“叛逆战友”啦!这是他俩长期共同生活中相互了解才立起来的“思想一致”,这是中国文学史上首次提出来的。其意义多么伟大。而且不是一般的“思想一致”,是最高层次“反封建叛逆的思想一致”。绝对大大地“超越时代”。其意义当然怎么估计都不为过。

  一个“不劝”引申出这么多慨念。然而“不劝”并不等同于“赞同”。由于前提不真,由此而引申出的一系列慨念便为之坍塌。

  宝、黛“知己”论可以休矣!

  ___________注       释_________

  (1)、 [美]D.C.霍埃:《批评的循环》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2)、《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谈创作》:501.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3)、何其芳:《论﹤红楼梦﹥》刘梦溪编:《红学三十年论文选》。上:594-596.百花文艺出版社。1983.

  (4)、(10)吴颖《论贾宝玉形象的历史内容》、《红楼梦人物新析》:48.广东.1987

  (5)、张锦池:《大幸者的不幸,大善者的不善——说曹雪芹的审美观点》、《红楼梦学刊》1989年第二期。

  (6)、周中明:《曹雪芹的自然观和《红楼梦》的自然美》。《红楼梦学刊》2002.1.

  (7)蒋和森:《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红楼梦论稿》:186.人民文学.1961

  (8)、邸瑞平:《红楼撷英》:4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7.

  (9)、白盾:《贾宝玉的典型意义》、《红楼梦新评》:122.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

  (11)、冯其庸《千古文章未尽才——为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而作》。《红楼梦学刊》1983.4

  (12)、冯其庸《92中国国际〈红楼梦〉研讨会开幕词》、《红楼梦学刊》1993.1.

  (13)、雷·韦勒克和奥·沃伦:《文学理论》:114.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

  (14)、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善恶之彼岸》:78.漓江出版社。2000.

  (15)、《高尔基论文学》:116.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

  (16)、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卷。

  (17)、清陈其泰:《桐花凤阁评红楼梦》八十七回未批

  (18)、黑格尔:《美学》一:267.商务印书馆.1979.

  (19)、舒芜:《说梦录》:25、182.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20)、吕启祥:《谈谈<红楼梦>形象体系的辩证机趣》。《红楼梦开卷录》:243.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

  (21)、蒋和森:《<红楼梦>的艺术特色合成就》《红学三十年文选》中:515.百花文艺出版社。1981.

  (22)、亚里士多德:《诗学》。

  (23)、李国文:《红楼非梦》:44.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

  (24)、莫里哀:《伪君子》。

  (25)、禅宗:“三十年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三十年后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26)、周文书:《主导面·发展性·时代感——林黛玉性格塑造的特点》。《红楼梦学刊》。1983.1.

  (27)、李德钧:《论﹤红楼梦﹥的细节描写》《济宁师专学报》(鲁)1983.4.人大复印材料《红楼梦》:80.1984.1.

  (28)、朱眉叔:《﹤红楼梦﹥背景与人物·林黛玉论》:235—236.辽宁大学出版社。1986.

  (29)、徐迟:《红楼梦艺术论》:78.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

  (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三卷:172.

  红楼人物

  金陵十二钗正册:林黛玉(判词)、薛宝钗(判词)、贾元春(判词)、贾探春(判词)、史湘云(判词)、妙玉(判词)、贾迎春(判词)、贾惜春(判词)、王熙凤(判词)、巧姐(判词)、李纨(判词)、秦可卿(判词)

  红楼梦曲:引子、枉凝眉、终身误、恨无常、喜冤家、分骨肉、虚花悟、乐中悲、世难容、聪明累、留余庆、晚韶华、好事终、飞鸟各投林

  金陵十二钗副册:甄英莲(香菱判词)、平儿、薛宝琴、尤三姐、尤二姐、尤氏、邢岫烟、李纹、李绮、喜鸾、四姐儿、傅秋芳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晴雯(判词)、袭人(判词)、鸳鸯、小红、金钏、紫鹃、莺儿、麝月、司棋、玉钏、茜雪、柳五儿

  十二贾氏:贾敬、贾赦、贾政、贾宝玉、贾琏、贾珍、贾环、贾蓉、贾兰、贾芸、贾蔷、贾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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