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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闰土》的读后感(三篇)

  闰土读后感(一)

  这学期读了《少年闰土》,这一篇文章是从鲁迅先生的《故乡》中节选下来的,读后感想很深,让我对鲁迅先生和闰土都产生崇敬的心情,为他们的深厚感情而感动。

  文章主要讲了当时的鲁迅是一位富家少爷,住在城市里,过的是无忧无虑的富足生活;因为大祭祀值年回老家而认识了一个乡下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他们在交往中成为了好朋友。通过雪地捕捉鸟类、海边拾贝、看瓜剌猹、青跳鱼儿等活动,玩的很开心,从而结成了好朋友。但正月过去了,鲁迅必须回城了,就这样,他们分别了。自从闰土走后,就没了音讯,只寄来了一包贝壳……鲁迅也送了他一、二次东西,但从此就再也没有见面了。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觉得鲁迅尽管是富家子弟,但是他能与农村的闰土相交往,在日常的活动中建立是深厚的交情,这就是深入生活不嫌弃贫苦,不会看不起穷人,是一种非常高尚的品格,鲁迅后来能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我想是与这种品格是分不开的;同时我也深感闰土是个健康坚强、可亲可爱、勇敢机敏的农家孩子,在他身上有着非常优良朴实无华的品德,与这样的人交往可以学到好多知识、好多本领,好多乐趣!

  我也有好多亲戚在农村,我也经常利用假期回乡下,在乡下生活的日子确实很值得回味,我也要利用回家的机会多学习农村孩子的优良品德。

  闰土读后感(二)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识丰富,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少年闰土十分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里的风俗。还可以知道,他的父母十分疼爱他,要不然,怎么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明,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现在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天,天气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川,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江山变成了粉装玉砌的世界。闰土在雪地里扫出,请保留此标记了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鸟就被捕住了。此外,他还认识许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

  夏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有趣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知道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逃窜了。……我读到这里,仿佛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尽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表现的机智勇敢,使我更加敬佩他了。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知道了自己的知识很浅薄,我应该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用的好学生。

  闰土读后感(三)

  上次读《闰土》应该和所有人一样,在学生的时候。脑海中对整篇文章写什么已经记不全乐,记得清楚的一段就是关于闰土戴着银项圈的紫红色脸以及冬天用簸箕捕鸟的那段记忆。现在重看全篇,有了完全不同的感受与理解。

  精彩之处在于闰土在鲁迅搬家走之前来拜访的情节。儿时最要好以兄弟相称的小伙伴,现见面闰土竟称其为“老爷”。曾经活泼纯真的少年小子已经被多子,苛税,饥荒这些折磨得麻木无望了。但是,闰土时候在鲁迅家搬家剩下的旧物中挑了香炉和烛台,说明他对于生活还是有一丝希望的,纵使艰苦到要养六个孩子,食不果腹。让人欣喜的是闰土的第五个孩子水生和鲁迅的侄子宏儿,现在也如当年的叔父辈,无间无隔,相邀去水生家中玩耍,可是毕竟这个邀请不知道能不能成行了。最后,只能把希望寄托在青年人的身上,希望社会能够变革,而孩子们走的不是他们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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