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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宝·阿紫》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

  三国两晋南北朝·干宝·阿紫

  东晋志怪小说。干宝撰。原载《搜神记》卷十八。《太平广记》卷四四七引载。刘文忠等《文言小说名篇选注》录入。作品叙写狐妖事:东汉建安(196—220)年间,沛国人陈羡任西海(当为“河”之误)都尉。他的家仆王灵孝无故逃出;回家后,陈想杀他。不久,王又逃去。陈即囚王之妻,王妻说出逃去情况,陈断定王是被鬼魅捉去了。于是陈便带数十骑兵,领着猎犬,在城外寻找。果然看见王灵孝坐于空冢中。鬼怪听到犬声,即避去。陈派人扶王而回。初回,不答人的话,只啼呼“阿紫”。阿紫,狐字也。后十余日,乃稍有悟,说:“狐精初来,在屋角鸡窝处,化作美女,自称‘阿紫’,招呼我,非此一次,后来就跟阿紫一块逃去,结为夫妻。”并说如何快乐等。小说通过对王灵孝逃去而又被寻回等情况的描写,表现了女性精怪对男子的追求。作品采取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手法,来塑造人物形象。王灵孝出逃,家主寻其而归是正面叙写;阿紫媚灵孝,共展情好是侧写。尤其是狐精化“好妇”的一段描述,虽是简洁几笔,就把一个“多情”精怪的形象跃然纸上。阿紫虽为狐精,但她并未加害于人,只是在一定限制下来实现自己追求男性的愿望。所以,她是“情妖”的形象,而不是经常作祟,采吸男子精血的可怖、可恶的妖怪形象。塑造这样的情妖(他如《张福》中的鼍精,《丁初》中獭精等)则是《搜神记》的一大艺术成就。作品善设悬念,情节曲折。前半部分直叙王灵孝“逃去”复回、“居无何”又“逃走”,给人以悬疑,引人往下读;待寻回王灵孝,王述说被“阿紫”招去之“乐无比”情状,才知是人妖恋所致。这种幻想情节,不仅表现了浓重的浪漫情趣,而且也使作品的结构,显得谨严缜密,十分别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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