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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原文及鉴赏

  民不畏死

  【原文】

  民不畏死,

  奈何以死惧之?

  若使民常畏死,

  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1],

  孰敢?

  常有司杀者杀[2]。

  夫代司杀者杀,

  是谓代大匠斫[3]。

  夫代大匠斫,

  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释】

  [1]奇:奇诡、诡异。为奇者:为邪作恶的人。执:扣押。

  [2]司杀者:专管杀人的人。

  [3]大匠:高明的工匠。斫:砍伐。

  【译文】

  民众不畏惧死亡,

  为何还要用死亡来威吓他们呢?

  如果民众害怕死亡,

  那么对于那些为非作歹之徒,我依法惩治杀掉他,

  谁还敢为非作歹呢?

  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

  代替刑戮者去胡乱杀人,

  这可以认为是硬代大工匠砍木头。

  那代替高明木匠的人,

  很少有不砍伤自己的手指头的。

  【解析】

  生对于我们而言是有重大意义的,没有生命,谈什么都没有意义,我们每个人都十分珍惜自己的生命,这是毋庸置疑的。老子说民众不害怕死亡,为什么人民会不怕死呢?这是个令人疑惑的问题。我们联系当时的社会背景就不难发现民不畏死的原因了,春秋晚期社会动荡不安,当时的统治者荒淫无度而且对人民施行苛刻的政令,甚至不惜屠杀人民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民朝不保夕,他们对生的渴望很淡漠,生对于他们而言已不再可怕,在他们看来生是痛苦的,死倒是一种最好的解脱,所以他们自然不害怕死了。对于不怕死的人以死相威胁还有什么意义呢?因此老子提出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质问,其中夹杂的老子的愤懑情绪是我们能读得出、感觉得到的,老子之所以会愤然,是因为他对人民的仁爱和怜悯以及他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老子紧接上文的“民不畏死”提出了相反的假设:如果民众害怕死的话,统治者就可以对那些为非作歹之徒依法判以死刑,那么以后谁还敢为非作歹呢?在这里老子提出了一个杀一儆百的方略,老子是仁慈的,他反对战争、更不提倡杀人,老子用“杀”会让人感到别扭,但只要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老子提倡要杀的是为非作歹、胆大妄为的不法之徒,而不是普通的劳苦大众就不难理解老子的思想和意旨了。

  一旦人民不再畏惧死亡,那么国家的苛刻制度和严酷刑法就无法发挥作用,也就形同虚设了,或者说它不再有惩处的作用和震慑的威力了,那些为非作歹之徒就更加肆无忌惮了。此种情形之下,国家势必更加混乱,人民更是无活路可走,统治者的统治地位就会面临着被颠覆的危险。如果统治者能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让人民有衣可穿、有饭可吃、有屋可居、有乐可享,人民自然就会珍惜自己的生命,自然不会再去冒险和为非作歹,天下太平,苛政也就失去威力,统治者的统治地位稳固。圣明的统治者懂得去珍惜生命,不轻易实施酷刑,对人民进行道德法律制度的宣传教化,使他们在畏惧死亡的同时明白了法律的威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矣。”这是老子针对当时国家的法律之混乱和不健全向统治者提出的忠告。老子明确提出为官者应各司其职,任何越俎代庖的行为都会以伤害自己而宣告终结,这是统治者必须注意的。

  从政之道

  杀一儆百:雍正帝偷匾训臣整顿吏治

  康熙和乾隆掌政时期,国家呈现出太平盛世的局面。康熙时期的繁荣得益于康熙治理天下有方,然而康熙晚期,国家却一直走下坡路。一方面是他晚年多病,不能勤政;另一方面是确立皇储的问题搅得朝中一片混乱。因此,在他统治晚年,朝中官员渐渐疏于政治,因循敷衍、懒散拖沓、贪污行贿把官场弄得乌烟瘴气,一直蔓延到雍正初年。

  雍正登基后,决心全面整顿,改变朝廷大臣玩忽职守的态度和消极懒散的作风。他清楚这种作风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彻底废掉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如果对他们仅仅宣传一些大道理,恐怕收不到较好的效果。

  雍正想来想去,觉得不如来个杀鸡给猴看,说不定能产生大的影响,震住其他大臣。但是,到哪儿去找这只“鸡”呢?不久,雍正就找到了突破口。

  一天,雍正让手下趁别人不注意时,把刑部大门上的匾额拿回来,藏在屏风后面。然后雍正耐心地等待,看看刑部有什么反应。

  一天过去了,刑部没有什么异常。

  两天过去了,刑部依然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第七天,雍正再也沉不住气了。他命令召见刑部主管官员。一见面,他突然问:

  “你们主管衙门外的大匾额还在吗?”

  官员不知雍正有何用意,毕恭毕敬地回答说:“在!”

  可是当他们抬头看皇上时,只见雍正脸色阴沉,不知自己说错了什么,慌忙补充说:“应该在吧!”说罢,不敢言语。

  雍正向近旁的侍从招招手,两个内侍便把刑部大门外的匾额从屏风后抬出来。刑部主管官员一看,吓得直哆嗦,一时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

  雍正指着放在大殿中央的匾,厉声说道:

  “这块匾额已经放在这里七天了,可你们却没有任何人发现!这么大的缺陷你们居然都没有注意到,不知你们平日会疏忽多少事务!堂堂一部之首尚且玩忽职守到如此地步,又怎么能以身作则、教导下面的人勤于公务呢?”

  雍正大发脾气,刑部主管吓得双腿发软,连连叩头,俯首请罪。他在皇上面前立下誓言,决心痛改前非,整顿吏治,提高效率。

  雍正对其他部门什么都没说,但自从这件事传开后,朝廷六部拖拖拉拉的办事作风很快就有了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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