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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无为而治·老子》原文及鉴赏

  [二章] 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三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也。

  [十章] 爱民治国,能无为乎?

  [四十三章]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

  [四十八章]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五十七章] 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六十三章]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矣。

  〔鉴赏〕 在治国理念上,向来有二种:一是有为而治;一是无为而治。前者侧重人的积极作为,突出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后者侧重于自然而然的原则,突出了人积极利用规律,按规律办事。“无为而治”并不真的是不作为,或无所作为,而是“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是手段,而“无不为”才是目的。在老子那里,以“道”治国与“无为之治”是相通的。老子主张“无为而治”,提倡按照“道”的原则,自然而然,因势利导,无为而无不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读老子“无为而治”的治国理念。

  首先,“无为而治”强调要“以民为本”。老子作为周王朝的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他深知“民”、“百姓”在国家和社会上的重要性。《七十四章》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民众连死都不怕,那还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呢?《七十二章》也说:“民不畏威,则大威至。”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势的时候,那么,更大的动乱、祸害就要发生了。因此,老子在这里提出要“与民休息”、“以民为本”。“以民为本”又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统治者要把民众的向背看作是自己执政的基础;二是统治者自己也需要少私寡欲,不扰民,与民休息。《四十九章》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圣明的君主治理天下,不应该有自己的意志,而以百姓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根据百姓的需要和心意来施政。《三十九章》也说:“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穀,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贵必以贱为根本,高必以下为基础。因此侯王们自称“孤”、“寡”、“不穀”,这不正是以低贱为根本吗?不是吗?在老子看来,民众虽然卑贱,却是高贵的王侯赖以存在的根本,也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没有了这个基础,建筑于其上的国家政权便无法存在。统治者既然明白国家的根本在民,就应该一方面要自身做到少私寡欲,不让自己过分、无节制的贪欲而给国家带来不幸。《五十七章》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在老子看来,对统治者来说,我无为了,人民就会自然顺化;我好静了,人民就会自然端正;我无事了,人民就会自然富足;我无欲了,人民就会自然淳朴。北宋吕惠卿说:“圣人无为而民自化则无忌讳之弊,上好静而民自正则无法令盗贼之害,上无事而民自富则无利器之滋昏,上无欲而民自朴则无技巧奇邪之尚矣”(引自魏源《老子本义》),这样,就能够做到“以无事取天下”(《五十七章》)。除了统治者要克制自己的私欲,还要做到不扰民、与民休息,让民众在相对自由、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中发展生产,愉悦地生活。《七十二章》说:“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居处,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只有不逼压人民了,人民才会不厌恶(统治者),社会才会安宁,国家才会安宁。

  其次,“无为而治”还要求统治者奉行“清静无事”的治国方略。在老子看来,“清静无事”包含二义:一是统治者自身少私寡欲,以清静修身,以身作则,教化百姓。《四十五章》说:“清静为天下正。”蒋锡昌《老子校诂》解释说:“正者,所以正人也,故含有模范之义。此言人君应以清静之道为天下人民之模范也。”《五十七章》也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魏晋玄学家王弼注释说:“上之所欲,民从之速也。我之所欲唯无欲,而民亦无欲而自朴也。”在老子看来,君王自身的道德修养并不仅仅是个人的私德,而是直接与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休戚相关的,所以,“清静无事”的治国方略则需要有一个崇尚“清静无事”的君王或“圣人”来实施,这也是“清静无事”的治国方略得以执行和不断完善的保障和前提。另外,老子主张的“清静无事”并不是真的主张统治者无所事事,而是以“清静无事”的原则来治理国家,这也就是“无为而无不为”的具体运用。《二章》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圣人治国为政、施政也应当行“无为之事”,教化世人也应当行“不言之教”。那么,什么是“无为之事”,什么是“不言之教”呢?“无为之事”并不真的是指不作为或无所事事,“不言之教”也并不真的是指不言语或无所言语,其实,“无为之事”与“不言之教”指的是遵循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顺应民情民意,“以百姓心为心”,以百姓的福祉为指导原则,制定国家政策,颁布国家法令,民众受其惠而浑然不觉,这样的话,既可以保证国家稳定、社会安宁,又可以保证社会纯朴和谐的社会风气和民众纯朴自然的本性。尧帝是上古贤明圣君,无论是积极有为的儒家学者,还是消极无为的道家学者,都一致称赞其功德。晋朝皇甫谧《帝王世纪》记载:“帝尧之世,天下太和,百姓无事,有八九十老人,击壤而歌。”其歌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同样地,《列子·仲尼》说:“尧治天下五十年,不知天下治与,不治与?不知亿兆之愿戴己与,不愿戴己与?顾问左右,左右不知。问外朝,外朝不知。问在野,在野不知。尧乃微服游于康衢,闻儿童谣曰:‘立我蒸民,莫匪尔极。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这就是有名的《康衢谣》。无论是《击壤歌》中的“帝力于我何有哉”,还是《康衢谣》中的“不识不知,顺帝之则”,都可以看作是“清静无事”治国方略的具体运用。较之积极有为的名常之教,也许这种“清静无事”、“无为”、“不言”的治国方略更能奏效些,百姓在一个相对自由、相对宽松、相对宽容的社会风气下,自然会愉悦乐居,百姓安,则天下安。

  因此,在老子“无为而治”的治国理念中,既有针对百姓而采取的“以民为本”的政治措施,又有针对统治者自身的“清静无事”的具体修身原则。而这两个方面又是统一的。老子将能完满地体现这两方面要求的统治者称为“圣人”。这个“圣人”不同于儒家所提倡的道德圆满式的“圣人”,也不是后来道家所提倡的超脱俗事的“圣人”,而是以“无为”为其品格的统治者。圣人体“道”而行,“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十九章》),“以百姓心为心”(《四十九章》)……诚如《五十七章》所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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