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是财务控制最重要的控制环境,为财务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提供制度基础。公司财务控制制度的改进就应以完善股东大会、总经理、管理部门、业务部门等自上而下、从外到里的全覆盖式连贯一体的监督链,对不良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实现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有效衔接的指导思想为中心,为在财务职能部门中进行相应的改进。
1.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会计委派制在中国已有多年的历史,实践证明,它对加强企业财务监管,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了会计服务功能和目标责任制管理。
(1)明确财务人员职责权限,强化委派管理。对委派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其职责、权限及与被委派单位的关系,正确履行职责。
(2)实行量化考核制,严格业绩考评。由委派单位和受派单位共同进行考核,以委派机构为主。
2.加强财务机构管理。财务管理的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财务的职能是与资金的筹措、使用和分配等一系列活动相联系的,作为企业服务子系统的会计和作为支持子系统的财务有其各自职能领域,如果人为地将其放于一个机构中合并执行,显然是有悖于科学管理理论。应在下属企业财务机构推广二元制,明确二者的职能。
3.明确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集团公司可采取向下属单位派出财务总监,构建财务人员控制系统。财务部是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工作的,难以承担对领导层和对各部门的控制职能。可按企业与各分支机构及子公司之间的隶属关系、管理权限、逐级委派各级财务总监。此外,公司还应建立与其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如对委派财务总监的资格确认、业绩考核、奖惩、报告、述职、培训以及轮换制度等,以保证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