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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错误的补救技巧 6关于公考求职的语言技巧

首先,对求职出错这一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

求职中的难题大多是没有标准答案的,主要是考查你的能力。你只要鲜明地亮出自己的正向的观点,尽可以按照自己的思考做出回答,表现出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不俗的能力。偶尔出点差错,考官也不会对你全盘否定,所以不必紧张。

其次,要迅速判断能不能进行弥补。答错了,总是想着找机会弥补,总想解释刚才为什么没答好,以证明自己水平不差,但由于下面的问题一个接一个,考生一方面要回答新问题,另一方面想着前面问题的回答缺憾,结果闹得新问题也没答好。所以,当自己判断不能进行弥补的话,就不必耿耿于怀,而要马上忘记,继续沉着地回答下面的问题。

第三,如果觉得自己有把握对出错进行弥补,也要讲究方式方法。 具体说来,求职出错补救有以下几种技巧:

一、以正改错。

意识到错了,就要诚实地加以纠正,不要为了面子而置之不理。最好的办法就是按正确的讲法再讲一遍。诸如语句不通,词不达意,口误等等,只要很自然地加以纠正,就会得到考官的理解。

二、化错为正。

察觉自己说错了,如果考生能够针对自己的失误,进行一番合乎情理的阐释,只要能够自圆其说,也不失不一种补救的办法。如对大学生卖猪肉当保姆等现象的认识,在回答时,本来想好要重点谈大学生就业观念的改变,就业环境的变化,就业压力的增大等方面的问题,但回答时一开口就说是人才的浪费,自己觉得说错了,考生也不必紧张,就把人才浪费做为重点阐述,其它观点做为一般论述,自圆其说,效果也不差。

三、续错成正。

在答问时,如果说错了话,有时可以采用调整语意,改换语气等方式予以补救。只要反应敏捷,应变及时,就可以收到不露痕迹的纠错效果。如列举了一系列腐败现象后,考生想好要说的是“我们决不允许这种现象存在下去”,结果说成“我们允许这种现象存在”。此时如果直接承认自己说错了,把正确的再说一遍,效果并不好。这种情况下,续错成正是最好的选择,考生可以接着“我们允许这种现象存在”说下去,“就是对人民的犯罪”。这样续接补救,可谓顺理成章,天衣无缝。

在紧张的求职过程中,要进行纠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就要求考生尽量不出错。而要不出错或少出错,就要做好应试准备。平时的积累不可少,考前参加强化训练也很有必要。在专家的指导下全面提高自己,在求职时就能少出错,即使出错了,也能及时纠错,从容应对。关于公考求职的6个语言表达技巧

一、不要使用过于主观化的词语

在考场上,考生要尽量减少“我”字的使用频率。考生为了表现自己,经常会说“我成绩非常好”“我非常适合这份工作”“我肯定这个观点是错的”,等等。 这样的表述会显得考生以自我为中心,没有关注到考官的情绪。考生的最终目的是得到考官的认可并使其最终接受自己,所以在“喋喋不休”的自我夸耀的同时,做一下换位思考:假如你是听众,是否愿意他人一直说“我”怎样怎样,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就要注意自己的表达方式了。

二、不要重复自己说过的话

在考场上,有些考生由于过度紧张,常常会出现“说了上句没下句”的情况,这时候考生会下意识地重复上一句刚刚说过的话,这样的表述会让考官产生厌烦情 绪,而且对自己的情绪也会有所影响。考生要注意尽量流利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尽量不要重复自己说过的话,如果实在思维短路,可以把早些时候说过的一些话语拿 来修改一下使用,这样也能保持连贯。当然,防止思维短路的最好办法是背诵大量的常用语句,并练习边想边说。

三、发表意见的技巧

针对某一问题考生能否发表合理的、深刻的、有建设性的观点,是公务员求职中的一项常规的而且是重要的测评项目。为了争取考官的认可,考生除了要具备真才实学、能够发表真知灼见外,也要掌握表达自己观点的艺术,以此来让自己的观点更容易被考官所理解和接受。

(1)考官提问时,考生应注意听,抓住考官提问的要点,同时合理组织自己的语言,考官未说完,决不能打断其话头,要静待考官说完后再从容不迫地发言。

(2)保持与考官的及时沟通。发言时,一定要密切观察考官的反应;考官未听清楚,要及时重复;考官表示困惑,要加以解释或补充说明;如果考官流露出不耐烦的情绪,请自己结束话题,而不要等到被打断。

(3)不要固执己见,应该允许考官提出相反意见,并且虚心倾听,真诚请教。若经过讨论仍坚持自己的观点,也要记住不要明确否定考官的意见(尽管实质上已经这样做了),同时尊重考官的意见。

(4)当问题属于中性或不易引起争论时,可直接坦率地提出自己的观点。

(5)当自己的观点不易被接受时,可以使用“层层递推法”和“反证法”。前者指先从考官易接受的但离你的真实主题较远的观点谈起,逐步接近你的真实观 点,使得考官们具备了充分的思想准备,然后你再以清晰的逻辑去展示你的观点。后者是指提出一个相反的观点,然后逐步去证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最终阐明你真 正的观点。人们反对错误的观点往往比接受正确的观点更容易。当你提供了确切翔实的论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而不是仅提出自己的主张时,你的观点就容易被接受了。

  

四、怎样作恰当的解释

在求职中解释是常用的表达方式。解释的目的是将考官不明白或不了解的事实、观点说清楚,或是阐释某件事的原因,或是将考官的误解及时澄清。

“解释”本身并不难,但要使自己的解释达到预期效果,这就需要一定的原则和技巧了。

1.解释的态度应端正

考生在作解释时,不能因为考官要求你解释的问题太简单而表现得不耐烦或自傲,更多时候,考官并不是真的不懂或没听清,他们也不是想搞清楚你到底懂多 少。考官要求考生解释某一问题,往往考查的就是考生会不会解释。考生也不能因为自己被误解或自己的回答被怀疑,需要自己作出解释,而感到委屈和不满。考生 在作解释时必须态度诚恳,用富有情感的语言来说明问题。

2.应适时收尾

当解释实在难以奏效时,考生不必着急,“话不投机半句多”。如果考官已经作了某个判断,考生往往很难改变他的观点,这时转移话题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3.有理有据

解释其实就是阐明考生的论点和论据。在你确凿的证据和一定的逻辑推理的支持下,考官将很容易接受你的解释。

4.实事求是

解释时若真实情况令人难以置信,请考生不要寻找借口,强词夺理,更不能巧言令色,凭空编造。该解释的,就讲明客观原因,表明自己的态度;不该解释的,不要乱加说明。考生若有不便直说的或不愿在考场表露的,可以如实向考官说明并请求他们谅解。

5.承担责任

考生被要求解释自己在过去工作中的失误或某些不足时,若仅仅说明事情的经过而回避自己的责任,就不明智了。考生最好勇于承担责任,通过自己的解释获 得考官的信任和谅解。请放心,对此考官不会只注意“错误是谁造成的”,他们真正感兴趣的是“谁承担了责任并作了怎样的解释”。在自己承担责任时,要就事论 事,将责任严格限定于所解释的事情上,不要随意扩大。有的考生误以为自己承担的责任越大,就表明自己的态度越诚恳,这种误解后果会很严重。有的问题甚至只 需自己承认自己的失误或不足,不用解释。例如考生迟到5分钟,除非有确实的理由,否则不要解释,诚恳地向考官道歉就可以了。

6.间接解释

即以第三者的角度去解释,包括自己原单位领导、大学的老师、奖状证书等书面材料以及媒体资讯等。引用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解释将增强自己解释的客观性和说服力。

五、怎样的提问

求职考场上考官有时候会把提问的权利交给你,这时考生不必谦让,大大方方接过来即可。考生应该要知道,请考生提问不是考官表示礼貌和友好的方式,之所 以有如此举动必然是和求职有关。因此,考生不仅需要通过考官对自己问题的回答来了解一些与报考职位以及求职相关的信息,也需要借这个机会,充分展示自己的 与众不同。考生可以就报考职位和本次求职提一些相关问题,在表示自己对这份工作的信心的同时,不妨流露出少许犹豫——你要让考官知道他的回答可能会影响你 最后的决定——因为你也有选择的权利。考生在参加求职前要做好这方面的准备,有备无患。以下是一些例子:

“我对贵单位领导的频繁变动感到很费解,您能告诉我是什么原因吗?”

“如果贵单位最终录用我,而且我也接受,您认为在正式上岗前,我还需要做些什么?”

“是不是求职中表现出色的考生会优先考虑录用呢?”

以上列举几例来说明考生应该提什么样的问题。除了问题的内容外,考生在提问时还应 注意几个原则:

(1)提问就应该提出“问题”,而不要提出新的话题和考官聊天。而且提问不仅仅是考生要问,考官也要作出回答。因此提出的问题必须能引起考官的兴趣和注意,使他乐意回答。

(2)考生的提问不能“咄咄逼人”,不要追问和盘问一个问题。若考官未作明确回答,那么他也一定有他的理由,考生不要纠缠不休。

(3)提问应以对方为中心。这里“对方”不是指考官的个人私事,而是和报考单位有关的事宜。考生如果在这时仍以自己为主进行提问,会让考官感觉你太以自我为中心了。

(4)要注意提问方式。如同开放式回答问题一样,考生最好采取开放式提问,不要限定式发问,给考官留有充分发挥的余地。

(5)进行诱导性提问或试探性提问时,要注意考官的情绪。一旦考官表现得不耐烦,就要及时结束提问。并且提问完要明确表示自己的提问结束,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六、小心陷阱

考官常用到的三种谈话方法可能为考生布下了“陷阱”。

一是“漫谈法”。“漫谈法”就是漫无边际地与考生聊天,所提问题没有什么规律,考生揣摩不出考官意图,也就解除了紧张情绪和戒备状态。这时考官可能会 突然问出关键问题,让考生猝不及防,难以应对。为此,考生必须警惕,要知道考官同样是希望提高求职效率的,考官所提的问题即使再简单也是有其一定目的的。

二是“逼谈法”。“逼谈法”就是压迫式问答,考官对于那些必须让考生回答的问题,一般采取这种方法。如“本单位没有条件马上解决住房,你愿不愿意来” 这种限定式的提问,似乎只能有两种回答:“愿意”或“不愿意”。而且考官也正期望你作出明确的回答。考生如果可以明确回答当然没问题,但有时考生无法作出 “二择一”的选择,这时请考生从这个“两难”的陷阱中跳出来,因为你还可以采用模糊性回答等第三种回答方式。

三是“逆谈法”。在“逆谈法”中考官会先告诉考生本单位如何不好,若考生情绪因之受到影响,那么就掉到这个陷阱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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