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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购房合同后,紧接着把这“3件事”办了,...

买房这件事是让人头大的,因为要注意和考虑的事情都很多,一个环节要是没有注意到位,可能对于后续的居住也有一定的影响。很多人在买房挑房的时候忙了好一阵,后来终于可以签合同了,但是后来因为有几件事情没有办妥,白白给浪费了首付钱。在买房签了合同之后,最好紧接着就把这“3件事”给办了,以免首付白交。

1、速速做好备案

很多人买房会忽略掉这一点,这就让很多不良开发商有了可乘之机,有一些购房者会碰到自己购买的房子出现了两个户主的情况,那么就是开放商将房子进行了“一房二卖”。要是及时去房管所进行了备案的话,房子想要在更名就难了,同时记得要领取备案证明以及相关材料,这样不怕开发商会背地里把合同给撤销。若是出现了“一房二主”,这种情况纠纷难断,那么首付真的就相当于是白交了。

2、预告登记要做好

买房之后,我们手里是不会马上就有房产证的,房产证还在开发商的手里扣着,这时候房子还算是开发商的,要是进行了预告登记,等于就是开了一张证明,说明这个房子已经从开发商的手上卖到了你的手里,不怕开发商破产后,房子遭查封而没有房产证的尴尬,这样你首付的钱是有证明被交付了的,而这套被我们买下的房子,和开发商没有关系了,不受牵连。

3、添加协议签订好

我们应该都知道,预售的时候房子的面积和我们知道的房子的实际面积是有一定差距的,真实面积是房管所帮助我们实际测量的面积,那么这个添加协议的签订就是领取的房屋测绘备案的一个“凭条”,后续办理房产证是要要用到的,这一般也是真的购买期房的情况,如果买的是现房,是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签订。

把这3件事在购房合同签订之后就马上做好,是能够对自己的房子能够到自己手上的一个保障,而不会让我们的首付白白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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