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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详解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

  7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国务院为什么出台这个政策?这项政策能惠及多少城市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享受这一优惠?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是否与城市学生享受一样的待遇?谁来为这项政策埋单?……今天,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此作出了详细的解答。

  2821万城市中小学生从中受益

  记者(以下简称“记”):国家此次出台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动因是什么?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教”):《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必然要求。这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中央决定实施的又一重要民生工程,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举措。

  记:实施这项政策后,有多少城市学生可以从中受益?

  教:2821万名城市学生可以从中受益。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含县、镇)2.59万所,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7%;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821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7%;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157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总数的17%。

  记:与农村1.35亿中小学生相比,城市的中小学生人数相对较少。为何这一涉及人数较少的免费政策反而出台要晚?

  教:城市的义务教育情况比农村复杂得多。与农村相比,城市义务教育有一些明显特点:一是学校运转水平总体较高,但发展不均衡;二是社会对学校发展要求高,家长对学校的服务需求多;三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问题突出。

  实际上,早在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就在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江西、河北、海南、湖南、内蒙古、宁夏、云南等16个省(区、市)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进行了试点,有1702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经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占全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60%。

  记:这些省市试点的效果怎样?

  教:从试点情况看,对免除城市义务教阶段学生学杂费,城市老百姓是欢迎的,广大校长是拥护的,财政是可以承受的,地方政府是有积极性的。对一些困难和问题,各地已经在积极探索。尽管各地城市义务教育情况不一,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都愿意由财政拿钱,把这件利教惠民的好事办好。

  免学杂费同时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记: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有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

  教:没有。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标准为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的杂费标准。

  记:免除学杂费后,义务教育阶段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该如何管理?

  教: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考虑到城市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这次主要是免除学杂费,并不是取消城市义务教育的一切收费。对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国务院文件明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二是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强行代收;三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记:国务院文件对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资金管理有什么要求?

  教:主要有三点要求:一是加强预算管理。要求健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和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经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二是严格支出管理。要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预算办理支出,确保资金的规范和有效使用。三是严格资金监管。要求加强对城市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每个在城市求学的孩子都能享受免费政策

  记:大家都很关心,此次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是否对每个在城市求学的孩子都一视同仁呢?比如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

  教:国务院文件要求,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与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样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

  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是否也能同城里的学生一样享受到这个新政策呢?

  教:能。国务院文件要求,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和公办学校学生一样的标准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

  记:去年,全国农村实行义务教育免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特殊照顾,实行两免一补政策。这次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有没有什么特殊照顾呢?

  教:国务院文件规定,在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同时,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对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公办学校拨付公用经费

  记: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是所有学生和家长的共同追求。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同时,怎么能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更好的义务教育

  教:国务院文件在重申“两为主”(以流入地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三方面要求——

  一是做好统筹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等,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发展。

  二是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纳人数,对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公用经费。

  三是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力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较多、现有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政府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校长和教师配备的支持力度,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

  记:国家还有没有相应的政策引导,让各地更重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教:国务院文件明确规定,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份,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适当奖励。

  各级政府为城市免费义务教育埋单

  记: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这笔费用由谁来承担?

  教: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所需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地方各级财政予以安排。

  为支持和引导各地做好免除学杂费工作,中央财政对全省已经整体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省份,从免除之日起,对中西部地区按照中央与地方5∶5的比例给予奖励性支持;对东部地区,参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农民工子女就学情况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分省确定奖励支持比例。

  记:城市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后,国家会采取什么措施来保证这项政策?

  教:国务院文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基础上,加大对城市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逐步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主要有三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教师合理待遇,逐步做到同一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

  二是制定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确保落实到位和逐步提高。要加大政府统筹力度,逐步使同一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运转水平基本相当。

  三是在城镇化和城市建设规划中,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地和建设,保证学生就近入学。公办小学、初中校舍建设、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政府安排,严禁学校举债建设。进一步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逐步解决班额过大问题,加大城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缩小校际间差距,并切实解决教育择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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