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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件要用教育的方式处理

针对网传广州市方圆实验小学一名教师涉嫌体罚学生一事,广州白云公安31日凌晨做出通报。经查,发帖人刘某承认女儿被体罚吐血等系其编造的谎言,同时她也无法提供女儿哮喘诊断的有关病历证明。(5月31日 中国新闻网)

在网络发表不实言论,歪曲事实,误导公众,且微博转发或评论达140万条,此种行为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长维权,而是触犯了法律。网络是自由的空间,但绝非法外之地。网络言论需要以事实为依据,而非黑白颠倒、混淆视听。

近年来,家校矛盾愈发紧张,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复杂的网络舆论环境。一些自媒体为抢热点、吸眼球,刻意捕捉教育事件,将家校矛盾与冲突肆意放大,断章取义,并带有明显的倾向性,恶意利用公众的善意与良知。这种做法加大了矛盾处置的难度,增加了教育的潜在风险,破坏了教育的发展环境,影响了教师的整体形象。

网络是维权的工具,但却绝非唯一工具。解决教育问题,还有他途径可供选择。若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存在过失,家长可以向家长委员会、学校、责任督学、教育行政部门等反映,以争取妥善的处置与解决。 

当学生与教师产生矛盾冲突时,教师和家长要客观分析,而非指责,更不能将矛盾无限放大。通过网络升级矛盾,最终受伤害的还是孩子,而家长和教师也极有可能在网络舆论中不堪重负。

教育事件要用教育的方式处理。滥用网络舆论施压,有违教育原则,也违反了法律。对于编造事实、恶意诽谤、伤及教育的网络暴力,应当予以严惩。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监管,避免教育事件被他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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