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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亡悲剧频发,学生泳技课不能“缺席”

6月26日19时许,邯郸市永年区永合会镇小油村5名男孩结伴在村北的洺河玩耍时,4人突然坠入水底深坑不幸溺亡。经当地村民、消防、公安联合营救,截至昨日凌晨2时,4名溺水男孩全部找到,但令人痛心的是均已没有了生命体征,另外一名男孩因不愿弄脏衣服没下水而躲过一劫。(6月28日燕赵晚报)

因玩水、野泳导致的溺亡悲剧,每年夏天在各地都会不断上演。每当此时,有关部门都会下发“预警通知”,基本千篇一律地强调做好安全教育、强化风险防控、加强联防联控、抓好监督检查,但往往收效甚微。应该说,孩子溺亡悲剧频发,确实跟安全教育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有关,也与有关方面对重点水域的监管失职不无关联。

但需正视的是,孩子们天性好奇心强、自控力差,即便答应家长和老师不私自玩水,却往往会一时兴起就下水了。在这样的情况下,纵然有关部门对相关水域管控得再严,恐怕都难以做到及时发现和制止,也就难免会有意外发生。因此,要防止溺亡悲剧继续上演,正如新闻中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说,希望有关方面在加强教育管控的同时,最好让孩子学会游泳。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学生在小学一年级、二年级就应该学习蛙泳的基本动作,到初中时,应在掌握并运用蛙泳技术的基础上,学习并掌握其他泳姿。这是教育部依法制定、带有法规性质的文件,是国家保障全体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应该达到的基本标准。换言之,游泳课应是中小学生的必修课。但遗憾的是,游泳的普及率依旧相当低。

2014年,中国教育学会一份问卷调查显示,大部分中小学生不会游泳,占62.15%。其中小学、初中、高中不会游泳的分别占63.23%、55.36%、55.71%,农村学生不会游泳的高于城市学生,留守儿童不会游泳的高于平均值。反观一些发达国家,游泳已成为一种普及的体育教育。美、德、日等国都将游泳作为中小学校的必修课,普遍建有游泳场馆,并配备游泳老师或教练。

事实表明,再多的“预警通知”都不如教会孩子游泳这一基本生存技能,是时候唤醒沉睡的游泳课了!我们付出的代价已足够惨重,别再让更多溺亡悲剧游泳课的缺失“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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