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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子女“灯下黑”?是评价标准出了问题

媒体调查显示,75%的教师认为比起其他行业,自己在教育子女上并没有优势。54%的教师认为自己陷入“教不好自己子女”的困境,教师在教育自己子女时反而容易出现“灯下黑”现象。(6月29日中国教育报)

报道说,“教出成绩好、表现好的学生,教出成绩好、表现好的子女,成了教师评价自身是否优秀的一条标准”。但是,这并不是所有教师都坚持的评价标准。事实上,学生成绩好,表现好,或者表现平平,因素复杂,具体与教师有多大关联,不能一概而论,还需要具体分析才能确认。

先举一个例子。有一位语文教师,很有学问,文理兼通,是一个全科型老师。他教过的初中学生中有不少后来考进了大学,他儿子也在他的班上,却什么学校都没有考上。对此,他没有说过为什么他能教好别人的孩子,却教不好自己的孩子。因为他知道,所谓能教好别人的孩子,也只是能教好一部分孩子,而不是全部,而且别人评价的所谓好,通常指的是分数考得高而已。

他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娃娃们禀赋不同,爱好兴趣不同,志向不同,学习努力的程度不同,再加上机遇不同,最后的出路也就不同,这是正常的。这也就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老师教,学生的学习结果却不同的主要原因。据我了解,不是这位老师没本事教好自己的孩子,而是与班上的高分学生相比,他的孩子在许多方面还有差距。这位老师的语文教学水平高,所教学生中,有的作文写得好,有的热爱阅读,能把《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读得滚瓜烂熟。可他的孩子记忆力不好,就是不爱读书,不喜欢写作文,语文经常考不及格。在这位老师的班上,语文经常考不及格的孩子还有七八个。在这种情况下,这位老师就不能说他能教好别人的孩子而教不好自己的孩子。

好在这位老师是个乐天派,曾当着他儿子面说,有个好身体就好,将来能自食其力就更好。后来,他的孩子因为跑得快被选拔到田径队,成了一名运动员。也就是说,单纯拿分数来衡量一个学生的发展,是不可靠的。所以,无论是用分数衡量老师教得好不好,还是衡量学生学得好不好,本身就具有片面性。有些老师说自己教不好自己的孩子,不就是拿分数标准得出的结论吗?每个孩子都是有潜能的。一个孩子,语文没学好,能成为运动员不也很好吗?

学生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教师即便做出过因材施教的努力,也只能尽量地帮助学生扬长补短,而无法将其全部改变。即便教师教自己的孩子,也是如此。

一位重点学校的老师说,他教的学生有的考入了清华,有的考入了北大,意思是说他教得好。有人就问,你教的学生都考入清华北大了吗?他说,这倒没有,只有几个考入了。你班上的其他学生不也是你教的吗,怎么就没考入?他说,可能有他教的因素,也可能有学生的因素。这个例子说明,教与学的关系很复杂,要想取得好的教学效果,并不是说教师努力就行,也不是说单靠教师就行,还需要学生积极发挥其主动性。

评价教师教得怎样,不能忽略教学对象的差异,要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衡量,要看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的达成情况。评价教师教自己孩子的效果如何,也要具体分析,充分考虑孩子的禀赋、爱好、兴趣、志向、潜能等多方面的差异,而不能只凭孩子的考试成绩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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