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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校外培训顽瘴痼疾须用“铁手腕”

7月29日,一条“扫黄打非!湖北多地突击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的帖子传开,有多家会员单位向协会反映上述情况,希望协会能了解实情,代表机构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共同维护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声誉。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协会领导指示,于当天下午紧急与湖北省有关地市的民办教育协会和教育培训行业协会沟通。(8月1日 中国教育在线)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教育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目前,校外培训机构总量庞大,违法违规情况突出,被资本裹挟状况严重,破坏了教育生态。

随着“双减”工作的推进,各地对校外培训的监管和治理不断升级,广东也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纳入“扫黑除恶”专项考核。其实,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纳入“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工作,并非污名化,而是各地在表明治理校外培训的决心。

规范校外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纳入“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更有利于开展监管和治理工作。校外培训治理涉及办学资质、招生宣传、培训行为、教材教辅、收费标准等多个方面,需要多方介入。以往,由于工作方向、重点、方法、权限有差异,各部门往往各行其是,甚至会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扫黑除恶办、扫黄打非办是分属于政法口、宣传口的综合性管理机构,具有协调公安、教育、文化管理、市场执法、卫生监督等相关部门的优势,由其主导,更有利于开展工作。

同时,校外培训行业也应当认识到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做好自查自纠。校外培训治理事关教育公平、教育生态,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在与湖北省教育及相关行政部门沟通时提出,“校外培训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对校内教育的有益补充,是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途径之一”,并在倡议中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策部署”“杜绝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在这一轮监管和治理行动中,校外培训机构应该把行动统一到协会的认识和倡议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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